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五岁,或许是六岁时,我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躺在院子里的大槐树旁,透过繁叶稀光来仰望一望碧蓝的天空。
幼时的天空,像一个巨大的万花筒,承载了童年一切的幻想来源。
奥特曼,外星人,拯救世界的英雄......所有的梦想在那块巨大到无边无际的幕布下依次展开,熠熠生辉。
那时候我像一只井底之蛙,被所有绚烂的颜色吸引。这其中包括总是突然出现在我的眼睛上方,挡住我天空的夏晴。
她总是在我变身奥特曼打败怪兽,在地球上还剩最后三分钟的时候出现,然后让我的眼睛从那块苍蓝上一下被吸进她黑色的大眼睛里去。
那时候我想如果我真是拯救世界的英雄,那我一定要让夏晴做那个每到危机时刻就呼喊我名字的蓝溪子。
她的声音充满希望,而我,会在一阵爆炸声中闪亮登场。
年幼的我已经懂得那种感觉叫喜欢。我觉得我一直懂事就比较早,比如当其他孩子还在哭着喊着找父母要零花钱买弹珠纸画时,我已经知道“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深刻道理,买了辣皮绝对分夏晴一半。
“李泊文,你在干什么呢?”夏晴说话的时候眼睛总是忽闪忽闪的,带着这个年纪小女孩特有的可爱,但又有种特殊的味道。我想这种味道来自于她齐耳的短发,那发型和“蓝溪子”的一模一样。
“看天啊。”我说,然后坐了起来。
“你不会是想吃糖了吧?”她说着,站在我旁边抬起头往天上看,她小小的裙子被院子里的回堂风吹的像一只飞舞的蝴蝶。
“我每次要吃糖就拉着我妈妈的手指着天空的白云,跟我妈妈说:妈妈,看那些白云是不是很像棉花糖。然后我妈妈就会去买糖我吃。”她说。
“夏晴,我才不是你,你是个好吃佬。”我嘲笑她。
“我在不是好吃佬,我是公主!”她低着头冲我叫道。
人的人生观其实在幼年就大概成型,比如夏晴一直觉得自己是公主,比如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可以拯救世界的英雄。我们带着这种角色设定慢慢成长,然后以一种微妙的形式进入社会,不管世界如何将我们改变,这种观念始终都会动不动就跑到我们的脑海,直到我们将它寄托到下一代身上。
“刘鹏找我们去公园荡秋千。”夏晴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天空,看起来倒还真像个心事重重的小公主。
我抬着头继续看了看天空下那些舒展开来的云朵,然后站起身拍了拍屁股,然后拉起旁边的夏晴,一起荡秋千去了。
我喜欢荡秋千。
每当我随着划过脸颊的风直飞冲天时,我就觉得自己离那个英雄梦更近了一步。
所以,我的秋千总是甩的特别高。我想象自己在蔚蓝天空下飞翔,天空在我之上,触手可及,下面就是夏晴激动的叫唤声。
那时候流行赛秋千,我也一直是我家附近的“秋千王”。那也是我第一次体会身在最高处的英雄孤独感,当然也是唯一一次。
九零后的青春似乎被“非主流”、“杀马特”这样另类的词语给充斥着。
不管你愿不愿意回想,但那时候的高中永远都会有一群留着长发的男生,和一群留着短发的女生。印花球鞋、破洞牛仔裤、白色衬衣、铆钉和骷髅头,这些夸张的东西装饰了我们这一代的整个青春。
那时候,“无病呻吟”、“悲伤逆流成河”这些夸张的说辞让我们的择偶观也有种惆怅的类似感。
所以,我喜欢看天空这样一个习惯反倒让我在学校成为了一位小受欢迎的同学。
我所在那所高中有个特别大的人工草坪。那上面总是有很多蓄着奇形怪状发型的少年少女们用各种诡异的角度拍着照片。我躺在一边看天空,此时的天空依旧是蓝色的,只是更加高远辽阔。
仿佛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那片天也长高了许多,甚至有点遥不可及起来。
偶尔会有同学跑过来跟我讲话,谈话的内容无非就是“那天无意间看到三班的某某跟四班的某某在网吧抱在一起玩一台电脑”这类学院八卦,或是“李宇春得了第一名”这类娱乐新闻。
夏晴这时候已经不喜欢用脸挡住我的天空了,因为她觉得从下面看,她的脸显得特别大,所以挡住我眼睛的变成了她带着一个假白银戒指的手掌。
“又犯傻呢!”她说。
“没,睡觉在。”我拉开她的手,她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刘鹏这次期中考试又得了全校第一名。”
“早知道了。”我语气里的怪异连我自己都骗不了。
每次因为我故意把牛仔裤磨出几个洞,或是不愿意去剪长到脖子的头发时,我妈都会用刘鹏的成绩来说事。彼时的刘鹏已然是整个高中,甚至是我们整座市的风云人物了。
他的成绩让所有家长羡慕加恨自家铁不成钢,他那随着成绩日益增长出来的忧郁让他成为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也自然成为了少男心中的情敌。
这种现状在我们这一代的高中里十分常见。只是那时候,天空不算大,大多数人都觉得刘鹏以后一定会是整个秋水高中,乃至整个云梦市的骄傲,可往往,当我们踏出一片天,到达另一片天后才知道,人不管何时,都是在坐井观天。
“我妈就爱拿他的事说我。”夏晴说。
“你妈还敢说你啊,小公主。”我笑着。
“公主上面有母后啊。”她说。
我笑了笑,不再说话。
不得不承认,人的变化真的就是一个临界点的突破,就那么一秒钟的事情,你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跟变了一个人似得。
跨过童年后,奥特曼的梦随着我知道了那个穿在服装下的猥琐大叔而终结。我开始像无数热血青年一样,迷上了美国大片,迷恋那些一个人拯救全人类的超级英雄。而我心中的女主角再也不是夏晴娇滴滴的女孩,随着剧情的递增,那些配着英雄旁边的女人应该是丰乳肥臀满口脏话的性感尤物,所以,那时起,我的女孩变成了一幅幅贴在蔚蓝苍穹下的海报。
大学的天空应该是充满酒精和牛皮的。
那时候,我跟夏晴还有刘鹏理所应当的各奔东西。刘鹏众望所归的去了北京,夏晴因为跟初恋分手,一时想不开去了新疆,而我,选择南上。
我猜大多数的大学应该和我的不尽相同:社团,妹子和啤酒。
三点搭配,毫不冲突。
那时起,我的天空需要爬上学校十几层高的天台去仰望,但依旧远的不知道距离。
那时候的天空有着散乱的云朵,不再那般蓝,偶尔会有烟雾飘过,让人迷茫的一塌糊涂。
我一直觉得是大学改变了我,让我变得没有方向感,醉生梦死。但其实,那时候连那个总爱挡住我天空的人都没了,夏晴偶尔会打个电话抱怨一下她那边的漫天黄沙和总是红光满面的男同学,除此之外,我们的交谈似乎只剩下了永无止境的回忆。
我跟刘鹏的联系多了起来,他跟我介绍北京的人山人海,道路总是跟便秘似得不畅通,西单的流浪歌手总是充满故事性,城市彻夜不眠,他过的纸醉金迷......然后,我爱上了那个素未谋面的城市。
我记得很多个日夜,我的天空总是黑色的,偶有几颗星子,但还不及那些人工的霓虹灯亮眼睛。
灯红酒绿下,大家总是游离Ktv和酒吧之间。幸亏中国没有美国那样的开放,大麻也不是所有少年都能吸食,不然,无数大学生都得变成鸦片战争里那些骨瘦如柴的瘾君子。
所有人清醒的那一刻就是在毕业那天,我们不在是学生,离开那片假意温暖的天空,所有风暴席卷而至,冰天雪地下,天空似乎也彻底灰了下来。
刘鹏毕业后找工作四处碰壁,选择回家备考研究生;夏晴在南方的一家公司当了一个文员,用她自己的话说“日子凑合着过,小病靠拖,大病等死”;而我,不顾刘鹏的劝阻,毅然去了北京。
后来的许多日子里,我一度怀疑,北京是没有天空的。
每当我抬头时除了浓厚到化不开的雾霾,这座城市没有一丝丁点的蔚蓝。
但无数人为何选择背离家乡,挣扎在这座随时可能会让你得肺癌死掉的城市呢?因为故事里总是在说那些仿佛只要努力就能成功的故事。
我突然想起了儿时的天空,那个随时会出现一双澄清大眼睛的天空。
前不久,夏晴打电话给我,她说她升职了,年后可能准备着结婚;刘鹏的研究生成绩也在一月底出来了,他考进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中科院;而我,抛弃了北京,回到了南山下的云梦市,我在这儿开了一家不算大的茶亭,生意不好也不差。
总之,所有人的日子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
此时的我依旧热爱各种英雄事迹,却再也不想着变成其中的哪一个人。
我喜欢我妈小时候总爱对我爸说的那句话:人各有各的活法,不能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让自己活得拧巴。
简单的一句话却包含着一个人对柴米油盐人生的透悟。所以,我慢慢摒弃了那个渴望活在万千目光下的虚伪的梦,我慢慢明白,所谓的英雄应该是让自己的每个人生节点去发光的存在。世界那么大,连自己都拯救不了其实是个废物,狗熊不如,谈何英雄。
我始终相信,英雄绮梦的地方才是看清方向的地方。有时候,人活着就是为了清晰的看清楚自己要的那片天空,并好好守住它,而不是听说哪儿的天空美就去到那个所谓的美的地方苟延残喘的生存着。
一阵风吹来,游戏里的NPC说:“英雄,累了吗,不如进来休息一会再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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