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小川小的时候挺傻的。
八岁那年,他的腿骨折了,养了一个多月才好。脸上还留下一道疤,在眉毛上方,淡淡的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这件事的原因一直是他们家里的笑料,每当他因为取得一些小成绩骄横不能自己的时候他爸妈都会指着他的那道疤说事,他妈更是会毫不客气的说“薛小川你嘚瑟个啥呀?也不想想是谁小的时候傻得像小明一样,听了谁两句话就真把自己当奥特曼,从楼梯上跳下来当超人,结果把自己的腿给弄断了。看看你脸上的那道疤,会有那家的闺女愿意嫁给你当媳妇?”
薛小川听完这个就蔫了,这几乎成了他心中永远的痛。这痛直接导致了他对奥特曼的恨之入骨,谁给他讲奥特曼他就跟谁急。
这个时候的薛小川显得极其不合群。
小明是薛小川养的宠物狗,你只要扔给他一块鸡骨头它就会冲你摇尾巴伸舌头。薛小川特瞧不起他,每次被骂都会揪着它的尾巴恨恨道:“你个小混蛋,有着一条猎狗的身体,却怎么有一条哈巴狗的心。一根鸡骨头就让你暴露了原形,还害得我挨骂,把我的脸都丢光了,今天你就别想吃饭!”小明只知道冲着薛小川嗷嗷的叫,伸出舌头来舔薛小川的手。
在薛小川的威胁里原本应该营养不良死亡的小明还是好好的活了很多年。直到在小明死后的很多年,薛小川都觉得小明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它是另一个自己,它承载了自己的整个童年。
那个时候秦蒲颖还是个假小子,但是用她自己的话说这是健康活泼,年轻富有朝气。用薛小川的话讲这叫作性别模糊,没有羞耻心。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真的是薛小川见过的最漂亮的小萝莉。她说话的时候鼻子会微微的翕动,得意时更是会翻出粉嫩粉嫩的小舌头,这在薛小川看来就是一条哈巴狗的必有特征。
说起来,薛小川和秦蒲颖会搅和到一起完全是一个意外。
那是一个阳光不怎么明媚的夏天,公园里只有树叶飘荡在风里的声音,路过公园回家的薛小川看到了秦蒲颖。秦蒲颖穿着裙子蹲在地上逗一条幼小的流浪狗,流浪狗嗷嗷叫的声音很像再也回不来的小明,它用还没长全的爪子挠着秦蒲颖的手,秦蒲颖咯咯的笑。薛小川伫立不动,良久才无意识的抚了抚有些歪斜的眼镜。他无法想象眼前这个像极了圣母玛利亚,哦不,是圣母玛利亚的女儿的姑娘真的是他认知里的秦蒲颖。
那个时候学校的校风“淳朴”,所以班里面追秦蒲颖的纯情小男生有很多。薛小川的好哥们就是这个大军中的一员。
薛小川很骚包,仗着自己平时看过不少书就自告奋勇的用文言文帮自己的好哥们给秦蒲颖写了一封情书。情书的内容薛小川早就忘的一干二净,只是情书送出去的后果薛小川现在还是记忆犹新。就在第二天,全班不管男生女生,不论老师同学都知道了班里有个缺货用傻了吧唧的文言文给某个姑娘送了一封情书。更可悲的是,薛小川替自己的哥们背了黑锅,被班主任请去办公室补了一堂以八荣八耻为主题的政治课。薛小川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茫然四顾,萧瑟的秋风里只有他败狗般的身影。他毫不在意,抖擞精神,挺胸提腹深呼吸,昂首抬头往教室走,推门而入,同学们的眼神齐刷刷的往他盯来,潮涌般的笑声尾随而至。好哥们也很合群的坐在位置上朝他瞅来。他狮子般的抬头毫不畏惧,目光在同学们中缓缓移动,就像是奥特曼俯视着仰望自己的人群。然后他看到了枯草丛中的一朵花,秦蒲颖也抬头看着他,浅浅的酒窝小小的虎牙。薛小川在二十年后回想起这一幕,总觉得那个时候应该有阳光穿破云层,然后整个世界一片春暖花开。
在最后的时候薛小川回忆人生,忽然就觉得其实自己和秦蒲颖所谓的交集真的很少,在真实的相逢之外大多都只是虚幻的构想。就像他曾经做过的梦。在梦里薛小川和秦蒲颖相识在一片破败的旧屋旁。那个时候秦蒲颖穿着淡黄色的公主裙站在一个长满绿色苔藓的石阶之上,朦胧的水汽使薛小川看不清她的脸。而薛小川还只是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屁孩,穿着脏乱的衣服,拿着一根破烂的小木棍,抬头看着那个充满光彩的女孩,只觉得那是自己一生中见过的最美好的事物,庄严不容亵渎。
所以薛小川很难过。所以薛小川很努力的念书。所以薛小川离开了R城去了G市念书。
高考之后薛小川回到R城。一群人张罗着聚会。在饭桌行隔着凌乱的牛肉串、羊肉串、烧蛤蜊和啤酒瓶,他们大声的问薛小川为什么离开R城,是不是因为秦蒲颖?薛小川也是醉眼朦胧,大着舌头想说什么却还是被夏夜的一口凉风灌回了肚子里。对面的秦蒲颖却安静的坐着,浅浅的酒窝小小的虎牙。
高考放榜后,薛小川去了D省上大学,秦蒲颖复读。
薛小川再次见到秦蒲颖的时候,秦蒲颖坐在干净的藤椅上,阳光直射进阳台,穿过秦蒲颖纤细柔美的手指,在纸质的书页上形成斑驳的轮廓。浅浅淡淡的阴影起伏就像是心中起起落落的欢呼呐喊。薛小川不顾刺眼的阳光,盯着秦蒲颖的背影低喊了一句:“嘿!”秦蒲颖回头,也许是长时间阳光的曝晒使她的视觉有点模糊,所以她回了一句:“那个谁啊,走近点!”于是薛小川和她站到一起。
于是他们在一起了。
他们恋爱的时间很短,他们去过的地方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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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山还很冷的季节,薛小川牵着秦蒲颖的手,踏着刚升起的朝阳去看景。草地上的雪还在融化,树上的雪却仍未落下。秦蒲颖任由薛小川拖着自己的手在路上穿行,天色还很早,但是烤鸟串和章鱼烧的味道已经弥散了整条街。薛小川忽然回头,单膝跪地,动作一气呵成。然后他深吸一口气,捧着戒指的手微微颤抖“Wouldyoumerryme?”
秦蒲颖面若挑花,抬头看着满树的樱花说“我们都一世长安,然后共看这粉雪流年。”
北海道,薄荷岛,巴厘岛,马尔代夫,爱琴海,泰晤士河......他们的足迹遍布这个世界。
最后一站,他们去了非洲好望角。秦蒲颖选的。
抵达好望角的时候已经是初夏,淡淡的阳光穿过薄薄的海雾映着湛蓝的海水。真的有种童话般的美好。
站在人工开辟出来的看台上。秦蒲颖对薛小川说:“你知道么?好望角的东海岸是印度洋,西海岸濒临大西洋。每年印度洋的暖流沿非洲东海岸南下,而南大西洋寒流迎头北上,两股洋流在非洲大陆南端相遇,也就是我们现在站的地方。所以呀,好望角是寒流暖流交汇的地方,这种地方是最容易诞生大型渔场的,可是这个地方的渔业却一点也不发达,你知道这是为什么么?”薛小川没有接话。在他的视线之外,一股高达二十多米的杀人浪正突破迷雾,闯过礁石,高速奔袭而来。
秦蒲颖低下头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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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小川犹若未闻,拿着相机的手稳稳的拍下眼前涌现的这幕奇景。
白色的海浪撞在黑色的岩石上发出轰天的巨响,碎裂成千万片的浪花在一瞬间向四周飞迸,浓雾遮挡住了阳光,所以它们看起来就像钢铁般寒冷。啪啪的声音还没有传到人的耳边就已经消散。
薛小川像是出神方醒,低头抬手抚了抚秦蒲颖的短发。
在薛小川出国的时候秦蒲颖没有去送行,薛小川对此只是留下了一封信。在信中薛小川如是说“小的时候我很傻,看奥特曼可以飞于是我从台阶上跳下去,摔断了一条腿,脸上还留下一道疤。我爸妈老是拿这个教训我说你这么傻,以后还有谁嫁给你当老婆啊!我不服气,总会揪着我家狗的尾巴说如果我真的像你这样傻,那我以后没人喜欢也就算了。后来我认识了你。一直觉得认识你的那天自己就像是做了一场梦,你像个从天而降的雪花一样出现在我面前,那么美,胜过一千个奥黛丽赫本的叠加。可是你又是那么的冷啊!仿佛连自己也要毫不留情的冻僵。我积蓄全身的热情,想要把你融化,你转身对我微笑,可还未等我走进,却又冻结。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让我们晚些时候认识会更好些呢?那时的我们历经了生活的苦难,懂得摘下伪装用的面具坦然面对,懂得用热情感染他人温暖自己,懂得怎样无声却持久的去爱一个人,哪怕得不到一丝回应。还记得以前我给你说过的那个故事么?小男孩站在墙边上喊了一千遍我爱你,可是却依旧云淡风轻,天光明媚。每次读到这个故事我都觉得有一种无法挣脱深入骨髓的悲伤要把自己冻僵。可是渐渐地啊,这个故事使我相信在这个世间,真的有一些无法抵达的地方。无法靠近的人。无法完成的事。无法占有的感情。无法弥补的缺憾。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
其实在此之前薛小川并不是真的讨厌奥特曼,他一直觉得奥特曼很酷,尽管每次一开始奥特曼都被怪兽打得很惨,但是最后的结局正如主题曲所唱“奇迹一定会出现”,奥特曼先是将对手痛扁一顿然后释放自己的杀手锏一招干掉怪兽,在人们崇敬的目光中牛逼哄哄的飞向宇宙深处。多么美好的结局啊,怂蛋原本一直被骗子欺骗被坏蛋打压被各种不怀好意的人群蹂躏,可是在最重要的转折点因为神的旨意,因为你是正义的使者,因为各种乱七八糟的你必须要胜利的原因,你像开了bug一样生猛难当,众魔鬼在你的大招面前冰消雪融灰飞烟灭死的不能再死,于是世界再次春光融融鸟语花香一派歌舞升平的美景,你原本应该很潇洒帅气地捡起掉在地上的墨镜一抖披风刷的一声又变回了那个任人欺负的怂蛋渺小的就像尘埃一样的存在,可是在变身的瞬间你忽然觉得厌倦了这种毫无激情的正义,那里还有好多罪大恶极的骗子哩,那里还有好多恶贯满盈的坏蛋哩,最最重要的是那里还有一个你喜欢的崇拜英雄的姑娘啊!只要你向她一招手,姑娘就会毫不犹豫欢天喜地地提着裙子向你跑过来,然后呢?然后当然是像所有的故事一样啊,你和姑娘在宏伟高大的城堡里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直到你转身接受了万民的朝贺,加冕上世界上最大的皇冠,这时姑娘穿着漂亮的衣裙面带微笑朝你缓缓走来,你只觉得此刻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此生再无遗憾。可是姑娘到你的跟前并没有拜服在你宽阔的胸膛之上,她只是向你发出诚挚衷心的祝贺,就转身回到那片曲折幽深的密林中那幢庄严宏伟的城堡,那是神灵也无法到达的地方。于是你只能幽幽的说“那就这样吧!”
薛小川和秦蒲颖站在夜空之中,四野全是闪烁着微光的星星。银色的光晕在他们周身氤氲流淌,黑色深邃的星空仿佛在一瞬之间跳跃了千万年,可是时光却浅淡的就像是刚睡醒的风,揉着眼睛就从薛小川和秦蒲颖身边游了过去。
薛小川面带笑容,张臂伸手搂过秦蒲颖的腰,动作缓慢决绝,眼神平静喜乐。秦蒲颖踮起脚尖扬起小脸,细碎的短发从她的两颊划过,神情单纯灿烂如虚空。
薛小川低头。四野迷蒙的星光化作缓缓飘动的音符,霎时天地间响起宏大而又柔和的乐曲。
秦蒲颖抬手反勾薛小川的脖子,指尖微颤如风中秋叶。
然后薛小川闭上眼睛。
星辉在他们的身上积淀了厚厚的一层。秦蒲颖的身上忽然飘起亮闪闪的光芒,就像是被风吹拂着的蒲公英,又像是桃树丛中闪烁的萤火虫,三三两两,成群结队,不绝如缕。他们站在蒲公英风暴的中央,浑然忘记了萤火虫在他们身边的舞蹈。
白色的蒲公英,像是婚礼上歌者挥洒的花瓣;又像是出殡时哀者抛洒的纸钱。没有风,却慢慢向着星星飘荡。秦蒲颖的身体开始变得透明,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泡沫。无声无息的破碎了。
虚空也开始破碎,就像是一张三维的纸被揉皱般开始向薛小川塌缩。遥远的星云来自无尽的远方,充当一片沉默的幕布。崩溃的恒星在一瞬间释放出大量的光,华丽的就像是过年时在空中绽开的烟火。幕布下的星星一闪一闪的,委屈难过得像是供电不稳的灯泡。
薛小川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亮茫茫的光雨里,背后只剩下空旷辽远的星空。他的双臂张开环绕拥抱着深爱的女子,可是怀中没有一个温暖的轮廓。迷蒙的星光拂在他下敛的睫毛上,好似在安慰一个伤心的孩子。
后记:
这篇文章的初稿是在三年前完成的,三年中因为各种事情将这篇文章忘记在了角落里,更是一度因为硬盘损坏的原因连原稿也找不到。先做个总结吧,这篇文章的完成算是给了分分合合七年的初恋一个交代。它记述了我对于初见姑娘最美好的念想,对于爱情最美好的向往,以及之后深沉如水的悲伤,它是我在那段时光中采撷最闪亮的部分的集合。
这篇文章会被我重新翻出来也是一个偶然!
最近因为回忆往事翻到以前的QQ空间,发现了关于该文的只言片语,恍然惊起旧梦,一念起心意便难平,想方设法找回了原稿。重读之下,发觉有些心情竟还是那么的相似,其中关于心情描述的部分只字未改,关于之前的一些经历却全部删除,毕竟述说往事的心情已经寥寥,只是觉得那么些年下来,当时的感受早就飘散在了时光里,没想到一读之下关于以往的种种又翻涌在心间,一时之间不知何年何月!
原谅我吧!三年不写东西了,现在想要表述下想法都已结结巴巴。今天会想到给这篇文写个后记 ,一是最近正是少了下来,有这个时间。二是想要给那段时光一个交代,说明白点就是想要给这篇文章一个交代,它在角落里落寞地躺了那么多年,尽管什么也没说,可心里还是不怎么情愿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