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项,采取控制、绑架方式实施拐卖妇女罪,既遂标准是将妇女拐到手,也即控制到手。本题中甲、乙均将妇女控制到手,就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既遂。既遂之后的情形不影响既遂结论的成立。因此,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
C项,收买罪+拐卖罪=拐卖罪。这包括两种情形:(1)甲收买了一位被拐卖的妇女,本想与之结婚,但发现越看越丑,便卖掉。对甲只以拐卖妇女罪论处。(2)甲收买时,就是以出卖为目的,然后卖掉了,此时收买行为不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整体就定一个正常的拐卖妇女罪。
应注意的是,收买罪+新罪+拐卖罪。本题中,新罪是非法拘禁罪。由于非法拘禁罪能够被拐卖罪吸收,因此只定拐卖罪即可。C项说法正确。同理,如果新罪是强奸罪,强奸罪能够被拐卖罪吸收,只定拐卖罪,加重处罚。
注意:如果新罪不能被吸收,则应数罪并罚。例如,如果新罪是故意伤害罪(重伤),然后想卖掉并卖掉,则应定拐卖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注意,此时不能定拐卖罪致人重伤,因为拐卖罪致人重伤是指拐卖的实行行为本身致人重伤。
本题出处: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第六版,第1173页。
D项,拐卖妇女罪的保护法益是妇女的人身自由。注意:成年妇女如果同意放弃该法益,则行为人不构成拐卖妇女罪,相应的,收买者也不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本题中,成年妇女王某同意出卖自己,王某的身份不属于被拐卖的妇女,因此,丁不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D项说法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