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编 国际政治的理论和实践
第一章:国际政治的现实主义理论
关于人,社会和政治的本质的观念上:1.源于普遍正确的抽象原则的理性的和道德的政治秩序是能够于此时此地实现的。他假设人性本质上是善的和无限可塑的,并且把社会秩序不符合理性标准的情况归咎于缺乏知识和理解,陈腐的社会制度,或某些孤立的个人或集团的腐化。它坚信教育搞个和偶尔使用武力能够弥补这些缺陷。2.从理性观点来看整个世界是不完善的,但他却是人性中固有的各种力量的产物,为了改善世界,人们必须顺应这些力量,而不是与他们对抗,由于这个世界本质上是一个利益对抗和利益冲突的时节,道德原则永远不可能完全实现,但是必须用过不断暂时的平衡各种利益和不断勉强地解决冲突而尽量接近他。因此,这个学派把制衡和均衡的制度看做是适用于所有多元化社会的普遍原则。他求助于历史先例而不是抽象原则,他的目标是实现较小的恶,而不是绝对的善。
政治现实主义的六项原则:
1.政治现实主义认为,像社会的一般现象一样,政治受到植根于人性的客观法则的支配。为了改善社会,我们首先必须理解社会赖以生存的法则。这些法则不受人们的偏好的左右而起作用,人们要向它们挑战,就要冒失败的危险。
现实主义固然相信政治法则的客观性,同时它也必须相信有可能建立起反映这些法则的合乎理性的理论,无论这种反映多么不完善和片面。因此,它也相信在政治中区分真理和意见是可能的——真理是客观上和理性上真实的,以事实为依据的,靠推理阐明的;而意见只是主观判断,是脱离子实际的事实的,是受到偏见和臆想影响的。
政治法则的根源是人性,而自从中国、印度和希腊的古典哲学努力发现这些法则以来,人性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在政治理论中,新颖并非一定是优点,古老也并非一定是缺陷。以前从未听说过的政治理论(如果确实存在这样一种理论的话),因其从未听说而容易造成人们对它的正确性的怀疑而不是欣赏。对于现实主义来说,理论在于确定事实并通过推理赋予它们以意义。现实主义认为,外交政策的性质只有通过检验所采取的政治行动和这些行动可以预见的后果才能得到确定。我们把自己置于一个必须在某种条件下解决某个外交政策问题的政治家的位置上,并问我们自己,在这些条件下处理这个问题的政治家有哪些可供他挑选的合理的选择方案(假定他总是理性地行动),并且在这些条件下行动的这个特定的政治家可能从这些合理的方案中选择哪个。
2.用权力界定的利益概念是帮助现实主义找到穿越国际政治领域的道路的主要路标。这个概念把试图理解国际政治的推理与有待于理解的事实联系了起来。它使政治成为行动和知识的独立领域。我们无法通过政治家的良好意愿而得出其外交政策能够在道德或政治层面取得成功的结论。
通过判断其动机,我们能够推论出他不会刻意去追求不道德的政策,但却不能就此说他取得成功。如果我们想知道他所采取的行动具有多高的道德和政治水准,我们就必须设法去了解他的行为,而不是动机。
好的动机可以保证避免蓄意的恶政,但却无法保证它们所鼓励的政策在道德上的完美和政治上的成功。一个人若要理解外交政策,重要的不是去从根本上了解政治家的动机,而应该去考察他驾驭外交政策所有基本元素的聪明才智,以及他将这一聪明才智融入成功的政治活动中的政治能力。抽象的伦理规范用来判断动机的道德操守,而政治理论则必须评判智慧、意志及行为的政治水准。
国际政治的现实主义理论还应避免另一种谬误,即将政治家的外交政策与其哲学和政治倾向等同起来,并且由后者而推断出前者。
3.现实主义认为,被界定为权力的利益这一关键概念是普遍适用的客观范畴,但是它并不赋予这个概念以一个永久固定的含义。利益的观念确实是政治的实质,不受时间和空间的条件的影响。在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之内,哪种利益能够决定政治行为.要视制定外交政策时所处的政治和文化的环境而定。国家实行的外交政策所追求的目标,能够包括有史以来任何国家曾经追求的以及可能追求的任何目标。这一论断也适用于权力概念。它的内容及其运用的方式取决于政治和文化环境。任何事情,只要能建立并保持人对人的控制,就包含在权力之中。因此,权力包含服务于这一目的的所有社会关系,从人身暴力到最微妙的心理关系,一个人凭借这种关系控制另一个人。权力包含人对人的统治,有时,例如在西方民主国家,权力受到道德的约束和宪法保障的控制;又有时权力是一股未经驯服的野蛮的力量,它知道自己的强大就是法律,自己的扩张就是唯一的正当理由。
外交政策所处的当代环境是极不稳定的,随时存在着大规模暴力冲突的威胁,但是,现实主义认为这种环境不是不能改变的。例如,权力均衡确实是所有多元化社会的永久因素,均势能够在相对稳定与和平斗争的环境下起作用。如果促成这种环境的各个因素能够重现于国际舞台的话,相似的稳定与和平的条件也特征那里占主导地位,正如它们长时期地在某些国家的历史上起主导作用—样。对于国际关系的一般性质适用的情况,也适用于当代外交政策最终的主体——国家。现实主义者的确相信利益是判断、指导政治行为的唯一永存的标准,但是利益和国家之间的现存的联系则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它必定将在历史的进程中消失。现实主义者相信,只有通过对支配过去并将支配未来的各种永远存在的力量进行巧妙的控制,才能实现改造。现实主义者不能相信,我们面对具有自身发展规律的政治现实时只要提出一个抽象的理想,拒绝考虑这些规律,就能够实现这种改造。
4.政治现实主义明白政治行动的道德意义。它也清楚在道德要求和政治行动成功的条件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政治现实主义不愿意通过创造政治的赤裸裸的事实在道义方面比实际情况更令人满意的假象,或使人误认为道义法则的约束力比它的实际作用更差,来掩饰或抹杀这一冲突,从而把道德问题与政治问题弄模糊。
现实主义坚持认为,普遍的道义原则在抽象的普遍形式下是无法适用于国家行为的,而必须把道义原则渗透到具体时间和地点的环境中加以贯彻。......因此,现实主义认为谨慎——即对不同的政治行动的后果进行权衡——是政治中至高无上的品德。抽象的伦理原则在判断行动肘,看它是否符合道义法则;政治伦理在判断行动时,看它的政治效果如何。
5.政治现实主义拒绝把特定国家的道义愿望与普天下适用的道义法则等同起来。正如同它对真理和意见要加以区别一样,它也对真理和盲目崇拜加以区别。所有国家在诱惑下——没有几个国家能够长期抗拒那种诱惑——都以适用于全世界的道义目标来掩饰它们自己的特殊愿望和行动。知道国家受道义法则的约束是—回事,而假装确切知道在国家间关系中什么好什么不好,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另一方面,恰恰是以权力为定义的利益概念把我们从道义上的极端和政治上的愚蠢中拯救出来。因为如果我们视所有国家,包括我们自己的国家在内,那看作追求它们各自以权力为定义的利益的政治单位,我们就能够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所有国家:我们将能够像判断我们自己的国家一样判断其他国家;以这种态度判断它们之后,我们能够实行的政策,就既能尊重他国利益,同时又能保护和增进我们本国的利益。政策的适当必然反映道德判断的适当。
6.因此,政治现实主义和其他学派的思想之间的差异是真实的,深刻的。无论政治现实主义理论受到多大的误会和曲解,它对政治问题所抱的独特的知识态度和道义态度是无可辩驳的。就知识来说,政治现实主义者保持着政治领域的独立性,正象经济学者、律师、道德主义者保持各自领域的独立性一样。现实主义者从以权力界定的利益概念出发进行思维,政治现实主义者要问:“这个政策将如何影响国家的权力?”政治现实主义者不是不知道除了政治上的思想准则外,还存在其他有关的思想准则。作为政治现实主义者他不能不使其他准则从属于政治准则。当其他学派把适用于其他领域的准则应用于政治领域时,政治现实主义者就与他们分道扬镳了。
第二章:国际政治学
国际政治不仅仅局限于历史和时事,国际法,政治学。
国际政治理论需要理解的事件所带有的模糊性:所有事物都有某种相似之处聚集在一起,每一个例子都是有缺陷的,从经验中产生的比较总是有缺陷的,不完善的。
国际政治的复杂形式的简单的解决方案和可靠的预测成为不可能。
世界政治结构在三个方面的革命:欧洲为中心的旧的国际政治体系已被世界范围的中心在欧洲以外的两极体系所取代(一超多强体系取代)政治世界的道德统一已经分裂成互不相容的思想和行动体系。现代技术已使导致全球性毁灭的全面战争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