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蔷薇下的阳光
“怎么说?”
拓桑带他们来到了主卧室,
“凶手应该通过这个窗户进来,从背后袭击了受害女子,然后女子倒在这里,但是奇怪的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凶手何必要将被害人拖至客厅呢?她完全可以死在主卧室,何必这么麻烦?”
“不对,拓桑,你看,这里,应该有过争论,你看这角落,和客厅的角落里一样,都有玫瑰花瓣……”蔷薇欲言又止。
“血玫瑰?”百晓生叫了出来。
“应该是她所为,他们应该是有过争论,具体什么争论我也没有想通,等等,我们再梳理下之前得过的结论,所有被害者都是死在302的客厅,背上有刀伤,屋内有散落的玫瑰花……”
“等等,蔷薇,门卫大爷说过,被害者死前几天,有一个女子和她一起进出过……只不过那女子很奇怪,大爷打招呼她都不理,甚至都没看到长什么样……”拓桑说道。
“难不成还是个见不得人的gay啊?”百晓生无意间说道。
“等等,你说什么?”老猫看着百晓生。
“我说难不成他们是gay?”
然后他们几个面面相觑,“有可能,刚才路法医不也说过,被害者的致死原因不是背上的刀伤,而是手掌心的玫瑰花……”蔷薇说道。“这样说来,要中毒,必先两个人很熟悉,两个人熟悉……必定有着一些……”
“这样说来,倒是有些在理,不过,我在来这里之前,在走廊过道里撞见一个女子,身上有一股很浓的香味……但是当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就不见了。”拓桑回忆道。
“我在街上也追过这个女子,就是那天撞见你们的时候,我在追那个女子……”百晓生说道。
“莫非,这个女人,不,血玫瑰就住这栋楼内?”老猫小声地说道。
“这么说来,302确实诡秘,我们要赶紧入住301了,难不成这血玫瑰是个gay?专挑年轻女性?专挑302?”百晓生不敢相信自己说的话。
“不对,这样一来,也不能说她就是gay了,按照拓桑来说,这个女人和死者有过联系,必然之间是熟悉的,不能百分百的说是gay,但是她的目的是什么呢?杀了死者,她有什么好处?难道就因为都喜欢玫瑰花就起杀心?”蔷薇说道。
“变态之人怎会给你理由?”百晓生回了一句。
“那她怎么不来杀你呢?就算是变态之人,也有理由的哇,如果说没有理由地杀人,肯定不会专门选择302的住户……”老猫忽然想到了什么,“等等,你们还记得梅在死前,告诉过我们,她认识一个女子,似乎她们有很多共同话题,比如玫瑰花什么的,奥斯卡不说过那个传说,说那里的女子将玫瑰花印在自己的身体里,来报复人类……”
“哦,我知道了,老猫,你的意思是奥斯卡的传说很有可能存在?然后那些血玫瑰就是为了报复人类,专找喜欢玫瑰的女人下手?以此来报复人类?”拓桑说道。
“你们在说什么传说,别忘了这里是案发现场,阴气重得很呐,我们还是出去再说吧!”百晓生说道。
“嗯,我们先回侦探所吧,这里确实阴气比较重,如果血玫瑰在这栋楼的话,我们就有机会打破这个恶俗的传说了!谣言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蔷薇说道。
四个人这才走出了302,或许,回去将所有的思路整理下,才能验证这个传说是真是假了。
蔷薇和拓桑决定明天就入住301,案子不能再拖了,似乎线索明明就在眼前,可为什么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就在回去的路上,百晓生接到警局打来的电话,说是长江路附近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电话里的一鸣说好像死者也是一名女性,听说死的时候,手里还攥着一朵玫瑰花。
当百晓生将这个事情告诉老猫他们三个后,他们三个面面相觑,血玫瑰又杀人了?可是为什么这次不在302?
“走,我们赶紧去看看,对了,蔷薇,你打电话给奥斯卡,让他也去长江路附近的案发现场,我现在心里有个很大的疑问,或许我们一直都想错了,不是所有死者都死在302,302或许真的就只是个巧合,至于玫瑰花,应该是目前所有死者的共同特征了,先去现场吧,百晓生,你是警察,你带我们进去。”
“好的。”
十分钟后,奥斯卡出现在了案发现场,蔷薇他们也刚好到达那里,“奥斯卡,又出命案了。”
“我们先去看看吧。”
来到案发现场,这是在公园内的广场上,死者是一名女性,25岁左右,和其他302的死者不一样的是,她是被割断喉咙,致死的,还有,她的手上攥着一朵玫瑰花,似是看起来死得很安详,但是实际上,死得很痛苦,当时肯定是挣扎过,从现场来看,死者大概是昨晚被杀,难道不是 血玫瑰所为?可,这玫瑰花这回为什么是攥在手里呢?还有,现场的血迹看,有一部分不是来自死者的,路法医告诉他们,这里的血迹有两个人,一个死者的,一个不清楚。
如果血玫瑰昨晚抢劫杀人的话,那为何,自己的血要留在现场,还是?
“不对,这里肯定不对,不管凶手是谁,我认为,另一滩血迹绝不会是凶手的,死者攥着一朵玫瑰花,兴许是男朋友送的,而另一滩血……”奥斯卡分析着。
“哦,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凶手很有可能抓了死者男朋友?也就是说,这起杀人案不一定是血玫瑰做的?”拓桑恍然大悟。
“这样说,也对,的确不是血玫瑰干净利落的手法,路法医,麻烦你把另一滩血迹的样本给我看下。”百晓生拿过样本,放在鼻子边闻了闻,“我知道他们在哪里。”
百晓生虽然只是一名警察,但是他的本领还是很强大的,他嗅觉,堪比警犬。“你们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