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仲子
已经午后一点多,我们还没吃上中饭。我饿得像只怂鸡,在火烈的光线下,假若草丛间跳出一只肥虫,即便有心,也无力追寻了。放眼望去,前面摆水果摊边有家快餐馆。他也瞧见了。他是谁,我不想说,他是我脑海里的另一个人,也许他是我的一个假想读者。本来嘛,没有读者陪伴的写作生活,一个人就需要产生这种幻想来陪伴自己。
走进餐馆,只见写满价格的牌子下的饭菜零零星星。不想吃,看样子像猪食,而且是那种黑老母猪才会吃的那种。我摇晃脑袋,感觉肚里压抑着某种贫贱的憋屈和愤懑。放了个屁,把也许这会儿,我应该坐在四星级以上的高级宾馆,享受着高级服务的痴梦也放了。
“老板,你们这儿还有饭嘛,菜就这么多了?”我是不管店里职员具体什么地位,通通叫老板。虽然很明显,眼前的这位只是个伙计,打工的!为那些坑他许多劳动力和创造力,每月只发一点工资给他,他还高兴得像哈巴狗的人,打工的!
“米饭还有,但就你眼前这么多了,只够你一人吃。如果你点,剩下的菜都可以给你。”
“噢”,我挠了挠头。头已经几天没洗了,额前油腻的感觉让自己感觉很不好受。都是因为懒,可是我干嘛要在乎形象呢?有人会在乎我的形象嘛?或许是有的,许多人都要从一个人的穿着和谈吐来评价其社会地位和修养。可我已经是个失败的连失败都觉得无所谓的人了,还在乎这些,简直笑话。
“好,那就给我吧。今天赚了。”这一刻,莫名其妙的愉悦和满足充斥了心灵。我觉得因为即将到来的这顿饭,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他也感到开心,好长时间闷在家里,不跟任何人接触,从躯体都灵魂都开始腐败。没想到一出门,就遇到这等好事。人,终究要在人群里,才有更多机会,在比较中让情绪挤出鲜艳的色彩来。我不就是感觉到比别的点菜人多占了点便宜,这儿才觉得开心吗?哈哈。
找个干净又清爽的地方坐下来。这时,餐馆里已经没几个人了。店员们也陆续准备下班。只有一个店员还在忙。看她端菜给我后,就拿着瓷盆过来,一边走,一边把盆里的水播洒在地面的瓷砖上。我咀嚼快餐盒中的饭菜,在饥饿的作用下,觉得白菜炒肉丝的美味彻底让人陶醉。
哎,平凡日子中的幸福滋味啊,我甘愿和这辛勤的店员一样,一辈子做你的奴仆。看她先是洒水,后是拖地。周围人吃饭,那些吃饭的人坐的离我较远,听见他们闲聊的声音,却看不清表情,听不清内容。但我觉得自己和那些闲聊人的距离比表面看来更遥远,同这位默默无语的拖地店员心的灵深处却在共鸣。你看她一声不吭,浑圆的身材上系着白围裙。头发后被一根发绳缠绕盘着,隔桌望去,隐约小袋黑葡萄。哈,小袋黑葡萄,这个比喻一进脑海,我多么像个真正诗人,而不是那些文坛里大作家所评论的那样,我只是庸俗蹩脚的写手!此刻原本抑郁情绪一扫而空,而这个店员本身就是一首诗啊。说真的,此刻,我真想流泪。为这一发现。但我忍住了。
他说,你更像一个病人,而不是诗人。每当我自信的时候,他都会这么跟我说。也许,他更像我,也许,他说的才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