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年轻人为什么大多喜欢远离家乡,但我正是那样的年轻人中的一员。
外国的诱人之处大概在于,那里没有自己的祖辈生活过的痕迹。你尽可以随着自己的性子活,因为并没有模板供你效仿,一切重头开始。自己长大的城市,无论如何逃脱不了生活的烟火,在自己看来。这样的话,好像是辜负了年少时要去远方的乌托邦式的理想。
过年了。许多在海外的同学们,今天还要上课。我想着自己以后如果出国留学的话,也是要一个人面对这样的日子。形单影只,遥想万家灯火的画面,对于钟爱比惨的我来说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素材。把自己逼到绝路,再留心观察有什么可以供我写上一笔的经历,大约就是这样中二的想法了。
十五岁时我在自己的文章里写,二十五岁我希望自己会在新加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这事基本上是泡汤了,时间或者事件,总有一个达不成。
在被长江中下游这诡异的气候扰得生物钟错乱,一整夜睡不着之后,那些接近赤道的地方对人的吸引力正在呈几何级数增长。
在我的想象中,热带国家很适合恋爱。
《荷尔蒙》里有一个非常打动我的场景,toei和tar,面对面坐着,用同一副耳机听音乐,谁都没说话,低着头闭着眼,只他们的校服被风拂过,有细微摆动。他们所在的食堂的通风和采光超一流,能看到旁边高大的棕榈树,随风摇曳。不知道泰国的学校是不是都这样,还是只能归功于青春片的打光效果。反正呀,在我的高中,只要一下雨,掀开食堂的塑料门帘之后,眼镜上就会凝结一层水汽,有点狼狈。
陈奕迅的《圣诞结》里唱,我住的城市从不下雪,记忆却堆满冷的感觉。好多大学同学说,这就是魔都。是啊,不为了下雪而降的温,真是太令人难以忍受了。
好处大概就是,巧克力是不会化的。在泰国这样的热带国家,送出去的巧克力,可能在人家打开看一眼表示惊喜之前,就化成了巧克力酱。他们每天都穿短袖衬衫,每天阳光明媚,四季绿树葱茏。建筑物都是为了通风良好而被设计得很通透,坐在那样的屋子里和喜欢的人面对面坐着用同一副耳机听听歌,还管它放的是哪首。
据说新加坡夏天28度,冬天26度。这样的冬夏之差还真是后现代。雨季的每天下午必定下雨,晚上就凉爽下来,有永远吹不完的夏夜晚风,像Olivia Ong的声线。林俊杰刚出道的时候,把汤婆子误作高科技的趣事,也就只有在这些从没体验过真正冬天的热带国家来的孩子身上才会发生。坐在没有空调的寝室里,我看向他的眼神充满了羡慕。
我是喜欢夏天的,相较于冬天来说。毕竟,魔都很少有雪,这样的冬天只是漫长的煎熬。张怡微在《云物如故乡》里写,『记得五年前考研究生时,我住在复旦南区寝室一间顶楼朝北最西的房间。寒假后,学生们陆陆续续返家过年,只有我们应考生才留在学校复习。老寝室限电,没法使用取暖设备,我每天穿着毛衣睡觉,白天到水房打的开水,不到中午就凉尽了,实在冷得不行,就只能哭一哭暖一暖身子。那个时候,哪怕是叫一碗吉祥馄饨打发餐食,一阵热烟起雾,即使没有什么难过的事,都能淌下眼泪来。』
看完这段话我感同身受,竟然认真地给我们的寝室定了个位,发现正如文章里所说的一样,『顶楼朝北最西的房间』。然后我发微博,圈了作者本人,说想和我的室友抱头痛哭。因为这么冷就已经足够令人难过了。怡微姐姐点了个赞,在我理解上,那是『深表同情』。
永远是夏天的话,好像就会有永远用不完的热情。女生穿着黑裙子和白衬衫,那衬衫白得反光,让人投射过去的目光都变得闪闪烁烁。
但我现在只想要一场大雪。
2016.02.08
2016.06.15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