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3:政府分成了几个部分,这几个部分都叫做什么?
回答:
- 国会 | 立法
- 总统 | 执法
- 最高法院 | 司法
正文:
美国是一个政治体制比较独特的国家,在它之前,从来没有那个国家设计出如此怪异的体系框架。但这个体系稳定运行了两百多年,期间虽经历了多次政府信任危机,但它独特的架构却一直屹立不倒,延续至今。在美国,政府的职能被分成了三个独立的部分,这三个部分互相依存但互有竞争。从权利的分布上来说,他们又均衡的各自控制了一部分政府职能,没有出现哪部分比另外的部分更加强大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得不佩服当初美国国父们的智慧。美国的三权分立的设计可以这样来理解,它仿佛是一棵参天大树,三个重要的部分都是分支,他们共同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成长,这个基础部分就是宪法。国父们通过这样的设计,来保证三个部分的平衡。
立法
△美国国会
政府三大分支的第一个部分就是国会,重所周知,这个部分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立法,它是一个只负责制定规则的分支。所以,很多人也把它称作立法分支,这个部分日常的工作就是制定和通过各种各样的法律。
国会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能,就是控制政府的花费,简而言之,就是政府的花费财政审批权是在国会的,国会不给拨钱,政府就不能随便花钱。正因为如此,在美国的历史上,就出现多次在其他国家很少出现的政府关门危机。这个事情的起因就在于,政府部门的预算拨款在国会得不到通过,政府无钱可花,许多需要花钱的政府事务就不能继续,甚至连政府雇员的工资都无法支付,只好暂时关门。
从1977年到1996年19年间,美国联邦政府曾关门17次,几乎平均每年关门一次,最短1天,最长21天。其中1995年至1996年,克林顿政府执政时期,曾两次关门,导致数十万政府雇员被遣散回家“待业”。最近的一次发生在奥巴马政府,2013年9月20日开始至30日晚间,在共和党内“茶党”等保守势力的强烈要求下,国会众议院议长博纳至少三次提出不同版本的临时拨款议案,这些议案都与阻挠奥巴马力推的美国医疗保险改革实施内容相捆绑,但都没有得到民主党掌握的参议院的通过,最终导致联邦政府预算至今没有着落。2013年10月1日,美国联邦政府的非核心部门关门。2013年10月7日,奥巴马急签军方支薪案,五角大楼9成员工或复工。2013年10月16日晚结束联邦政府关门。
国会的的办公所在地在著名的华盛顿国会大厦,这个著名的建筑有一个非常容易辨识的圆形拱顶,很多人也把它称作“国会山”。美国国会大厦(英语:United States Capitol),西临华盛顿特区国家广场(National Mall)。在地理上,美国国会大厦位于华盛顿特区偏东处,但常被看作华盛顿市区的中心。华盛顿特区建筑物地址的东西南北,都是以国会大厦作为基准。美国的惯例是每一届总统的就职演说都是在“国会山”上发表。今年特朗普总统在国会大厦前的就职演说被很多人讥笑观礼人数明显少于奥巴马总统,也成为了各大媒体竞相报道的趣闻。
执法
△美国白宫
美国政府体系的第二部分就是由总统为代表的执法部分,总统作为政府的领导者,带领国家和国家武装力量(军队,警察)对内治理国家,对外保护国民。作为副总统,一般认为是总统的最重要的参谋者,也是总统最信任的指导者,同样在执法的体系中担任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总统工作和生活的地方就是著名的白宫,它同样位于华盛顿特区。在执法分支下面,包含了几乎所有的的政府部门,机构。这些部门和机构组成完整而又庞大的整体,共同确保贯彻和执行着政府的法律。
在很多人眼中,美国总统是这个地球最强大国家的元首,掌握国家的前进方向和命脉,拥有世界上最有力量的军队和至高无上的权利,应该过的很爽才对。但实际情况是,美国的总统只是政府对外和对内的代表而已,负责执行的总统仅仅只能按照现有的法律框架推进国家的政策,它既不能自己定义法律,也不能解释法律。所以,很多时候总统虽然看起来威风凛凛大权在握,其实对他来说,有非常多的规则掣肘他的行为,总统违反了法律一样要面对制裁。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
总统、副总统和合众国的所有文职官员,因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和轻罪而受弹劾并被定罪时,应予免职。
在美国历史上共有三位总统受到弹劾,他们分别是:第17位总统安德鲁·约翰逊、因为“水门事件”遭国会弹劾的第37位总统尼克松总统以及因为“莱温斯基性丑闻”而要遭受弹劾的克林顿总统。这三位的故事都说明,其实总统也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们的故事我们在后面相关的章节再详述。
司法
△最高法院
政府的第三分支就是司法分支,在美国司法分支的负责部门是最高法院和联邦法院。最高法院也位于华盛顿特区,在司法的体系中,最高法院具有最高裁决权,它拥有对法律(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在最高法院下面,还管理着各州的联邦法院。法院的主要职能就是解释由国会通过的法律。
美国法院系统分为联邦和各州两大系统。名称和审级不尽相同,管辖权限错综复杂。法院一般是民事,刑事兼理,均采取陪审制(除某些基层法院外)。检察官受司法部领导,配属于各级法院。联邦系统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为:涉及联邦宪法、法律或国际条约的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联邦政府的案件、涉及外国政府代理人的案件、公海上或国境内供对外贸易和州际贸易之用的通航水域案件、不同州之间或不同州公民之间的争议以及州政府向它州公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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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分支的部分政府都保证了自己的独立性并行使着自己的权利,但对整个政府体系来说,三个部分都是在共同的一个根下面,那就是美国宪法。这三个分支共同工作但又互相制约,一起保证着美国政府职能可以正常行使。在美国的政治历史上,不管是三个部门互相合作还是攻讦的例子都非常多,有一些非常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的发生的基本前提都和美国政治体系的设计有莫大的关系,我们后面有时间慢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