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在结婚的时候不应该再拿着圣经宣读结婚誓词,而是应该把手放在《自私的基因》和《进化心理学》上大声说出:“我将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永远爱你。”
《自私的基因》是克林顿·理查德·道金斯所写书籍,他是是英国演化生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和科普作家,他同时也是当代最著名、最直言不讳的无神论者和演化论拥护者之一,有“达尔文的斗犬”之称。该书将人作为一种生物来研究,将人作为运载工具的生存机器,认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分子。
因为这本书很多生物学知识而我刚好是个文科生,阅读起来稍微有些吃力但是也能看懂。该书一共有十三章,我阅读到了第五章,想先就我目前看到的地方简单写一下感想。
1.该书从一开始就用很多生物学知识来进行实验和表达观点,很多“原子模型”“氨基酸”“血红蛋白”这些让人一看就不太想继续看下去的词汇,在前五章中作者将所有目前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物种作为机器来看待,只是在这个机器里刚好存在血细胞这样一些东西,日常生活中我们好像经常强调自己的感情,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越来越觉得将人作为基因选择的成果更容易接受,毕竟是存活在自然界的物种,自私性是基因所带来的。人作为高级生物是有感情的,而强调自己的感情不也是一种自私性的行为吗,关心他人真的会是站在他人立场上考虑而不是为了不受自己内心的谴责吗,用简单的生物机器去想每个人好像一切都很简单了,可是只将人这样简单去理解,所有的爱,亲情,友情都自私又虚伪,又有什么人间体味呢。
2. 理科生浪漫起来有多浪漫呢。作者写道“ 如果想制造一个人,你就得摇动你那个生物化学的鸡尾酒混合器,摇动的时间之久,就连宇宙存在的漫长岁月与之相比都好像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地球与火星之间,无线电波要走4分钟左右。毫无疑问,太空人今后必须改变谈话的习惯,说起话来不能再是你一句我一句那样,而必须使用长长的独白,自言自语。”理科生的浪漫又正经又最戳动人心。
3.虽然书名是《自私的基因》,但我仍然想执拗地认为不能把人仅仅作为机器看待,正如脑死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一样,人的思想是最重要的。
也可能因为还未读完全书,对于作者的整体思想没有把握完全,对于本文的题目我没有什么结论,读完后再写一遍,下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