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采不好,但我喜欢看言情小说。我喜欢写作,但我写作水平不高,尽管有时候主谓宾都不全,可依然消磨不了我那颗炽热的心。
我认为手机的编写程序太过生硬,我喜欢用笔去勾勒我的想法,笔枝随着指尖的舞动,在纸张上展现着我的想法,似乎纸张是暖色调的。虽然也有人觉得我写的不好,小说形式的流水账,一点都不华丽,但我觉得这就是我,用最通俗易懂的语句表达了我的内心世界,没有华丽的外衣,只有朴实的外表。我写的不是最好的,但是我最喜欢的?
有时候吧,正因为我这没大脑的写作,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更甚是被老师点名批评,可我拿着作文纸,忍不住的发笑,尽管老师的斥责声充斥在耳侧,我也只能拼命的咬住嘴唇来掩饰,可那颤抖的身体似乎出卖了我此刻的心情,可老师无可奈何,只能是“放虎归山”。
我觉得写作就是随心而动,没必要那么压抑。壹写作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要么就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在沙滩上。多没劲,那都是别人的。我们就应该写写自己某刻的想法,当然不能无病呻吟,这就有点偏离轨道了,毕竟我们都是童叟无欺的好孩子,怎么可以诱导那些读者呢?这是不道德滴?~啊哦~
可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