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引起广大人民关注的宇芽事件再次将人们意识中隐晦的家暴问题抛了出来。“阳光是最好的杀虫剂”,当家暴问题受到公众广泛热议时,才有可能提高相关部门、饱受家庭暴力煎熬的受害者对家暴的认识与解决。
在家庭关系中,很多人模糊了正常吵、打架和家庭暴力的界限,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一般分为性暴力、精神暴力、情感暴力、身体暴力四种形式,有普遍性和严重性、反复性发作、形式多样、暴力发生隐蔽、反复受伤的特点。
性暴力指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行为等等。
精神暴力又称冷暴力、家庭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等等。这点很多人都不留意,其实,长期的谩骂照样会构成家暴,曾经就有子女长期对父母进行谩骂,致使父母终日处在恐惧之中,而被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禁止相关行为的判例。
情感暴力最根本的特征是“善意”的操控,因为这看起来充满善意,所以常常使人难以反驳,被控制的一方明明是受到了对方的“攻击”,却往往难以抗议。相比于其他暴力行为情感暴力是隐蔽的,因为它通常会包装在“爱”的外衣之下,擅长情感暴力的人通常会用爱的语言去束缚、虐待、折磨对方常见的情感暴力的语言信号是“我都是为你好”、“只要你幸福,我怎样都可以”、“看着你这样,我实在是太难受了”等。
身体暴力指家庭成员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家庭成员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者羞辱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由第三者介入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等。
如果有以上的行为表现,那么就可以判断为家暴。简而言之,家暴就是给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中国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多半是女性,其身体上的弱势是其主要原因之一。那么,面对家暴,女性该怎么做呢?
第一步:反击。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竭力反击,让他意识到你是有底线的,让他觉得你不好控制,这样即使不能将家暴扼杀在摇篮里,也能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
第二步: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其中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告诫书和出警记录,是在将来离婚时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第三步:留存证据。遭遇家暴后,要第一时间前往医院验伤,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验伤记录,保存所有化验单和检验数据,这些都可以为离婚做准备。
对于长期处于家暴中的女性来说,首先要积极心理重建,寻求家人的帮助,增强自己的自信心,可以选择报散打班之类的。其次要有技巧,有计划的脱离施暴者,最后巧妙且坚定的离婚,不要害怕施暴者的任何威胁,不要对他有任何回应。如果威胁到人身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安全,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家暴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就无法合上了。在家暴面前,我们的态度必须是零容忍,这也是受害者脱离家庭暴力的决定性因素,只有受害者的态度强硬起来,才能有效扼制家庭暴力!希望我们都能够站在阳光下,不是接受考验,而是享受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