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说拜伦。
我知道,这已经过时,但还想说。
拜伦生得美,却跛腿,这“跛"跛的好,很拜伦。
他自称“诗台上的拿破仑”,没人说他狂妄。凡身上长反骨,带血性的,都推崇他,比如鲁迅。
他生时已有盛名。写《红与黑》的司汤达,有次在意大利,听说拜伦出席一晚会,大喜,特地赶去,座位就在拜伦旁,结果神魂颠倒,根本没心思听音乐,只盯着拜伦看。他说拜伦的皮肤如大理石点了灯,他虽然没听到音乐,但看到了音乐。
这司汤达的的嘴巴,真毒,既红又黑,这话当给上帝说。
爱慕拜伦的,好像还有雪莱、歌德和普希金。拜伦和雪莱都是英国人,两人同时代,先后遭流放,在瑞士的日瓦湖相遇,惺惺相惜,成为莫逆之交。听说雪莱的死与拜伦大有关系,拜伦抽鸦片,雪莱为他过海取货,结果溺死了。
从某个角度说,这也是“士为知己者死“,虽然有点荒谬。
歌德在德国,普希金在俄国——现在回想,那个时代的欧洲,真是天真烂漫,元气充沛。我们成熟得比他们早,我们的天真烂漫早在《诗经》和《离骚》年代。
这两人爱慕拜伦,应该是出于气质相类。他们的精神族谱是一致的。我年少时,爱把他们三人囫囵放在一块看,有时竟分不出彼此。拜伦的《唐璜》和歌德的《浮士德》,在我眼里,都是“花花公子”式的人物。“浮士德”老谋深算,有成年男子的心机,而”唐璜“更像一个捣蛋的美少年,胆大、气淳、赋厚。这部诗集也胆大气淳赋厚,可惜因拜伦之早死没写完,也幸亏没写完。天才就应该”早夭“,风流也应该年少,老了就没劲了。歌德写《浮士德》前后花了六十年之久,写是写完了,结果越写越没劲,成了道学。那时的诗集有点像现在的韩剧,边写边看,真佩服当时的读者,一部诗集可以连续看一辈子。
这样的故事现在没了,无论东西方。这是人类的少年故事。
普希金是俄国人。我父亲亲俄,那个年代的知识分子都这样,是典型的普罗分子,我一出生,便得了一个俄式的名字——“娅丽”。我后来改了,现在有点后悔,因为这个名字从音韵到字体,都比我现在的好许多。
那时兴口袋书,叫“五角丛书”,五毛钱一本,小小的,袖珍型的,可以放在口袋里。我那时往口袋里放普希金之类,父亲不反对。结果看到普希金爱拜伦,又把拜伦找来看。
女孩子看拜伦,真正不太好。我母亲说我没女孩子样,同一个家庭出来的,我姐分辨得出哪种花衣服好看,我分辨不出。气象局其他女孩子在做家务活,而我爬到屋顶和墙头,挥舞着小树枝跟一群男孩子战斗。
因为拜伦,我还落下一个毛病:天真。
我父亲等不及我成年,去世。在病榻上,他对我母亲说:对我,其他都放心,就是太天真。
不幸被他言中。
现在一晃到了中年。哀乐中年,中年人的悲乐来得格外深切,我开始试着寻找我的精神故乡。追踪溯源,最初的记忆竟然是拜伦的诗——躲在卧室里,耳朵警惕地竖着,像一小猎犬,提防我母亲随时推开卧室的门,书桌上,像模像样地摆着我的功课。
但最终,人松懈下来,迷失在一个奇异的国度,仿佛风在发出号角,波浪在身边起伏。而母亲需要戒备的门一直没有打开,我最终成了一条“漏网之鱼”。
哦,再见吧,大海!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庄严的容光,
我将长久地,长久地
倾听你在黄昏时分的轰响。
我整个心灵充满了你,
我要把你的峭岩,你的海湾,
你的闪光,你的阴影,还有絮语的波浪,
带进森林,带到那静寂的荒漠之乡。
——选自拜伦《致大海》第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