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成都市的一处红绿灯路口上,出现了一起尴尬的事件。一辆私家车挡住了一辆正行驶的救护车,让救护车无法通行。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下车,试图与这位私家车司机沟通,希望他能让路。但是司机拒绝了他们的请求,还声称自己不能让路,因为这样会扣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53条的规定,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因此,其他车辆和行人都应该尽可能地让救护车通行。
事后,当地交通执法部门表示,他们正在调查这起事件,并对涉事司机进行处理。这种不礼让救护车的做法,是严重违法和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