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我吃完午饭从食堂行至学校大门口时,看到一位身穿红色上衣,身材矮胖的中年妇女正在与学校的两名老师交谈着。当我走近她们时,一位老师说:“这是咱们学校德育处的老师,您跟她说吧。”这位妇女便急切地跟我描述起咱们学校三位孩子多次到她包子铺外往店里扔东西、搞恶作剧的事。并把她拍录的证据一一给我观看、讲解。还说明她到校反馈情况并不是想找家长的麻烦,而是觉得孩子如小树苗,对其犯下的错应该及时教育、纠正,要不然,以后想扶正都难了。我肯定了她本着教育孩子的善意与责任,以及对孩子犯错的包容。并答应她一定调查了解清楚,同时对几位犯错的同学加强教育,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她听后便放心的离开了学校。
下午我便找到相关班主任,告知包子铺老板娘到校反映孩子往店里扔东西的事,并把我从老板娘手机上拍录的照片给她观看了解,辨认人员。还要求班主任一定要对这几个孩子加强教育。
后来班主任找来三个孩子了解具体情况,孩子们也一一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之举。班主任跟孩子们分析了往店里扔东西的危害,让他们思考万一砸到人后果会怎么样?他们将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以此让孩子们反思不足,认识错误。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不仅是教师施教,还要教会孩子自我教育。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班主任觉得有必要告知家长,让家长了解孩子的学习表现,做到家校携手共同教育。于是分别给三位家长去电,把孩子犯错的具体情况一一告知。其中小A和小B的家长听后非常重视,并在当天下午放学时,亲子带着孩子到包子铺去当面给老板娘道歉,让小A与小B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而小C同学的母亲听后,淡定地说:“我知道了,今天中午老板娘已经来过我们家跟我说过孩子的事情了,当时小C在上厕所,没有出来面对此事。”班主任听后,建议家长带孩子当面跟老板娘道歉。这位家长不耐烦地说:“今天中午老板娘到我家来告知此事时没有提这个要求呀。”老师听后无奈地说:“这是我个人建议”,交流几句后便挂了电话。
小C是班上、年级,甚至全校有名的“淘气”,经常衣衫不整,把布鞋当拖鞋穿,课堂上随意喊叫,课间常捉弄同学,把公共饮水机当私人水壶直接用嘴对着喝水等。从其家长对其犯错的处理方式便可得知,孩子的不良行为,没有规则、责任意识等与其家长的教育方式密不可分。如果家长对孩子出现的问题,所犯的错误视而不见,或者包庇放纵,孩子只会越来越无视规矩,越来越肆无忌惮。
小A和小B在老师、家长的教育引导,以及自我教育下,及时认识错误,并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当面道歉,如有物品损坏,要赔偿),不敢说他们以后不会再犯错,但至少他们明白了往他人屋里扔东西是不对的,而且具有危害性,相信他们不会再患同样的错误。而小C的家长对孩子的错误行为视而不见,不当一回事,因此小C也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更不会为自己的不良行为承担责任。所以,其不良行为习惯越来越多,责任意识也得不到培养。
孔子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教育无小事,把小事做好才能成就大事。教育还要讲究时效性、艺术性,所以培养孩子的良好行为习惯与责任意识,把握教育时机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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