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都是期望自己幸运的。
个人,也都有着自己的幸运。
个人之间的幸运,也是有着差别的。
个人之间的幸运差别,取决于什么呢?这是比“幸运”本身更值得琢磨的问题。因为,“幸运”之不相同,正在于此。
应该说,幸运与否,与个人“所好”直接相关。或者说,正是个人之“所好”,决定了个人的幸运与否。比如说,喜好“打牌”的人,“一手好牌”会让他感到十分幸运;喜好“音乐”的人,“一首好歌”会让他满心高兴;喜好“藏书”的人,“一本好书”会让他醉心不已。“喜欢钱的人”“喜欢当官的人”就不言而喻了。
我有“一好”——“好思想”——为思想而生,为哲学而活。因而,《哲学起步》《黑格尔哲学讲演录》在书案,在床头,常见常读,常读常思,日益感到因此而突破自己“思维与思想的天花板”,就是我的一种特别幸运了!
存在,不是“存在者”。
存在,是“在起来”“是起来”的一种“决心”。
要“存在”,首先必须要有“决心”,如果懒洋洋的、犹犹豫豫的,就“存在不起来”;必须自己“去存在”“是起来”,才能真正“存在”。
要当一个法学家、大法官、大律师,或者园林大师,就必须有“决心”,自己去“是”一个法学家、大法官、大律师,或园林大师,就要付出辛苦和汗水而“是起来”“在起来”。
这就是哲学所讲的“存在”,尤其黑格尔哲学概念的“存在”——“在起来”!“是起来”!
要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去“是起来”“在起来”!个人,才是真正的存在。否则,就是“有之非有”“存在着的无”。
由此,可以用“东北话”说:“哲学,是杠杠的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