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麦家的《人生海海》

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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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家很出名。

《人生海海》是这位正值壮年的高产优秀作家其中的一本书。

读他的作品,不仅仅是追读书中的故事情节,跟随书中的主人公而喜怒哀乐,还要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借鉴他的写作技巧。

麦家可能是想把自己的作品都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整部作品刚好一百节,这样安排读者读着不累,也便于将来改编。

《人生海海》开篇第一章就是一幅江南乡村画面,然后把将来要出场的主人公一个个像放羊一样牵扯出来,一点也不显得生硬。

这些具有鲜明特色的家伙,是预先就存在作者的心中,还是作者写到后面才“碰到”,但为了情节的跌宕起伏,或者起个“目录”作用,在完稿前再重新组织的呢?

写作长篇小说,是不是真的需要一个大纲,或者至少要在心中有个“大概”?比如写格律诗,要先确定韵部,再来考虑谋篇布局,在调整内容的时候平衡平仄?

无论是什么,我想如果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写出来的东西杂乱无章拖沓冗长不说,故事情节也肯定不吸引人。

第一章一万多字,就交代了这么多的内容,而且还牢牢吸引了读者的眼球,是作者把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镶嵌在一个紧密结合环境的叙述之中。而这根叙述的主线,就是“我”听“爷爷 ”讲,还有“我”自己看到的。“耳听为虚”为后面的故事延伸埋下串起来的线索,“眼见为实”增加故事的可信度。

第二章篇幅较短,主要延伸拓展主人公上校的形象,讲了在“鬼屋”里养猫和救活“我”小爷爷门耶稣的故事,也顺带把老保长的下流铺陈出来。

麦家的语言平实,好用比喻,一件事物会用几种说法说出来。

而且叙述的方式有别人讲的、也有自己揣摸出来的。 比如在凸显上校这个人物时,例举了五个“怪古的名目”:当过国民党,虽然是被斗争的对象,但“天下事都知晓”;睡过保长的女人,但保长还要巴结他;大家都叫他太监,但他裤裆里不像是太监;不出工还要过好生活;养猫。这些特征是矛盾的,但又同时出现在上校身上,这就强有力地增加了故事的可读性,牢牢地抓住了读者的心。

救活门耶稣,不但让上校的形象丰满起来,还扩展了故事情节。这个“承”其实也是“起”,但是更深入的“起”。

第三章里一连串的故事把上校的生平事迹说了个七七八八,那些不管是奇迹还是巧合的事件,让这个在外人看来云山雾罩的人更加神秘。其实,在这些看似神秘的背后,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挺立起来。

人物的栩栩如生要靠事件来支撑,书中的人做的事和他的思想,都暴露在读者眼前。这个人是否吸引读者,就是作品是否吸引读者。

作者在描叙事情的来龙去脉,读者就在心里分析这个人的正面反面。所以作者要通过把控书中的人物来把控读者,借书中的人物把自己对生活的理解说出来,让读者心灵为之震撼,写作的目的才能达到。

故事顺着作者的娓娓道来往前延伸。

时空交错,事件纷呈,东拉西扯,但紧紧抓住主人公的思维没有混乱。于是故事不但不会因为时间的早迟、事情发生顺序的颠倒凌乱,反而更显跌宕起伏。

“我”一直是诸多事件的见证者,也从不同的人口中听到不同的故事,多角度的白描,始终不至于乱七八糟,这大概就是驾驭语言文字的功力。

看来,写长篇小说根本不是信马由缰,如果不做到心中有底,再精彩的故事也会因为“散”、“乱”而让读者厌烦。

第五章里先前被上校捉住“按倒在地,撕开他嘴,灌了一嘴巴烟囱灰”的小瞎子,居然就成了造反派。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角色,忽然就和主人公搭上了线。看来,写作过程中,要动用一切细枝末叶的情节为后续的发展埋下伏笔,这样既不占用读者的脑袋,增加故事的真实性和可读性,又让读者忽然发现,“原来那个家伙是干这件事的,我咋没想到呢?”

如果让读者闭着眼睛都能想到后面的情节,那这部作品就不能吸引到人,也就卖不到读者腰包里的钞票。大概“写作变现”就是这样来的吧?

简洁明了不是只有梗概,故事是靠有血有肉的语言累积起来的。只有人物的丰满才能鼓胀起故事的饱满。初写者却以为读者都是弱智,喋喋不休没完没了说个不停,就成了学生记流水账的一样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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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家的语言风格具有鲜明的特色。近乎口语化的凌乱里,却是条理分明的整齐。

说一件事可以毫无痕迹地穿插进来其他事,或者其他时候发生的事,但又毫无痕迹地收回来,回到当前说的“正事”上,像会摆龙门阵的人摆龙门阵。

标点符号的巧妙运用,也加强了文章的张力。

比如在第六章里,胡司令开批斗会时,问:“......同志们,你们答应吗?”下面紧跟着一串:

“不答应———!

不答应———!

不答应———!”

这几排文字,一下子就生动地重现了现场排山倒海的声势。

还有胡司令用皮带抽打上校的声音:

啪——!

啪——!

啪——!

那凶狠的声音触目惊心地响在读者耳朵里。

故事的节奏设计也非常好。在胡司令逼着社员上台检举揭发上校的罪恶时 ,喝了酒的老保长上台来了。

自己的女人被上校睡了的老保长最具发言权,但近乎拔乱反正的“正说反话”,为上校开脱的老保长反把胡司令一伙羞辱了一番。拿老保长没有办法的胡司令,最终偷偷组织干将在柴屋里毒打上校,将故事引入更深一层。

在第七章里,上校的名字才出现,原来这个“大家他叫太监,狗东西,狗特务,纸老虎,死老虎等等,人多嘴杂,五花八门,叫什么的都有”,还有少有人叫的“金一刀”,当过国民党还救过共产党大领导,一生具有无数传奇的人,叫蒋正南。

麦家从小孩子的视角,把特殊时期的人性描写得淋漓尽致。小孩子都是爱好虚荣的,但也是最纯真的。大表哥对待荣誉是认真的,“我”也想当红卫兵,但这一切都要和上校划分开来。

小瞎子在胡司令走后独挑大梁,那种不可一世会为后来埋下伏笔吗?

第八章里也是篇幅较短,大概七千字左右,通篇都是小瞎子和和上校的对话。

在这章里,上校的“不用干活但过得比谁都好”的谜底揭开,原来上校靠“金一刀”的医技为人治病,所以收入颇丰;最重要的是上校“太监”身份的甄别。性是文学作品不可或缺的成分之一,“太监”这个极具争议性的名词,带给人的冲击力本来就足够大,何况上校又是那么睿智和英雄的一个人。

但亲自押解上校去上厕所的小瞎子,最终还是没有确认上校是不是“太监”。

小瞎子的身份在这章里铺陈开来。

原来小瞎子是个“有娘生没娘养”的可怜虫,但就是这样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鬼点子多,报复心强,更具悲剧性。

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很多看似矛盾的东西,其实都有惊人的契合。第九章里“我爷爷”在“太监”和“上校”这两个代表不同身份的角色之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

本来对太监讨厌甚至有些愤恨的“我爷爷”,却拼尽全力地要救上校的命。

人类的智慧在荒诞的时代爆发出不可思议的力量,为了救出上校也为了自保,“我爷爷”“我父亲”联合导演了一出不知情没有“作案时间”的荒诞剧,“我”无意中偷听到然后又被“爷爷”“穷凶极恶的警告:“把它全忘了!忘得干干净净!像什么也没有看见一样,知道吗!”

通过这些语言的渲染,让读者对那个时代的恐怖感同身受,也对小瞎子横遭惨祸带来的震惊让读者感受到这个藏龙卧虎的山村真正是地杰人灵。

第一部主要写了传奇人物上校在偏静地小山村暂时过了一段悠哉悠哉的日子,突然遭受到运动带来的厄运。

麦家的语言是富有特色的,比喻和排比随口就来,而且用得极为贴切。看似散乱的穿插,被一根根主线牢牢牵住,就象一篇优秀的散文,形散神不散。

每个人的人生智慧来源于人生阅历,知识的积累不仅仅是人和人打交道,更多的要靠读书来完成。写作也是如此,不但要有先天的灵性,还要有丰富的积累。借鉴优秀作品的写作技巧和恰当运用字词句一样重要,但只是一味模仿翻转别人,就永远做不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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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上校的猫和小瞎子用脚写的字,在第十章里把之前隐藏在文章里的暗线“同性恋”用“鸡奸犯”表现出来,在上校消失后将故事进一步拓展开来。

故事中充满了矛盾的人物性格愈加让人好奇,牢牢地抓住读者的心。

用村子里的一年四季,来形容人的一生,“春天像孩子,夏天像大小伙子,秋天像精壮汉子,冬天像死老头子”,这样的双关语比喻,把故事不着痕迹地往后顺理成章地延伸。

原来为了捍卫自己家族尊严的“我爷爷”,一直顽强地抵抗着被人叫做“雌老虎”的“我父亲”不是上校的“对象”。小瞎子被“我爷爷”当众奚落,反被强行安上“鸡奸犯”的名号。麦家把一池水搅浑,让所有人跟着他的思路,看这一个个人物尽心尽力表演。主人公上校虽然暂时隐身,但因他激起的风浪由次要人物来渲染,故事更有可读性。

好故事就要有悬念,上校小腹部的字就是悬念。第十一章把所有关心上校是不是太监的人的目光都扯到上校的“那地方”。

最有可能接触上校的小瞎子,看见了上校的光身子,杜撰出了“这混蛋是鸡奸犯”。在几乎确认上校就是同性恋的事实基础上,“我爷爷”就要被这“诬陷”击倒,老保长登场了。

麦家的小说人物看似都是对立和矛盾的,但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老保长和“我爷爷”是死对头一样的存在,在“我爷爷”濒临死亡时又跑过来开导,这样的安排其实最符合现实。每个人的生活里都会遇到这种集敌人、朋友于一身的共同体。

写作小说就像种瓜,藤蔓上要结出瓜才好,但这些瓜是由这根藤蔓牵扯着,既要通过藤蔓供养份,也要依靠藤蔓把慢慢长大的瓜收拢。文章的“藤蔓”就是叙事的主线,这些主线之外又可以生出无数附线,故事的推进和收缩,以及故事里的人物,都要依傍于这些主线,才不至于散乱。

第十二章是主线里分蘖出来的附线。

老保长原来还和上校去过大上海,并且在那里见了大世面。

老保长见过的大世面无非不过是吃喝嫖赌。但通过老保长近距离接触上校,展现在读者面前的上校更加形象凸挺起来。上校的特殊身份造就了他的特殊命运,而这个世界就是由这些特殊的个体组成的平凡世界。

小说里人物的升华是靠故事情节的衬托,但讲述故事不能平铺直叙不说,还要让读者觉得可信真实。

“真实的故事”往往是由别人的口讲出来的。老保长“恨透”了上校,通过他的嘴讲出上校的“好”,可信度就更高。

有比较才会有区别。如果一个人不走出去,不接触到别人的优点,永远只会囿于自己的世界。写文章也是如此。

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区别,还在于段落的长短。电子版一般要短于纸质版。

麦家在标点符号的运用上,值得学习。意思的转折,随机的解释,语气的变化,都可以通过标定符号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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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人其实最有智慧。第十三章里,“我爷爷”和“我父亲”重归于好后,一起去“算计”老保长讲叙关于上校的他们不知道的故事。

其实,这父子俩的目的各有不同:“我爷爷”到底想拿到确凿的证据证明上校是爱女人,而不是“鸡奸犯”——如果上校是鸡奸犯,那他的对象一定就是自己的儿子,儿子是同性恋“祖宗都要被羞辱”;“我父亲”完全是对上校的崇敬,甚至是替过去的上校的一种担心、对现在的上校想方设法的救护。

整章串联起来的纽带是“我”去偷听,包括后来“我爷爷”去向瞎佬示弱,这样对整章的铺开既有顺理成章的好处,又增加了故事的神秘感。

写长篇小说,为了加强对人物的渲染和故事向前延伸,还有在必要时衬托人物心理,恰当的环境描写非常重要。故事的主人公都是要有自己的生活环境的,没有土壤的庄稼再长也不会茂盛。这就如剪纸,如果不是手艺绝对高超,效果肯定不如画画的好。

第十四章一开始就交代蚂蟥岭,为上校的出现作好铺垫。

被抓住的上校被押解回家,巧妙地托付了养猫的事,再就是上校小腹上到底是被刺的啥字,最终由老保长来揭开谜底。上校的风流韵事里,有为工作而作出的牺牲,有为事业而作出的奉献。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里,上校的形象通过一章一章的文字向读者走来,愈来愈深刻。

至此,读者明白作者是把一个沉重得让人想哭都哭不出声音来的人生故意,通过诙谐的方式讲述出来,让读者在笑声中愈发感受到沉重。

几乎所有引人入胜的故事都离不开色和情,这是人的天性,麦家把人对性的纠葛埋藏在字里行间,风流而不下流,把读者紧紧攥住。

一个主角要有很多配角来陪衬,陪衬就是为了突出主角的鲜明,还要把故事引伸下去。

像第十五章里的老保长,一直就是处于整部作品里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

这位表面上和上校势如水火的家伙,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左看右看都不是好东西,但他骨子里却有一股正义感。特别是他居然还暗藏着和上校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但他在上校平安无事时,又能为上校守得住秘密。

这样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所以读者能够信服,而且为这个人物身上的优劣而击掌或者唾骂。

作者写作,确实要把很多人经历过的事综合在一个人身上,像做数学题一样同类项合并,这样人物的事迹才会更突出,性格特点才会更鲜明。

无声无息地留下伏笔,让读者自己去找出问题,然后作者出其不意地回答,这样的文章就会深刻地吸引读者。

比如上校是怎么被发现躲藏在寺庙里的?也许在后面又会延伸出更多精妙的文字来。

第十六章选择从会讲道理的爷爷,拉着人讲“惊蛰动土伤命”、“树老皮厚,但世间最厚的皮是脸皮,老脸皮”开始,然后在反常的冬天没有下雪,忽然在正月初七那天,一场迟来的大雪下得特别大。这些看似描写正常自然环境的后面,一场惊天动地的大事发生了。

出卖上校的人居然是“我爷爷”!

这真是个出人意料的大逆转!

故事早前几章就交代了横亘于双家村和大陈村之间有个绵长的蚂蟥岭,蚂蟥岭那面的大陈村是个繁华所在。“人躲在那里,就象树叶藏在树叶里”,基本上是找不出来的。上校躲在人口稠密的大陈村的寺庙里,只要人不说,剃成光头穿了僧衣的上校,就是天上的神仙也找不到。

但偶然发现这个秘密的“我爷爷”,为了洗清儿子是同性恋的“污脏”,终于得到了上校藏身的地址。抓捕归案的上校洗清了“我爷爷”如鲠在喉的耻辱,但“我爷爷”遭受到了包括家里人在内的所有人的蔑视。

上校的威望、人品、恩情,都在“我父亲”和所有人跟“我爷爷”的决裂中表现出来。

故事的扣人心弦,是事件的剧烈颠覆。

第二部里这样的突然转变渐起高潮。

第十章里祠堂前“我爷爷”和小瞎子唇枪舌剑;第十一章里一辈子和“我爷爷”作对的老保长在“我爷爷”濒死的时候来出“口”相救,透露了保守多年的关于上校的秘密;第十二章全景式展现上校辉煌的过去,声色犬马的上校原来侠肝义胆;第十三章描叙“我爷爷”挖空心思证明上校不是“太监”,是个真男人,为此还对从来看不起眼的瞎佬低声下气;第十四章和第十五章上校被抓,老保长再叙上校过去的传奇;第十六章把“隐藏”在幕后的出卖上校的“我爷爷”抛出来,故事一浪高过一浪地向前推进。

麦家把平常的语言变得通俗化,恰到好处地用人人能懂的比喻表现出来,把许多大道理揉合进故事的人物心里,极易引起读者的共鸣。

写作的目的是要人明白应该明白的道理。这些道理作者懂,书中的人物懂,读者也懂。读者是在读作者写作的文章之后,通过书中的故事才懂的。所以,作品的好坏其实就是作者能否引领读者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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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时光一下子在第十七章跳到现代。

正如文中写的:“人活一世,总要经历很多事,有些事情像空气,随风飘散,不留痕迹;有些事情像水印子,留得来一时留不久;而有些事情则像木刻,刻上去了,消不失的。我觉得自己经历的一些事,像烙铁烙穿肉,伤到筋的疤,不但消不失,还会在阴雨天隐隐痛。”

在经历了二十二年的苦难之后,到异国他乡避难的“我”终于回来了。

归来的“我”再一次把故事接上。因为经历过这漫长的二十二年,物是人非理所当然。故事在这里跳跃一点不突兀,时间和空间在这里把一个历史时期缩短甚至忽略,就象生活的记忆需要埋藏。

家族的变故,上校变疯,痴恋上校的林阿姨的出现,让故事往更深一步发展,也让所有的谜底接近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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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甚至可以单独成为一个故事,一个被生活锻炼出来的女人,有情有欲,有情有义,更有担当。上校的历史愈发清晰。

一个人有可能做对了一件事就是英雄,做错了一件事就是败类,关键是看他在什么时候做了这件事。无数人的人生际遇确确实实验证了这个真理。所以读者读过这些文字就像看到自己,觉得真实可信,牢牢地被故事吸引。

一个好女人出现在上校的生活里,不仅丰富了上校的人物形象,而且给“好人有好报“作了铺垫。传奇而多难的上校肯定也要有个好的归宿才对得起读者的阅读?不然坚强如钢的上校的疯掉就失去了悲剧的意义,不疯掉的上校又不能让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作者以时间快进为背景,把文中各个人物的命运作了妥善安排,既符合他们各自的性格,也顺应故事的合理结局。

写作小说是要有跳街舞或者滑坡的刺激,平缓️无波只会让人觉得无趣,跌宕起伏才会让人觉得有滋有味。

不是每个作者都要经历书中主人公的故事,“贫穷限制想象力”的“贫穷”不是只指生活中经济上的困窘,更多的是指阅历上的贫乏。作者在书中描叙的故事,写作的人物,不仅仅是自己耳闻目睹的真实或者道听途说的虚构,更多的来自于书本上的阅读。

文字才是最好的老师。

在最后一章里,作者终于破题:人生海海原来是一句闽南语,意思是“形容人生复杂多变但又不止是这个意思,它的意思像大海一样宽广,但总的是教人好好活而不是去死的意思”。在这里穿插了“我”和前妻的故事,看似和整部作品关系不大,但它又强烈地为整部作品作了注解。

贯穿整部作品的一条线索是上校的小腹上的纹身。

即使在最后,被上校割舌抽筋的小瞎子还在强硬地狡辩说“我父亲”是鸡奸犯,而且有模有样地说“我父亲”鸡奸了他并且因此养活了他,还为此偷卖了上校用金子打造的手术器具。

这些看来没有破绽的话语让读者和“我”一样开始怀疑父亲。但最后林阿姨在上校死前交给“我”的皮包,皮包里装着金子打造的手术器具,无声地击破了小瞎子的谣言。恶人的恶更恶,善良的人心更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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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家的《人生海海》和余华的《活着》都是写一个人的一生,有苦难有悲欢,有坚持有忍耐,都是以第一人称来贯穿整部作品,都是贯穿了新旧交替的时代。余华的主人公和麦家的主人公虽然身份不同,甚至他们的“事迹”也不同,但是他们都经历了时代给他们的苦难,然后时间又缝合了他们心灵的创伤。

相比之下,余华的语言没有麦家的生动活泼,甚至故事情节也没有麦家的曲折离奇,但余华的《活着》更让人懂得“顺承天意”、“安贫乐道”的厚实,麦家的《人生海海》充满着奋争和抗拒。这是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每个人都可以从中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然,余华和麦家是属于两个时代,写作的时间差距接近二十年,对生活对世界的认同肯定有不少区别。这也是麦家笔下的人物更加丰满故事情节更加离奇,但对生活的领悟和那份文字的厚重却不一定超过余华的原因,尽管麦家的《人生海海》字数比余华的《活着》多一倍,但《活着》似乎更加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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