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我在简书上看到一篇《职场那些事》的文章。文章说一个女同事,公司因为她的工资太髙,于是在她45岁的时候,公司就让她提前五年退休了,并赔偿了她15万元补偿费,那个女同事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接受了提前退休的事实。后来公司遇到了一个客户,指名道姓要这个女同事完成这项任务,公司只好重新启用那个女同事,并且提出要那个同事退回15万补偿费,工资仍然和以前一样多。谁知那个女同事不同意退回15万补偿费,还要求公司增加她一半工资,那个女同事说自己这次就业是第二次就业!
文章最后问大家这个女同事的要求是不是合理,我也想知道大家的看法,因此把这篇文章的内容简略地复述给大家看看,希望大家发表自己各自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