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四个字来描述
惨!不!忍!睹!
上初二的时候,我想买一部手机
发现私房钱不够
于是就借了隔壁王翠花等五人的小金库
还郑重的写下了借条,按了手印
结果......逾期未还
就被他们追着跑
还轮着追我
可把我累得够呛!
后来被逮住了
他们好残忍
给我加了利息
帮他们写作业!!
啥时候还钱啥时候不用写
我妈还好奇我那段时间怎么跟变个人似的
都不跟二狗子他们玩了
后来从我老爸那里
通过”坑蒙拐骗“要来的钱还的债
此事才作罢
(我爹也是实力宠闺女了)
唉!
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作死不会死
嗯,那一个手机确实是让我炫耀了好久
虽然最后还是少不了老妈的一顿揍!
你呢?有什么让你刻骨铭心的逗逼事情么?
可以告诉我哦~
说不定就被我发出来了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