看吧,祂(生命)说,我是必得常常超越自己的。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生命自身存在意义吗?
最近我再度自问,在心里浮现的答案却是纪伯伦的《致孩子》开篇名义的两句:你的孩子其实并不是你的孩子,而是生命对自身的渴望。
从生命史的维度看,生命的延续和自我超越(进化),就是祂的全部意义。
生老病死,自是生命的历程,以及轮回。这个秩序,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则是:向死而生。
个体的、种族的,乃至同基不同基,甚至一切有情无情之生命,莫不如此。
因而言之,人们追求人生的意义,是源自生命追求永恒的本能。
这种本能,就是超越。
在这本自传中,弗兰克尔将自己人生那段黑暗的经历看成“毕业考试”。
这是一个“判决性实验”,他以自己此番经历,判定了“自我超越”和“自我割离”两大“人的本初特征”。
自我超越,是“人超越现有生存的层次,追求尚未属于自身的、更高层次的东西”的自由和意志。
“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 那些目光长远、放眼未来并坚持追求未来意义的人,最有可能战胜苦难,从苦厄中走出来。”
他自认为能够走出这片遮天的阴影赖乎于对自己的“人生的意义”的投入——活着走出集中营源于“把丢失的书稿重新写下来的信念”;渡过父母和兄长死亡的哀恸,则是依靠自己主动“找一个意义作为支撑”。
但是,(客观上?)他能够“真正地活下来”——比如最终没有被处死,比如在奥斯维辛火车站面临那次“淘汰选择”时,“灵机一动”,从而未被送去毒气室……
此诚如他父亲经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一切都按照上帝的安排”,又或者其发妻的赞叹:“看,上帝还真是了不起”。
我想,这可能就是他的“超意义”的由来和诠释:生命的终极意义超出了我们的理解能力。
“一个人所遇到的事情,都有终极意义,可是我们无法理解并知晓这个超意义,而只能信仰它。”
生命中的偶然性,在宗教徒看来,是神的安排,或累世之因果造化,而我则看到了无常。无论哪种,死则死矣,再无其他。
以生命的高度言之,生老病死皆是其秩序,犹如天道无情,故而有情。可是从“我”的角度来说,活着,才是一切。
恰如弗兰克尔穷其一生探索出来的答案: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死亡本身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多人都死了,而我还活着,我不知道为什么,但它一定有其意义,那么,我“只能信仰它”。
真正的信仰,是实践,因而,重返维也纳之后,弗兰克尔将余生都投入到了对维也纳第三心理治疗学派——“意义疗法”的完善和传播中。
而在我看来,这无法言说的“超意义”,就是生命对自我的超越。
至于“我”的生命的意义,自然只有我自己能够活得出来。
——这是生命赠与人类的最大礼物,弗兰克尔谓之:意志自由(《追求意义的意志》)。
我的选择,毋庸置疑,就是“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