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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双高跟鞋,是和闺蜜一起败回来的。
2009年的深秋,作为一名大四学生的我,得到人生中的第一份正式工作。一时兴起就和闺蜜去逛广州岗顶的摩登百货。
闺蜜爱鞋如命,尤其是各种恨天高,细细的,女人味十足。而我,一枚尚徘徊在休闲鞋且未穿过高跟鞋的菜鸟级别女性。两者一比较,其中的差距可想而知。就好比一位初入江湖对各种事物极其好奇但是能力明显不够新手,PK一位混迹江湖挥绳如棍的江湖老手。
但是,敏而好学的我被激情蒙住了眼睛,忘记了自己的斤两,一入江湖即和高手对决,且还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战况当然相当相当的惨烈。
我的前两双高跟鞋就是这种惨烈PK下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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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好友已经由最初的休闲,淑女,等阶段冲向性感阶段了。而我呢,脚上一双傻乎乎的板鞋穿得不亦乐乎。不知天高地厚的我偏偏热情高涨地和闺蜜呼应:哇,这鞋多性感呀,近十厘米的细高跟,黑色,丝绒,接近脚踝的一圈低调的花纹,要多性感就有多性感。
其实,那会儿我知道个鬼的性感,只是觉得闺蜜都历经沧桑有了金刚不坏之身了,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呀。她见我反映热烈,提议要不咱两各买一双。
闻言,我懵了一下,还好在头昏之时,我看了眼价钱,天,小一千呢。这对当时吃住都成问题的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这时,导购恰到好处地凑上前来:最近商场搞活动,假如两位一起买的话,以一半的价钱就可以拿下了。这个一半的价钱深深地打动了闺蜜,可是一半的价钱也是我无法承受的,但是她的一句“我可以先帮你付,往后发工资了再给我”深深地打动了我。
于是,一个江湖新手和一位江湖老手各自提着她们手中人生中的第一双性感高跟鞋和人生中无数高跟鞋中的某一双手牵手回家了。
后续情况,新手抱回鞋,穿了半天,几乎十个脚趾头全部起泡,更恐怖的是走在略光滑的地板上,差点摔个狗啃屎。虽然这双性感的高跟鞋被同事盛赞,但是其中的滋味只有新手自己知道。只是从此以后,除了几次拿出来膜拜一下,新手再也没有碰过这双性感高跟鞋,至今鞋底的标签还在耀武扬威张贴着。
老手捧回鞋,立马穿上,还特不当一回事,翻山越岭,健步如飞。惨烈战况之后,新手有种把鞋子给老手,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还钱的“卑微”冲动。
所谓甲之香草,乙之毒药,就是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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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新手总是自我感觉良好,她总以为自己的审美和生活水平已经够档次去接触那些贵货,于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她又跟死党一起败回来了一双价格不菲的靴子。试靴子时,我其实知道自己并不是太适合它,承认它很档次,很好看,很够味,但就是不适合我。
不过,我再一次迷醉在闺蜜的好言好语下,什么你穿着好看,女人嘛就应该给自己多买几双好的鞋之类的话语让我再一次找不到北了。
抱回靴子之后,当然立马穿上,和第一双性感高跟鞋比较,这双靴子还是陪伴我度过了茫茫冬日,但是在日后的相处中,我越来越发现自己不适合它,打算从此以后再也不碰此类浮云,不过既然已经败回来了,就不能像第一次一样再搁置不管了吧。
以后的以后,在血的教训和金钱的消耗之下,我渐渐明白了自己的风格和舒服的状态,同时也对自己说,以后绝对不能有超出经济水平范围内的享受,这样才会有自由。
终于,在距离买第一双高跟鞋的两年之后,趁商场做活动,抱回了一双略微粗高跟深棕宽嘴鞋,它细看不起眼,但是越看越好看,越看越心水,越看越像自己喜欢的样子,关键是穿上五公分的它竟然和平底鞋没两样,甚至更健步如飞。
那一刻,我就知道,找到自己想要的了,只不过学费有点昂贵,那双至今标签还在的性感高跟鞋时时刻刻在警示呢。
而那双鞋的牌子叫他她,隶属百丽集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