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见到了范文志,在那帮夸夸其谈的庸人里,一眼便能认出那个笑容温和的大男孩,别人说话,他只是在认真的听着,偶尔搭上两句话。
知道他的人都说他是个好人,他能帮人写作业,能帮人跟老师请假,打球也打得好,长的又帅,老师喜欢他,同学也喜欢他。
我却并不喜欢他,我不喜欢这种处在人群中心的人,天生对他这样的人感到反感,有时看着他,心里就会有一种嫉妒之火在燃烧。
本来我是不会关注这些人的,我自然有我自己的世界,或许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看小说听歌,在男生堆里显得很不合群,但我偏爱这种一个人的时光。
让我记住范文志这个名字的是他的女朋友,苏九梅。这个小女生也是安安静静的那一类人,眸子里却闪烁着我这样的边缘人所不曾有的光泽。有一次,我留下打扫卫生时,不小心把手刮破了,并没有流多少血,我自己也不在意,苏九梅却拿了张创口贴过来。
艾,这位酷酷的同学,赶紧贴上吧。
我不知道当时脸红没脸红,只是接过创口贴,笨拙的贴在手上。
从那以后,我便开始关注这个清秀安静的小姑娘。
九梅每天六点二十到教室,放下书包后,甩甩她的马尾,便开始看书。上课也总是笔直地听讲,偶尔打个哈欠也甚是可爱。课间休息基本也是安静的坐在位子上,或看书,或跟他的同桌聊天。
我的同桌汤奎向来比较清楚我的心思。
喜欢她就跟她说嘛。
我嘴上总是否认,心里却开心的不得了,仿佛我真的跟她表白并被接受了一般。我经常幻想着牵着她的手,亲吻她,拥抱她,甚至其它一些事情,这样的幻想往往能使我开心一整天。于是我便沉迷于此,从未想过真的去表白,直到她成了范文志的女朋友,我才开始后悔,我为什么没有先范志文一步。
这种悔恨愈发的困扰着我自己,也使得我越来越远离人群,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我觉得我会孤独的一生,年轻的我甚至这样悲伤地想到。
当然,即使我如此对他怀有怨恨,也只是默默地绕过以他为中心的人群,走向自己的班级,走向自己的座位。
家里的猫先生突然意外地开口说话了,当时我正心不在焉地做着期中复习题。
嗨,先哲君,我肚子饿了。
父母早已入睡,半夜悄然无声,突然有人跟我说话,顿时吓我一跳,忙四顾看看,仍是没人,心里不禁发怵。
是我拉,先哲君,我的食碟空了呢,我都饿一下午了。
家里的白猫一下子跳上了我书桌,我这才明白是他跟我说话。
你怎么能讲话呢?我仍然怕得不得了,仿佛它一下子成了吃人恶魔。
我自然能讲话,只是平常不愿意讲,说着他伸直了前躯,张大嘴巴,露出尖利的牙齿,伸了个懒腰。
先哲君,你再不快点,我可就要饿死了。
我连忙跌跌撞撞的过去给他食碟里
倒了足量的猫粮,等他来吃。
哎,赶紧过来吃啊,我故作镇定地说道。
白猫一跃从桌子上跳下来,踱着猫步,懒懒散散地过来了,我可是有名字的,我妈说我刚出生的时候像老鼠一样,就叫我纯鼠呢,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哪有猫的名字叫鼠的啊。
哪有猫可以开口讲话的啊,我都不知道该如何答话,便蹲在那里看他进食。
吃饱喝足后,他便钻到客厅的沙发缝里睡觉去了。
后来连续再几天,他便没跟我说过话了,我也没告诉父母这样的奇事。
每一天,清晨,他便坐在窗台上看着我起床,见我醒了朝他看去便将头扭过去,对着楼下马路上的车流人流兀自发呆。
大概对我而言,汤奎算是唯一的朋友了,但对他而言,我却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我能成为他的朋友不过仅仅因为我刚好是他的同桌而已,换了任何人,都会成为他的朋友。
虽然我的生活看老如此的悲苦,但也不妨我自己去找些开心的事情。我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去那些烂尾楼里去寻找宝藏,这是我小时候开始就一直喜欢做的事情,我也从未告诉过任何人。至于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便难以说清楚了,就像是从我记事起,那里便对我有着一种奇特的吸引力,等到我能自己溜出去玩,就终日沉迷于这种活动而不能自拔。
从小到大,我几乎把这座小城里的各个旧楼旧工厂摸了个遍。最初,我对掉了漆的墙壁,破损的吊灯,被砸穿了的窗户和门框充满了极大的兴趣。久而久之,我体会到吸引我的不是哪种具体的事物,而是这种独处的安静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玻璃碗倒扣在我上面,给我一种不能替代的安全感。
在每一个星期日,我的必修科目便是在城西一个曾经是用作五金厂办公楼的天台欣赏日落。在晴日里那就是最美的景色,仿佛就是那短短几秒内,天色就立即暗了下来,也仿佛就是那短短几秒内,身后城市嘈杂的声音便消弭殆尽。
这个私密的爱好我一直以为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我甚至开始设想我能够有一个与我互相喜欢的姑娘分享这种美景,比如苏九梅。
大概在猫君开口说话后的第三个月里的某一天,我的憧憬变成了不可能。
我又见到了范文志,在我熟悉的那个天台。他并不是一个人,苏九梅和他在一起沿着楼顶的边缘缓缓而行。
我的到来并没有发出多大的声音,显然他们沉浸在交谈中而没有发现我,所以我轻轻的转身离去。
回到家后,我便决定,再也不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瞎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