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奇思城三年了,是一名酒吧保安,准确来应该是个打手,我每天晚上的任务就是在酒吧门口,有时是在后门,修理些不规矩的人。我有过一些女人,我喜欢她们,有的喜欢眼睛,有的是鼻子,有的是嘴唇,有的是纤长的双腿,有的是滑腻的皮肤…并不是完整的喜欢,因为一直没有遇见一个令我感到完美的女人。
直到那个女人的出现,她每天都要经过我们店门口,她十分的惹人注目,看上去近乎完美,尤其是脚下那双红色的高跟鞋,在白皙的脚踝映衬下,像有魔力一样,焕发着光芒,刺激着我的神经。我记得城里有一个算命的说过,红色是我的幸运色,看见非凡的红色就会迎来命运的转折……我当时是不信这些江湖骗子的,但遇见她,我信了。
我就像着了魔一样,每天就在店门口等她,一切都重要了,闹事的就让他们去闹吧!我尾随着她,穿过人潮涌动的街区,我想象着她穿着红色的高跟鞋在人群里舞蹈,任何璀璨灯火都掩盖不了她在人群中的光华,美极了!当我尾随她走过有玻璃橱窗的商店,我看到了自己倒映在橱窗上,满足的笑容,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我想自己是爱上了她,爱上了她的近乎完美,和脚上那双比火热烈的红色高跟鞋,那种红,刺激着我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都在无声碎裂,我兴奋着,兴奋的快要昏眩了,不行了就在今晚,今晚我一定要拥有她!
我又回到了那个地方,林径两旁的枫树像一个个面无表情,却内心诡谲的变态,窥视着我,月光惨白惨白地,像一张毫无血色的脸,和枫树们一同紧紧地盯着我,像在审视着一个又一个在这里埋下的秘密。我带她来到了这里,当然不是她自愿的,女人哭喊声引来我阵阵身体里的兴奋,我在笑,开心的快要晕眩了,我的将她拖进枫树林里,她挣扎着,尖声哭叫着,脚上红色的高跟鞋和地上的枫叶跳着舞。
我好想拧断她的脚脖子啊,于是我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刀,一刀又一刀的刺穿她的腹部,待她不能动弹的时候截下了一只穿着高跟鞋的脚,我喜欢她的脚踝,我要放在橱窗里收藏起来,其他女人身上漂亮的部位,在我从她们身上解剖下我喜欢的部位时,我就已经失去了兴趣,比起其他女人,她是第一个。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红色液体浸满她全身,顺着脚踝流向她高跟鞋,前所未有的兴奋感侵蚀着我,在颤抖中一次又一次的引来了极致的高潮……月光惨白惨地,覆盖在她鲜红的肉体上,巨大的枫树林无声地盯着我看,和我一同诡谲的狞笑着……我喜欢这座城市,它让我在这里保持着一直以来的爱好,安安稳稳的过了三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