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我支边时,贤亮先生在南梁,离我们前进农场只隔着贺兰县。通过他的小说可以想象:那时贤亮先生去镇北堡赶集,或是在灶上打饭以智慧赢得温饱之时,距离不足几十公里的我,正赶着大车一年四季的从贺兰山拉石头,唱着悲情的“三套车”。后来贤亮先生成为中国的顶尖作家,而我返城后正居无定所,那间十平方的小屋还没分到手。我的情况在返城知青中绝非少数。所以,对于苦难或是困境,我从心里是一点儿也笑不出来。这样狂妄的比较大概十人九笑,可敬仰归敬仰,人总该是平等的。
当年,听说场部附近的戈壁滩上有座髙髙的铁架,不知是作勘探,导航或地标之用?总之是远远伫立在那里,使人有了种想攀登上去的欲望。我以为这是健全男人应有的气质、再说好奇心也是一种生命力。于是鬼使神差地不辞数十里之遥,小心翼翼绕过暴露于地表之上的白骨,胆战心惊地爬上去以解心中之奇。等屏心静气推开了上面小房子的铁门:哇!就是一堆罐头盒和不少套子。除此以外啥也没有。下去时因心情沮丧又摔破了腿。这说明在我之前就有人上去过,而且还做过“苟且”之事。而我却把它当作神奇的想往之地。
我常被自己愚弄。事后并没有察觉自己的荒唐,反而当做一种不俗的尝试。尽管如此,我不喜欢别人愚弄自己。写文章也大致如此:每个情节都象是自已怀胎十月的孩子,也许生下来不好看,不受人待見;可必竞是自已的娃。
老婆有时给我出主意:文章就是为了让人爱看。你呀,改改路子吧,写点短,平,快的;就是让人一看就有触动,就能接上火。最好能马上笑起来,能含着泪更好。
我说,那是微信里的新闻吧,要不就是马路上推车卖药的小广告:蟑螂不死,我死。老婆有些不屑,但声音十分温柔:又说那话啦,我相信你准能做到。她始终在相信我,不只是因为夫妻,一切归于性情。不瞒你说,在家中以外,尤其在知青聚会的场合中,每逢对善恶曲直有所感慨前,总要叮住妻子的眼神取向。这差不多成为战友们的笑柄。有一回聚会喝酒,觉得主家“吃爷骂爷”的话十分偏颇;忍不住要插话,妻子的眼神几乎转出了眼眶,我却视而不见。结果闹得不欢而散。
我们大都已是无所牵挂的人,对于以前的过往多多少少都会存有遗憾,而我要吐露的正是这些。
看小说也许能消遣解闷,但同样需要心地善良;任何人或是任何事,都有它的可取之处。就象当下的疫情,使人震惊悲痛,可它必竟敲响了令人心有余悸的警钟。说的多了点,可都是真格的。
(1)
我妈一直想有个女孩,虽然生下来是个带把的,可还给我取了个有点女人味的名字——李春。记得小时候,母亲不知从哪里得到一件女孩穿过的花衣裳,让我穿上一试。开始很不好意思,后来竞不想脱下。她的心情可想而知。那件衣裳我穿了小半年,就知道害臊了。要知道困难时期人们的出生率高的出奇,而母亲从未生下过女孩.成了她一生的遣憾。
我年轻的时候在西北支边。虽然是自愿报名,可背后是出身不好的无形压力。现在想想这事就充滿质疑,反正出身不好啥都难,光明正大地说,人还好受些。
那是时代大潮,父母的决择已无能为力,但小小的我也有些自已的打算。原因有二,应该同等重要:一是我同桌的女生铃子,原来刺的很,从初二开始对我越来越好。有一次天降暴雨,我和没带雨具的同学被困学校,谁料没过多久,铃子竞然给我送来了雨伞。那亇时段我髙兴的走路都哼着不知所云的歌。每天放学都不想回家,在校门口左右徘徊等待着她的身影,直到看着她走进新村的胡同里。每次见到她,都感到了一种迷迷蒙蒙的喜悦;不同以往孩子般的单纯了。
初三毕业,我们报名支边前正式说了一次话:
“我出身不好,只有下乡一条路”。
“我考得不好也想走,再说,这里有人总缠着我。”
“那好,如果你遭人欺负我一定挺身而出,绝不后退”。
“真的?你能对我这么好”?
“用我爸妈保证”。“(再过一年就用“向老人家保证”了)
铃子嘴唇哆嗦着就哭了。过了一会,就仰起红红的小脸露出了那迷人的一笑;弄的人心里麻酥酥的,那是我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原因之二来自我亲爱的父亲。我的父母都在农学院工作。母亲在图书馆,父亲是畜牧系的讲师,也是亇不成名的诗人,临退休只评上个副教授;那个年代的教授,不比当下。真是寥若晨星,稀罕的很。父亲崇尚自然,喜欢各种动物尤其是马。他写过不少关于马的诗。在“呜放”时期曾发表过一首“如果我是马”,我还记得其中两句:
……自然造就的生灵,驰骋的了无牵挂。
不見纷扰的尘世,只有远方和朝霞。
啊,我愿是匹马……
父亲是写野马。那首诗发表不久,敏感的母亲认为不合时宜。母亲对时局的洞察要高明得多。可是我更喜欢父亲那种清澈的浪漫主义情怀。事情的后果可想而知。尽管在刊物上消声匿迹。可他依然我行我素。
我第一次见到草原上的马,是小学毕业的那个夏天。得知父亲要带队为学院的试验场去坝上草原买马。当时我在家里憋闷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恍惚不可终日,母亲又不让我去新村找同学去玩,说那里的人素质低,人都野。我说咱大院里的人也有害群之马。她就给我讲孟母择邻的故事。我说这故事我能倒背如流。真的背完之后,母亲响亮地击掌一声,容光焕发,激动异常。就说道:到底是我生的孩子。别生在福中不知福,让你赶上了我这个妈。
当时我一门心思想跟爸爸去坝上,就趁热打铁地跟她说:我不去新村了好不好?可您一定要配合我,让我和爸走一趟。妈妈忽然狡黠的大笑起来,就答应了。并把我搂的喘不上气来。当时是夏天,隔着薄薄的衬衫,有了种吃奶的感觉。虽然只有十四岁,我还是有了种脸红耳热的窘迫,就挣脱开来,想再次得到她的确定。妈妈看了我好一会,语气嗔怪地埋怨道:才多大,就知道害臊了。好好好,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我知道妈妈有足够的手段对付我严厉的爸爸。我听见了他们的对话:
“ 这都是公家的事,绝对不行”。
“什么不行?他是不是你儿子?”
“对于我来说这叫知错犯错,知道吗?”
“那咱们自费好吗?连这点儿勇气也没有,当初写诗的胆让狗吃了”?
“这完全是两种意义上的事情……”后来老爸就不出声了。
我妈的手段了得,在外对我爸暖如春风,给足了男人的面子,在家里语言犀利绝不留情。这也许是她的处世哲学。可我总感到无聊之极,除此以外,她就十分的可爱了。
就这样我终于见到了草原上的马儿。以前曾看过一部叫夏伯阳的苏联电影。哥萨克们骑在风驰电掣的马背上,举着闪亮的马刀驰骋疆场的情景,让我大开眼界。 以为那才是真正的男人。可身临其境的感觉就大不一样了。在无垠的草原上,我见到了真正的马群,心想总有一天我要骑上它。虽然在托运马匹时,有人把我抱上了马背骑了大半天,把屁股都磨破了。可是一点儿也不过瘾。
那是我少年时代最惬意的十几天。许多年之后,还向我爸提过此事。不料他对此事的看法大不相同,简直是如鲠在喉:是啊,你是高兴啦!老爸这一辈子从没有占过公家的便宜,只有那一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