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狗日子》是一本书,作者是最潇洒的“狗奴”大叔、台湾不羁才子、广播金钟奖得主黄敏次,和三只拉布拉多的故事。
这位主真的是爱狗达人,居然为了狗狗而搬家,为了他的三只狗狗可谓是费尽心思,并乐在其中。狗狗是幸福的,黄达人也是幸福的,一个可以为了自己的爱而随心随意生活的人,当然是幸福的。
其实每一个人都是喜欢小动物的,可是真正拥有养的资格资本并不多,更难能为了狗狗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改变住的地方。
印象中,我小时候第一只属于我的小动物是一只小兔兔。灰色的,邻居家友情赠送的。送来时还是幼兔、毛绒绒地,小小的身子极柔软,让我喜欢不已,恨不得时时抱在怀里。但是这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各种原因,甚至连家里都是不能放的。那时候住平房,房子后面有一个大大的菜院子,足有半个蓝球场那么大,紧挨着我们家房子后面的窗户。小兔兔就被放在窗子子下面的一个木笼子里。
记得是夏季,下午四五点钟一般是父亲带着我们下河游泳的时间。正收拾了东西准备出门,猛然听见后面小兔兔在撕心裂肺的叫,我忙跑到屋后,发现一只黄鼠狼正通过木笼子的格栏咬小兔兔。我知道黄鼠狼是不吃肉的,只是吸血。十岁不到的我,惊恐地大声叫我的父亲,快来救兔兔。父亲过来后,把黄鼠狼吓跑,然后就催着我快走,去游泳。我伤心地看着小兔兔,黄鼠狼已跑了,可是小兔兔还是在笼子里躺着:万一黄鼠狼又来呢?小兔兔连躲都无处可躲,只能被继续咬了……这边父亲用恨恨的话说道:你去还是不去?……于是,我只能无可奈何地跟着去游泳了。回来时,小兔兔已死了……
……这件事是我童年记忆最最深的一件事了……
后来我自己有自己的小家后,开始养狗狗了。最开始是一只德牧,血统很纯,肉肉的脚、纯真的眼睛,让我欢喜得不行。我们常常一人一边地逗它,它不知道去哪边好,一急,含着我的手臂就往对面拉,狗狗还小,不懂得轻重,将我的手臂都含出血了。
后面它长成一条漂亮地成年狗,一站立起来,前足可以搭我的腰间。聪明得不行,好远好远就知道我回家了。
可是,这条狗狗的妈妈有一种遗传病,这条狗狗不幸也发作了,一直发烧、腹水,治了好久还是死掉了。死前因为它老发烧,我给它头上顶一块湿毛巾降温,它就一直在当时我们住的院子里,顶着毛巾,转啊转转啊转(也许这样它好受些)……
养时间长的应该是一条叫多多的可卡。这条狗狗是妹夫买回来,又因为忙无法照顾我接过来养的,一直陪伴了我们几年。聪明而用嫉妒心的狗狗。一次侄儿放假住我们家,那时候女儿还小,侄儿就与女儿睡上张床上的,侄儿睡里面,女儿睡外面,每人一床自己的被子。早上起床后,多多趁我们大家不注意,跳侄儿睡的被子上尿了一尿,气得我不行,打了它。
那时候常常带着多多与女儿一起出去玩,记得有一次去河边。那是多多第一次去河边,其实可卡是喜欢水的,但是狗狗真的是有思想的,它只是在河边上静静地看着,不下去,害怕,至到看见女儿稳稳地站在河水中,并慢慢唤它,它才从女儿下水的地方试探着下水,然后一步步紧跟着女儿,女儿走它就走,女儿从哪里上岸,它就从哪里上岸,真的是太聪明了。
虽然后来一直养,但还是觉得可怜,我们一大早出门上班,晚上六七点才回到家,它就一直被绑在一个角落里,苦逼地盼着我们回家。
这条陪伴我们几年的多多跑丢后,我再也不敢养狗了,感觉负不了这个责任。
养狗就如养一个零到三岁的孩子,它的人生重心就是自己的主人,真正能做到陪它们到老,是快乐的幸福的,但是也好难哦。我指的是真正用心去对待它。狗狗也是生命啊,有想法有思维,只是无法表达而已。
台湾的黄大叔是真正的爱狗达人了,狗狗有幸遇到它,也真的是三狗生有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