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码字已经过去了快半个月了,这段时间我去当了一段时间的仓库管理员,没办法,人都是要恰饭的嘛!
就是这段经历,让我深刻明白了什么是——资本的吸血性。
先来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在某招聘网站上看到了一则招聘信息,说是招聘仓库管理员,22软妹币每小时可日结,我一看这工作地点离我挺近,也没干过这个活,就想着去试试吧。
于是我联系了HR,添加了他的微信,询问了这项工作的相关情况,主要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巴拉巴拉,诸如此类。
然后他要我过去面试,面试地点是在公司食堂,人不多,但十来个还是有的,这之间的故事,请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我当仓管的那些日子之面试》。
面试过了,约定好后天来试岗三天。
请注意,在没有签合同之前,这三天的试岗期是没有工资的,如果三天之后主管不满意,没有签合同,这三天就是白干。因此一般来说,新员工在这三天都是特别卖力的,我也不例外。
或许你会说,他们这样违反了某项法律或者不合规定,我可以找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但更实际的情况是来干这份工作的自然不会傻到去得罪给自己发工资的人,而不干这份工作的人更没必要去惹得一身骚。
我是第五天签的合同,因为前两天赶上人事放假所以没签,说是合同,准确点应该叫“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是网上签的电子版协议。
这个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于,劳务合同会规定薪资待遇,社会福利等等,而这个啥都没有,上面有一则条款明确说明了此协议适用于《合同法》《民法总则》和其他法律,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而且公司不负责工作后的福利待遇和工伤赔偿,限于后面的保密条款,为了防止留下破绽,我就不放图了。
工资是第六天发的,发放第四天和第五天的工资,按照一个小时22,每天10个小时计算,应该是440才对,可是实际银行卡到账才360,即一天只发180,那多余的四十去哪儿了呢?
我就这个问题去询问了那个负责人,他的解释是:每天只发180,多出来的部分(包含加班)需要等每月固定日期结算。听了这些话,我的心里只有呵呵,到底会不会发,拭目以待吧!
我在这个大集团工作,管理我们的是一个合作的物流公司,而给我们发工资的却是一个第三方劳务公司。在资本的世界里,这样的组织形式似乎只是基本操作。我也能理解为什么这么干,毕竟这样大公司避免了包括五险一金等社会福利待遇的诸多开销,能为公司减少很大一部分的开支。
资本的吸血性并不只体现在以上方面。就以工资来说吧,我来的时候约好的是时薪22;有的人虽然也是时薪22,但是他们来上班一个月有额外的300补贴,按每天10小时计相当于23一小时;我还和比我后来的新人打过交道,问过这方面的信息,他们的时薪是20一个小时,干着同样的活,能拿到多少工资却取决于劳务公司的良心。不得不说,这是一件值得我们深思的事。
除此之外,由于招的员工都是临时工,人员流动性很大,经常有老员工离开,也每天都有新人过来。而人员的流动性问题引发货物的流动性问题,像昨天运过来的货物今天就找不到了这种问题经常发生,而原因仅仅在于昨天干这份活的人是个试岗的,今天就不来了,这时候其他人就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找这批货。因此工作效率不是很高,交货日期延误是常有的事,因此我们经常被动加班。
也许你会说,加班这不是好事吗?反正有工资,一个小时二十多呢?有钱赚他不香吗?
但其实帐不是这么算的,以我自身为例,我住的地方离工作的地方很近,不到两公里,八点半之前到公司打卡,大概七点四五十就得起来,洗漱出门,买个早餐,跨上单车,等红绿灯,到公司换工作服,时间就差不多到点了;然后晚上加班到十点半,回来十一点,洗澡洗衣服就差不多到十二点了,必须要睡觉了,顶多刷一个小时的手机,不然第二天顶不住。
现在提问,这忙碌的一天我又得到了什么?
一具疲劳的身体,逐渐麻木的灵魂,愈发迟钝的大脑,以及那微薄的“苦力费”,除此之外,别无所有。
哦!或许,还有微信朋友圈那霸榜的运动步数吧,不过那是用对身体的过度损害换来的,实在是没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
现在,我已经和主管说了要离职了,但他还是以要提前一个星期到半个月报备才能离职为由才允许我离开,我知道,这是他们这边需要时间寻找一个新的“替代品”。
我离职是因为我还年轻,还有勇气去面对失业时的焦虑,还有信心去找其他的工作。
而其他人呢?在这个仓库中的那些老员工呢?
他们大多没有很高的受教育程度,在思想观念上也偏向稳定,也没有什么比较明确的人生目标,因此哪怕明知这样活得不自在也得过且过。
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特质,我所接触的那些人身上都或多或少有值得我学习的闪光点,而因缘际会之下,我们在此相遇,了解他们的经历,或许才是我的真正收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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