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篇报道看得我火大。
贵阳市云岩区一姓陈夫妻找记者控诉儿子被害死在腹中。现如今法治社会居然发生这种事,记者立即奔赴现场,展开调查。
调查结果出来的真相却是:陈先生委托社区服务中心,给妻子肚里的胎儿做性别鉴定,因出具的鉴定结果是女孩,他们引产了,但引产下来的却是男孩。
于是陈先生愤愤然要为“儿子”讨公道,报警并找媒体披露此事。最终社区服务中心的处理结果是退还3000元鉴定费,再赔偿5000元给陈先生。
注意时间点:6月1日出鉴定结果,7月22日实施引产手术。
为什么是间隔差不多两个月才引产,大家都知道胎儿越小,堕胎对身体伤害也越小。
深入了解后才知是家人选了一个“良辰吉日”引产。是无知,还是迷信?不,是愚蠢且坏!他们完全不顾及孕妇身体,只当她是家里生儿子的工具。
同样的,陈太太也不无辜,她是帮凶,为了成功保住家庭地位杀死自己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