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太阳还是很好的,很明亮,像极了作家笔下的希望与初生,也照着我的书桌,我忙碌打字或者写字的双手。心情莫名的有一丝幸福,认为世上每一个行走在路上的人都会有一刻想要迫不及待的记录一个秃顶的老头是如何粗鲁的在整洁没有斑驳的人行道肆意着丢着黄色绿色的垃圾袋,之后在望着自己手中拽了半个钟头喝光的牛奶袋。或者你的好朋友愿意花一天的时间,同你一起,无聊枯燥,各抒己见,我出门只喝柠檬茶,好朋友座位上是一杯热可可,一杯海岩咖啡,浓浓地故事情节。忍不住想要记录时,却发现手头没有笔,没有字,夜晚收拾行程时,那杯咖啡已经凉了,可可也变得发涩。至于让我们欣喜,痛苦,无法解决的情感也就不会写的很像情景再现。
所以我本来很开心,我守着键盘,守着一些心情,在听到一首歌时,突然想到了昨日的晚霞,红的像火。想到了我的一群朋友,以及神秘的未来何时才会对我娓娓道来。我就从床上爬了起来,老王催促我陪她一起玩王者荣耀,可是我不愿意整日呆在液晶屏前,被辐射着,只有在码字的时候,我才丝毫不觉得身体受损。因此,写文字的人会不会朋友很少,因为我就是,如果朋友没有一颗敏感的心,会被我淘汰,如果朋友没有一颗宽宏大量的心,会被我淘汰。什么时候认真,什么时候犯傻,我的朋友都要做到一丝不苟,掰着指头数一数,一个手也就数完了,冰激凌也流到了键盘里,草莓味是大多数女生最爱的口味,但我带着大眼眶,穿着漏风的大了几个号的衣服,吃着的就绝对不是甜蜜,我喜欢抹茶味道的一切东西,有点甜却带着茶香,还有一丝苦涩。让我觉得,面前的一切都还有探究,还没有一眼望到头。
说到为什么要写字,我的姥爷是一位盖房子的专家,从小我就这么说,姥爷从来没有上过学,姥爷的妈妈不允许他离开这个村子,于是早早地就把我那个可爱的农村妇女形象的姥姥许配给了他。姥爷独自在一片农庄里,读书学习,后来村里人许多户要盖房子,姥爷就跟着去了,妈妈说,姥爷的绘图技术是自己学会的,他桌子上有一堆姥姥扔的破布,姥姥破旧的布鞋也扔到了那张破旧的桌子上,被破布埋藏的只有姥爷的一沓子发黄的缺了角褶皱的图纸和一把尺子,姥爷有很多尺子,直到今年姥爷73岁,已经没有力气去画图纸了,却还要他的女儿们买些尺子给他带回去。小的时候,每天都会有盖房子想要奔小康的人来找姥爷,看看图纸画的怎么样,我就在一旁吃姥姥做的西红柿豆角红面,硬的很,却很抗饿,一面看着姥爷带上老花镜温柔的取出他锁着的柜子里的尺子,带圆规的那种,然后按照自己的方法去测量。
我那个时候还很小,想为姥爷写一些夸奖的话,却什么也不会写。全村的人都是贫农出身,大家整日忙着耕种,春日每家都带着孩子晾晒黄豆,下地浇水。姥爷下地回来后,裤脚都是泥土,姥姥连忙上前用几种颜色缝到一起的布子拍打着姥爷裤腿的泥土,最后姥姥出了一身汗,肥硕的身子就跑到屋子里拿盆子了。姥爷着急的要听戏,我活了23年时间,只要一听到京剧就犯困,姥爷每周都要听走进大戏台,小姨买了好多光盘,光打金枝我都听了不知道多少遍了,后来,姥爷不甘心只沦为听客。就拖舅舅从城里买了一把二胡,还有乐谱。前些日子回老家,乐谱带着二十年的阳光躺在姥爷的床边。姥爷每日会在清晨时分,拉着二胡唱一些戏文。等到没有了声响,姥姥会让我叫姥爷吃饭,姥爷满意的擦完油滋滋的嘴,就出去了,以前是去监工,现在是去听戏,老年活动中心开了之后,姥爷就去打台球。妈妈说旱烟被取代了后,姥爷就不再抽了,他每天只喝点酒,喝点茶,午饭后就按时睡觉,按时起床看书,旧鞋盒子里都是姥爷的书,姨姨给姥爷买了全套的24史,姥爷会做备注,拿着破旧的红旗本,从前记到最后。前些日子姥爷的资治通鉴读完了,就一心想读读易经,于是我的好妈妈就把我最爱的一本典藏版易经给了姥爷,不能说我不孝顺,饿了一个月才买下的书,突然觉得如果以后我有了男朋友,情人节送我一本精装版红楼梦,我肯定立马嫁给他。
姥爷很喜欢易经,就像我果然有姥爷的遗传一样,也很喜欢那些未知的世界。过年的时候,姥爷一定要玩微信,他成了村子里为数不多玩手机的人了,我和姥爷说,这是姐拿回来的龙虾,你尝尝,于是姥爷就尝了。我和姥爷说,这是单反,你对准了照,于是姥爷会照许多照片。我一直想着什么样的人算是有文化,算是读书人。大家如果读完了我姥爷的故事,就会知道我为什么要写字,因为我爱我的姥爷,我敬佩他在不识字的村子里,博古通今,却又没有一丝抵制的接受世界的前进。我不知道怎么和姥爷说他的伟大,只能写出来。如果有一天我的孩子问我姥爷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就会拿出曾经记录姥爷的文字给她看,那是许久以前的文字,很真实也的确如此。
写文字的原因很多,除了想留下自己的记忆外,便是矫揉造作。世上最难以猜测的便是人心,尤其是写字的人,比如身为金牛座的我。如果没有懂我,我会伤心难过,地球没有意义在转动。朋友说懂我时,我会抱着头回家反省,躲在阳台上什么也不想,只听耳边有声音说她懂我,但谁又懂我,没有人该懂我。我就写,写下同苏菲一样的烦恼,像是我也可以在亚里士多德的门下同他争执,争执为什么会有人懂我,又为什么世界这么大,没有一个人懂我,这就是传说的作死。也只有这样,我才会发现我有可写的日记,一般神经大条的人都不会写很多,秒针转动的声音,花盆摆放的位置,蜻蜓振翅的响动,他们只在意眼前的物件。我并没有觉得他们很平淡无常,因为如果整日吟诗作对,畅谈理想,温柔善良,那怎么赚钱,怎么买菜,怎么活下去。
我没有买过几本书,不是在省图书店,就是网上打印。我妈说我是穷书生,我从小到大买的每一本书,都是自己攒钱买的,有一天杨红樱出了假小子戴安,可是我口袋里只有几块钱,书店阿姨关门前把我手里的书无情的夺了过去,我哭嚷着回家要妈妈买下这本书。妈妈没有理睬我的任何胡闹,如果在村子里,有孩子敢撒娇哭闹,大人早就一屁股将孩子踢到门框上了。我日日夜夜的等待着攒够钱的那一天,直到我把妈妈办公室多出来的自动笔一杆一块卖出去六杆后,下午,我记着那是个下午,张爱玲说的没有错,午后的日光可以治愈很多事,比如我终于买上了那本书。然后就躲在厕所看,看了一次又一次,再一次。我那时候明白了,很多失而复得往往刻骨铭心。对于我这种月收入两千的工人来说,如果一本书就要三十,那么三本书就要一百,相当于我家一个月的燃气费和水费。按照我一个月可以看完相当于几百块的书,我就颤抖,对于我来说,如果有一天我可以搬到书店居住,或者我有一个开书店的朋友,那将是上帝对我最大的恩赐。
写文字的人都有病,闷骚病,想说的比说出来的多上一亿光年,于是只能写,有些人经过我的世界,我想要为他写一首诗,却不知道怎么朗诵,以后是一个神秘的女子,我不确认她是否会把你永远留在我身边,假如你会消失,你会生我的气,那这首诗岂不是很龌龊不齿。神经病,神经敏感纤细,就在我睡觉时,呼吸声,心跳声,头发摩擦的声音,都在我的耳畔,黑夜有它特有的声音,有时候空气中流动着一缕清淡漂浮的声音,使得彻夜难眠。相思病,思念一个人,他迷幻看着你的桃花眼,她琉璃般雕漆的动作,年前,我想写一封,寄给我未曾谋面的终生伴侣,有时候我开始思念一位朋友,他们都一个个去了大都市,这座城市太小容不下他们的梦想,可这座城市在我眼里很大,你们每个人踩过的泥土,流下的泪,喜欢的食物,度过的无聊时光,都在这里。我像一个耕种者,当你们存在时,我为你们刻画出一出出戏文,精细描绘。当你们离开后,我便一处处寻找收割,留守在这里,久久难忘。
要写到什么时候,写到我没有思想,没有灵魂。世界上可以存活的思想很少,也很多,少在没有人看得它并不在意,多到没有人看得它所以遍地落寞。让我们就这样说再见,再见时便又是另一个我,另一种病,无法结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