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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读书人的事能叫啥吗]
万达的电影院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可乐爆米花,可以随时供给。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4元钱,买一瓶可乐,——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瓶要涨到5块,——靠柜外站着,凉凉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点,便可以买一碟爆米花,或者薯片,做零食了,如果出到15块,那就能买一袋妙脆角,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⑴,大抵没有这样阔绰⑵。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万达的电影院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可乐从机器里舀出,看过杯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杯子放在冰箱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放冰箱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爱情公寓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爱情公寓是站着喝可乐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爱情公寓抄袭东西”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啊爱情公寓。
爱情公寓己一到店,所有喝可乐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爱情,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冰两碗可乐要一碟爆米花。”便排出九块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爱情公寓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白……”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美家的老友记,吊着打。”爱情公寓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致敬不能算偷……致敬!……电影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原创“,什么“致敬”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