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那年,我家塌了天,在修武县二中任教的父亲43岁英年早逝,寡母带着4个学龄孩子,度日如年。
我老二,除了秋麦两季拾荒,还要打点零工。
13岁那年卖冰棍,冰棍批发2.3分,卖3分,一天卖100支挣7毛钱。如果一天剩几根没卖完,一天算白干,甚至要倒贴。有次阴天,冰棍还有20来根开化,我急得掉泪,一个干部模样的人给我一元钱全买了,送给了跟着我起哄的一群孩子。
人家卖冰糕的是冰糕保温桶,我是木箱子里外放棉絮,太容易化,干不成,只干一周左右歇菜。
又介绍去南后街的食品厂打工,做手工月饼,有个豫剧演员下放到食品厂,大姐手把手教我做月饼,一套工序我很快掌握,第二天我就由原定每天6毛钱提高到了8毛。
14岁那年暑假,我去离县城十来里地的农科所打工,只干了三四天,我的腿被蚊子叮咬我挠化了脓,我就用布条扎住仍然上工,在那里当技术员的孙永福大哥给我上药,让班长给我分配轻点的工作,我暑假结束回去前,永福大哥还送我一件府绸短袖衬衫,中秋节进县城还送我一斤月饼。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一件绸衫、一斤月饼是多大的情义啊!
那个年代处处有好人,好人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