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前参加一场婚礼,得见久未谋面的胖子。他远远的认出我,疾跑过来,给了我一个厚实的拥抱。而我在定睛认出他时,只说了两个字。
瘦了。
这个“胖子”是我大学选修课的同桌。家里不多金,人长得臃肿。他朋友不多,空闲的时候就跟我在足球场踢两脚球,脚歪到离谱。每每都是他一脚把球踢向没有人的那一边,自己再气喘呼呼地跑过去,把球捡回来。我当时也问他,踢得这么烂,怎么还这么热衷踢球。他说,减减肥总是好的。而我,全当是听了一个笑话。
胖子也跟所有人一样,在大学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对方是外语系的系花。跟大部分人不一样的是,在他每天清晨照过镜子之后,竟然脑子爆炸想要去表白。我劝阻无效,他还无耻的想让我当一个邮差,通过学生会的关系帮他传递情书。他每个月的生活费是1300。为了贿赂我,用200块在学校门口的大排档请我吃了一顿好的,又用了400多块买了一大束玫瑰。声称我拒绝帮他传信的话就要跟我绝交。我勉强答应下来。只提了一个要求,月底的时候别朝我借钱。
故事的发展完全在我的预料之中。而我也完全没有替他感到一丝丝的难过。从背后看向他,那副直指100公斤的傲然身躯绝对是在人潮翻涌中也能最清晰辨认的那一个。而那个姑娘,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美得不可方物。他俩能成的难度,堪比徒手做一个原子弹。他也成功的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调侃。他从操场走过,别人的眼里满满的都是嘲讽。
那件事以后,胖子许久不来找我。我路过足球场的时候总能看见他。雪后的球场鲜有人出没,大家躲在寝室里打游戏,窝在被窝里和姑娘聊QQ。可胖子就在那里一圈圈的跑着。我拎着份饭,站在那里望着他,微微的出神。
直到毕业,胖子也没有再找过我。 将毕业的那段时间,路过足球场,时常还能碰见胖子。他身上依旧挂着沉甸甸的肉。一切都没有改变,仿佛仅仅是他一个人,从冬天,跑过春天,跑过夏天,跑过秋天。带着沉甸甸的肉,还有他自己沉甸甸的希望。仿佛这样,就能追到他心爱的姑娘。
“真的是好久不见。算算有多久了?”
“差不多五年了。毕业之后你就消失了,也试图联系过你,可你换电话号之后,没有人知道。”
他摸摸后脑勺,有些尴尬。“毕业之后我回老家了,考了一个事业编,现在生活算是安定了。”我们躲在角落寒暄。等待婚礼主角的登场。
用来举办婚礼的酒店大到离谱,服务生穿得是体面的西装,单手托着的盘子上是装着红酒的高脚杯。我所在桌子的对面是一群年纪和我相仿的人。他们举着横幅,上面写着,”今天系花出嫁了!“我恍惚辨认出有一个是外语系的学生会副主席。他那副厚厚的酒瓶底我影响颇深,大学时有次搞联欢,他喝酒喝到眼镜掉进饭碗里还混不自知。还有一位是外语系的学办主任。五年的时间仿佛并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痕迹,好像当年她对这个外语系的系花就格外的关照。今天笑得也是春风满面,仿佛出嫁的是她的女儿。
婚礼的主角终于登场。那个姑娘,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美得不可方物。那个小伙西装笔挺,人中吕布。他们携手走过铺满玫瑰花瓣的漫长的通道。新娘的婚纱长长的拖在身后,优雅的小提琴曲徐徐响起,人们慢慢开始鼓掌祝福这对新人。这时候我瞥见坐在我身边的”胖子“。他的眼里满是陈定,嘴角勾勒的弧度像是刻意的安排。我仿佛又看见那个在足球场跑圈的身影。
明明一开始就对她虎视眈眈,现在却说也说不得。爱是一个秘密,一场隐疾。如同孤独的火种凝望着夜空,一腔不得而知的炙热,终成时间的灰烬。这世上,最在意的人往往不知道你的在意。你从始至终唯一能感动到的,只有你自己。那么,不如她一直不知道,如此成全你一生完整的孤傲。只是,当她侧着身体,斜睨你一眼,囚笼外轰然倒塌的星光,声势滔天。她笑意逡巡,你看了还是会禁不住怦然动心,却哑然陈定。像孤独者久治不愈,而在爱者病入膏肓,仅与她消逝的一面,仿佛足以让你享用一生。
也是过了这些年,当一些脑子爆炸的念头出现在你身上。你才能切肤的感受到胖子当年的心境。
《卿云歌》里有一句,日月光华,弘于一人。
因为她,只觉世上的万事万物历历地都在了,你如同见到了日月星辰草木万物。欢喜她,亦即欢喜了天下人;见到她,亦即见到了天下人。
和胖子一同离场的时候,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号。约定找时间回一次大学校园,吃一次校门口的大排档。那天胖子离开的身影总让我隐隐得想起《胭脂扣》,如花在片场的破旧老楼里找到正在吸食鸦片的十二少,眼见十二少两鬓斑白,满脸皱褶。多年的等待与寻遍积压在心里的恩怨情仇也不过是一句话。
就到这里吧。
顾
1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