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心主义是一种知识理论。在当今,它的最新哲学变体为建构主义。
这个词在90年代早期开始在中文中开始数见不鲜,并常与电影、建筑艺术、文学分析、教育心理等阳春白雪的名词相结合:
“建构主义教师观跟人本主义一样,认为教师是助产士,是催化剂……
“Sazha餐厅是一间位于苏梅的烤肉餐厅,该餐厅旨在展现美味的牛排文化。餐厅所在的建筑与沿街建筑风貌一致,展现出苏维埃建构主义形式……
“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
似乎每个字都能看懂,但要复述却万万不能。
事实上,如果概念停留在中文,认知理解的知识来源则会偏移到中文:事实上人们关注的重点将自动略过“主义”而关注“建构”,并在大脑中形成一个模糊的印象——建设、构建、结构等。
建构主义,是语言描绘出的上帝之城。
建构主义并非一个边界固定的学科或流派,
“让所有观察者容易产生误解的是,P.L.Berger和Luckmann的社会建构主义、认知理论的建构主义、实证建构主义、认知建构主义、爱尔兰根学派建构主义、极端建构主义等——它们是完全不同的建构主义,并非共同身处一栋理论的大厦。” ——Peter Janich (1992: 24f.)
但在“建构主义”的根本世界观下,有一点共识无可争议:对知识的探讨应当从“X是什么”转移到“X是怎么被认识的”,因为我们身处的真实世界正是有我们的认知与社会经历所决定,因而认知真实世界,并不是“X天生是什么”的问题,实际上正是人的思维和行动,即“人如何去接近X”。
儿童在学习语言期间,并不能天生天然知道“狗狗”是“狗狗”或者“猫咪”不是“狗狗”,而是需要通过学习语言以及语言中包含的情感偏向、词义内涵来建构起对世界的理解。儿童对世界的认识似乎是人类塑造思想的源头,而建构主义最早提出者,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J.Piaget)正是以儿童认知过程为主要论据,说明外部世界在儿童心理中的映射是一个认识的不断重建过程(正如猫咪和狗狗的例子),而认识正是在一种“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中得到不断的丰富、提高和发展。
但建构主义显然不仅限于儿童。德国当代最有影响力之一的哲学家尼古拉斯·卢曼终生致力于构建一个适用于社会、法律、爱(是的,love)、语言、教育等一切涉及人际交互与知识塑造的超级理论模型——社会系统理论。其核心论点为:
1. 以“人”为一个“封闭的系统(System)”,人际交往(Kommunikation)为体系的内容,外部世界为“环境”(Umwelt)。社会系统理论的出发点就在于“系统/环境”之间的一次区分。即,人开始意识到,某处与他所知的有所不同。
2. 任何系统有自身的系统操作(Operation des Systems),并可以与外部环境进行系统耦合(Strukturelle Kopplung),以使观察者可以自我观察(一阶观察)并观察他人(二阶观察)。例如,观看一位画家作画,则是一阶观察;看到一幅风格独特的画,并判断“这应是毕加索的作品”则是二阶观察。所谓“主观-客观”之间的界限则在二阶观察中变得模糊。
3. 知识的扩展和修改,有赖于系统的自生(Autopoiese);而系统的自生,则是“再次进入”(Re-Entry)的结果。这就是说,使用一阶观察得出的区分差异去进行二阶观察,或是二阶观察得出的差异去进行三阶观察,即,观察者目前进入到了更高阶的观察层级。例如孩子在学习“狗狗”一词时,通过自身的封闭认知系统构建了“狗狗”一词可能包含的特征,并将“狗狗”与其他事物(环境)作出区分;在看见猫咪时,不再需要大人再提醒“这是狗狗”,孩子可以通过之前习得的知识判断:这也是“狗狗”。
根据社会系统理论,每个人作为封闭的系统,终其一生都在不断与环境进行耦合,不断固化自身原有的知识,并获得新的知识。然而吊诡的是——事实上,这也是所有建构主义流派都面临的难题——观察者必须进入到更高阶层的观察中方可获得新的知识,但在新的阶层中,观察者面临的环境已与原先不同,但依旧使用原有经验进行判断:
一方面,观察者希望从“不同”中获得新的知识;另一方面,观察者明知“不同”而依旧将这种“不同”认作为“相同。
这一自相矛盾的行动掩盖在“再次进入”(Re-Entry)的过程,并催生了人类的致命自负。
“再次进入”(Re-Entry)是一个逻辑概念,准确的说,它是一串逻辑符号。
英国数学家George Spencer-Brown在《形式法则》(Law of Form)从逻辑角度对认识发展过程的普遍性——从逻辑角度出发,指的是用逻辑符号对认识的变化进行了“逻辑证明”。该书以道德经中“无名天地之始”为全书开头,通过一系列算式说明了“区分”及“再次进入”,其算式之精妙,在此分享(我能看懂的部分)……:
首先,我们假设上图中的符号代表一个最基本的逻辑区分“真/假”,即符号左边为真,右边为假(或左边为知识,右边为其身处的环境)。该符号将推出两条基本公式,也是知识的两种基本形式:
公式一(如上图):其含义是,当名字重新被唤起时,知识的意义不会发生变化。即当我们从一堆新朋友中认识了韩梅梅,并将她与其他人做出了区分,则不管多少次唤起这个名字多少次,你知道回答的那个人不会变。
公式二(如上图):其含义是,当新的区分被作出时,原先的知识含义将被否决。让你认为你记住了韩梅梅,并鼓起勇气和她打招呼“嗨!韩梅梅你好!”,结果人家回答“可是我是李雷”时,你原先记住的“韩梅梅”这个名字下匹配的认识则需要清楚,你需要去重新寻找“韩梅梅”。
进一步,“777=7”的情况则代表(为了方便叙述,我们尽可能用7来代表区分符号),你最后发现“李雷”在逗你,其实她就是“韩梅梅”。
根据以上公式,数学家开始了他的游戏:
m=7,
n=
那么m7=n(运用的是公式二);n7=m。
可以得到:
整理一下思路:上述区分符号无论如何堆叠,表现的是知识的“表述形式”,而其各种堆叠之后得出的结果,则是知识的“价值”,也即意义本身。那么下列知识的形式:
得出的结果应当是7,也就是m。也就是说,在复杂的解释过程后,知识的边界依旧得以维持。或者说,虽然韩梅梅的特征很复杂,说起来很费劲,但我们终于明白,我们认出的那个人就是韩梅梅。
仿佛听到了大脑中的积木被哗地一声猛然推倒的巨大响动……
但上述知识的形式=m依旧是基于公式一与公式二推导的结果。(过程略^_^)
接下来:
李雷和韩梅梅终于同时出现了,让我们将他们看作是p和q,有趣的是,他们穿的是同一件上衣r。于是你同时分辨出了他们两人,却又看出他们两人有一个共同点r。
你看了看韩梅梅,觉得她就是韩梅梅;第二眼再看过去,又觉得这显然不是韩梅梅,则结果就是:你不知道她是谁。
数学家说,让我们把韩梅梅等同于a7,则很容易(嘿嘿)推出:
从而可得出:
需要注意,不管算式如何复杂,都只有两个结果:有价值,或者形成空集;也就是说,观察者理解了知识,或者没有。
Re-Entry,则是知识的检验过程,是知识在封闭的自生体系中的凝聚或消除,是孩子的妈妈走来之前,孩子坚信“狗狗”即所见的内心过程:
到了这里,Spencer-Brown及时打住——事实上,《形式法则》一书的英文正文只有76页,且大部分由算式构成,通读一遍大概1个小时就能完成。而在说明(Notes)部分的开头,Spencer-Brown便开门见山地指出:
需知,以上所有算式,只是从逻辑上为知识的形式生成各种可能,但上述符号并不具备描述性功能。翻译成普通话:不要试图盯着一串符号去分析韩梅梅到底被说成了什么样的人,你只需知道,世人对韩梅梅有各种评价,但重要的是,你知道,她就是韩梅梅。
或者不是。
而在卢曼那里,韩梅梅虽然还是韩梅梅,但是他告诉你,
你的韩梅梅,并不是李雷的韩梅梅。
事实上,你坚信你见到的韩梅梅还是你认识的那个她,
但她早已不是。
是不是很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