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与死向来是文学作品的永恒主题,古今中外的诸多大家也都不遗余力地通过自己的作品来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倘若生的尽头是死,那么死的尽头又是什么?对一个人来说,死亡是毁灭还是重生?是逃避还是救赎?
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就探讨了这一问题:女主人公本德伦·艾迪在生前许下愿望,希望自己在死后能魂归故里,于是她的丈夫安斯和几个孩子为了完成她的遗愿,历尽波折、倾家荡产终于完成了与她的最后告别。
生命在艾迪眼里,已没有任何意义。“我只能依稀记得我的父亲怎样经常说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久的安眠作准备。”活着不是为了丰富和充盈生命,而是为了死去,为了长久地安眠,这是一种人生的归宿,更是一种生命的麻木——用一生时间去死,成为她生命的目标和意义。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家庭虽然经济窘迫,但最缺的,其实是爱。对于她的丈夫安斯来说,妻子的死不是什么大事,他只要将她运回她的故乡,安葬在亲人身边,就算满足了她的愿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他还盼望着妻子能早些离去,这样他就“可以装假牙了。”而她的几个孩子,也是矛盾重重、各怀心事:卡什承担着家里最重的活计,即便摔断了腿,也还是一丝不苟地为母亲打造棺材;达尔渴望母亲的爱,但却始终未能沐浴到爱的光泽;朱厄尔作为艾迪的私生子,得到了她赎罪般的偏爱,但两人心里总是横有一条沟壑;德尔作为唯一的女儿,竟然重蹈母亲的覆辙;对于还小的瓦达曼来说,面对母亲的死,他只知道惊慌失措的大喊“我的母亲是一条鱼”。
“得有两个人才能使你生出来,要死一个人独自去死就行了,这也就是世界走向毁灭的情景吧。”我们固然不能知晓人在死后究竟会是怎样的情形,但艾迪却是不愿独自离去的,她为自己做出了最后的决定:死后要魂归故里,与亲人葬在一起。这与其说是她生前的心愿,毋宁说是她最后的报复。嫁给安斯成为自己一个活着的梦魇,所以这成为她死后必须逃离的地方,惟其如此,自己的死亡才会完整。而对于安斯来说,将去世的妻子运回她的故乡,是最后的承诺,但更多的,是在开始新生活前所必需的一次仪式。所以他虽然大半辈子都穷困潦倒,但在这件事上,却展现出了特殊的决心。“一个懒散的人一旦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那么他就一定会做成这件事,就像先前没人能改变他的懒散一样。”
所以,就算桥被冲垮、骡子被淹死、卡什的腿被摔断、尸体变臭,都无法阻止他完成这件事,虽然更多地,是为他自己。
这趟运送棺木的旅程对每个人来说都有不同的意义:艾迪是想在死后逃离梦靥,彻底结束;安斯是想重新开始;卡什只知要送母亲的棺木回到故乡,哪怕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达尔一开始就想从这趟旅程里抽身,甚至不惜纵火烧毁母亲的棺木,但最终却授人口实,被当作精神病抓了起来;当朱厄尔奋不顾身从大火里背出母亲的棺木时,他终于抹平了心里的那条沟壑;德尔本想在途中打胎,但最后却被药店伙计玷污。
但是,当他们结束这趟历尽艰险疲惫不堪的旅途时,却没想到迎接他们的,是一个充满讽刺的结局,他们的母亲尸骨未寒,父亲却早已迫不及待的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他不仅抢了女儿的钱去装了假牙,而且还结识了一位“穿得漂漂亮亮的鸭子模样的女人,她长着一双挺厉害的金鱼眼”。虽然还有些许不好意思,但还是自作坦然地让自己的孩子见过新的“本德伦太太”。
于逝去的艾迪来说,她自然看不到这一幕,或者无论如何,这些都已对她没有意义。
但作为读者,这本书或可带给我们一些思考:如何度过这绝无仅有的生命,是用一生时间去死,还是在死之前,更好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