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城在看林风的小说,这是白醉发现的。
白醉叫嚷道:“好啊!星城!你不是一向说言情小说没有技术含量吗?怎么现在却看着逍遥心上人的小说了?”
正在做饭的逍遥,放下手中的菜,扭过身子看着星城。
星城看着书,没有抬头,他懒散答道:“我确实不喜欢言情小说,那些男男女女的人物,仿佛每天吃饱了没事干,只知道卿卿我我、海誓山盟。不过,林风的小说……倒不是那么简单!”
还未等快嘴白醉说话,叶逍遥就向星城问道:“你觉得哪里不简单?”
“从表面看,她的确是在写男女爱情,但她似乎并不满足于以爱拯救人饥渴的灵魂。我见过许多书里的魅力女人,但唯独没有见过她笔下的这种!”
“因为,所有的小说都会让读者明显感觉到女主人公的魅力属性,或温柔多情,或古怪精灵,或霸道冷酷……但林风似乎刻意避免给她的人物限定风格,她的人物都在用同一种魅力征服读者,那就是……”
“走!”叶逍遥和白醉异口同声道。
“走?”白醉疑惑不解道,“什么走?走也可以算一种魅力?走是动词啊!两位大哥!动词怎么能被用来形容人的魅力呢?”
叶逍遥道:“武功的最高境界,是无招胜有招。文学也一样。想一举成名,就必然要忘记前辈和同行所有的招式,另开辟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无招,是在观察了别人的招式后,返璞归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心法,从心所欲无不至,一击致命,不留半点招式的痕迹。”
星城点头道:“虽然,武侠小说我看得并不多,但我知道,一部好的武侠小说,并不会单单讲刀光剑影和江湖义气。作家往往是通过刀剑的光芒,讲人生的道理和境界。”
白醉道:“所以呢?你们还是没讲明白‘走’的道理啊!”
叶逍遥道:“林风的高明处,在于她明白世间人物,虽性格各异,但无论哪一种性格的人,只要他有勇气去挖掘自己的内心,开启自己的智慧之门,向自己、向世界不停地探索下去,一直朝着光明走下去,那么,哪怕最后失败了,他也是一个极有魅力的人!”
星城道:“所以,‘走’这个动词所以让人物有魅力,是因为,一直在路上。”
叶逍遥点头道:“我们每个人,直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天,都一直在路上。”
星城道:“有路就会有岔路口,误入歧途不要紧,偶尔走进死胡同也不要紧,重要的是不放弃继续寻找下去的希望!”
叶逍遥道:“林风笔下的人物,不能用一句好或者不好评价,她只是赋予了她们一种能力,一种无论遇什么,都会坚强走下去的魅力!”
写后记:
喜欢“在路上”三个字。
例如旅行时,最愉快的感觉往往是在车向前开的时候,有时甚至可以不顾舟车劳顿,希望距离目的地可以再远一点。
在路上,希望就在前方。
还未看到的,还未得到的,抱着一颗心盼望的,都是最好的时候!
我喜欢的一类人,是那种不管他从前、现在和以后怎么样,但他一直在路上的人。
他应该一直在探索着自己、完善着自己,看着自己一点一点地在努力和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