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名媒体《Variety》曾评价《芳华》是“一幅由革命歌曲、舞蹈和青春渴望谱写的现代中国历史画卷。这部电影用最纯粹、美丽、残酷的方式讲述了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
人说,幸福总是相似的,而不幸则各有不同。这句话,放在青春这个命题面前似乎也适用。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精彩与无奈,但属于青春年华里的阳光、希望、纯真、迷惘与哀愁则总有着相似之处。
青春这个话题,是电影与文学作品中不能或缺的题材,因为它对每个人来说都难能可贵,是每个人心底最灿烂的光芒。
虽然电影中的时代背景已经离我们很遥远了,那种属于时代的压抑与悲壮或许我们无法体会,但剧中人物青春芳华的纯真美好与任性冲撞,每个画面的瞬间或许都有着你我的影子。
关于青春,关于告别,关于善良,关于成长。其中有一幕是文工团解散,年轻的战友们喝酒、歌唱,挥泪拥抱告别的分手聚餐场景,对未来的期盼与分别的泪水都这么的滚烫与真实。我们忙着告别昨天,忙着奔赴未来,每一次成长,我们告别了什么?又奔向了哪里?
谁不是一边忙着告别,一边缅怀着青春呢!
《芳华》讲述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有文艺才能的少男少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某部文工团的故事。文工团代表着那个时代的最高审美,而七八十年代的背景又意味着保守与变化的冲突。
萧穗子、林丁丁、何小萍、郝淑雯在这个团队里朝夕相处,她们才艺不同、性情各异,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情境。那绿油油的汉字、伴随着绿油油的军装,在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青春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
影片伊始,在雄壮的军乐鼓点衬托下,影片里出现的年轻躯体,那光洁修整的肩胛,柔软灵活的腰肢,修长紧绷的双腿,无论是优美的旋转或是有力的弹跳,都令人挪不开眼睛。在影片中,对年轻女性肉体的拍摄几乎贯穿了全片,但这是一种纯粹的、审美的、不带情色的拍摄。无论是谁,看到绿色军装下年轻而具有爆发力的肉体,都难免心生向往。
小说用四十余年的跨度,展开她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是为了讲述文工团这群年轻人成长、蜕变以及青春岁月里的云淡风轻又刻骨铭心的往事。
1
善良是他唯一
与命运对抗的武器
如把对刘峰形象的描写做一个填空表格,其实也办得到——脸型:圆脸;眉眼:浓眉,单眼皮;鼻子:圆鼻头,鼻梁端正;肤色:细腻白净。你试着形容一下雷锋的长相,就发现能照搬过来形容刘峰,当然刘峰比雷锋个头高十厘米,一米六九。我们都是从五湖四海给挑来上舞台的,真是雷锋,那是挑不上的,舞蹈队形不能排到他那儿就断崖。三十多年前,从我们那座红楼里出来的,都是军版才子佳人,找不出一张面孔一副身材让你不忍目睹。
——《芳华》原文节选 严歌苓
男主角刘峰,他经常穿着两只不同的鞋,左脚解放鞋,右脚是一只白色软底的练功鞋。影片中大家都叫他:活雷锋(小说中叫“雷又峰”)。这外号并非浪得虚名,他确实是一个雷锋式的好人,无懈可击的好。
他不仅热心肠,还有好手艺,补天花板,堵老鼠洞,手工打沙发,铁匠,木匠,电工样样都会,就连女兵澡堂的挂衣架歪了,他也会被请去敲打。所有人有麻烦都会想到他,队里评先进模范,人人都会举手投他一票。
可好人总是难做。刘峰的善良在浑浊的背景下,显得那么单薄和活不下去。他因为一次“触摸事件”,成了被所有人批斗的对象。
他喜欢上了一个叫林丁丁的上海女孩。她美丽,漂亮,处于舞台的最中央,是男生们第一眼就会爱上的女孩。
一天他约她去看自己做的沙发,情难自禁,他把她搂在了怀里。当刘峰抱着她时,她本能是不抗拒的,可当被人看到,说她腐化“活雷锋”时,林丁丁开始失声痛哭,大喊:救命啊!
刘峰是一个神性的楷模,是大理石基座上的活雷锋。作者 严歌苓说“我们这代人是信奉‘平凡即伟大’的一代”,而刘峰无疑是将这一准则践行到极致的人,但是“那样一个英雄,我们曾经给了他很多的褒奖和赞美,却没有一个人把他当成真正的活人去爱,你做好人在女性眼里是没有用的,一切都是空的”。被捧上神坛的刘峰不再被允许拥有常人的七情六欲。
所以,林丁丁感到惊悚,幻灭,恶心,辜负,她失声大喊救命,她不是被“雷锋”的触摸“强暴”了,而是被“雷锋”爱她的念头“强暴”了。
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会爱的刘峰,只在他想起他的小林,梦见他的小林的时候才复活一下。没有人能救活那个会爱的刘峰,小曼(电影中叫“何小萍”)知道,包括她,也救不活那个会爱的,会为女人肌肤发痴发迷的刘峰。
——《芳华》原文节选 严歌苓
善良或许是与生俱来的,但爱不是。
下放连队前,之前受他帮助的战友,除了何小萍,其他人一个都没来相送。血肉和牺牲,炮火连天的战场,入目所见尸骨如山,真实惨烈却让人心存敬意。在这场战争中,刘峰被炸断了一只手,那只结实灵巧的右手,永远被丢在了异国战场……
告别了战场,转业后的刘峰来到海口,不再是战斗英雄,也不再是雷锋楷模,他只是底层一个最不起眼谁都可以欺负的残疾人。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特殊的年代,刘峰的善良只剩下卑微的、苟延残喘的躯壳,内心的芳华与澎湃都已逝去。我们对时代无法评述,但是内心的坚持与成长中的无力感,谁又没有过呢?
善良是他与生俱来的能力和做人准则,他乐意帮助别人从而获得快乐,可是这样的帮助对别人来说或许是天经地义,也换不来爱。在生活的现实里,甚至抵不过林丁丁的一块手表。可是,也因为有了这样的人,生活才更有温度。
对刘峰来说,善良是他与命运抗争仅存的武器,也是生活的意义。或许会有人说他傻,但是如果连这个都失去了,他还拥有什么呢?电影的最后说:之后的他,看起来那么知足,那么冷静。
/ 2 /
没有被善待的人
最懂得善良的珍贵
女兵们对何小曼(电影中叫“何小萍”)的歧视蔓延很快,男兵们不久就受了传染。至今我还记得一九七六年夏天的恶热。等夏天过去,人们对那场酷暑有了别种理解:那种毒热原来酿着大地震,酿着大人物们的大谋算,天灾和人祸老天是先知的。可此刻的我们浑然不觉,在大变革前夕的非人酷暑中,为八一节排练新舞蹈:《红军飞渡金沙江》。舞蹈的高潮是所有男舞者把女舞者托举起来,女舞者一腿跪在男舞者的肩膀上,另一条腿伸向空中。所有人都被自己的汗水冲淋,地板湿漉漉的似乎也跟着出汗。平时就爱出汗的何小曼看上去油汪汪的,简直成了蜡像,正从头到脚地融解。
——《芳华》原文节选 严歌苓
片中最招人嫌的文工团女兵,何小萍,胆小畏缩,长相也不出众,总是流比别人多的汗,身上有些馊味,还有一些因为从小被人嫌弃养成的陋习。
父亲死后,母亲改嫁,她的继父是一个南下的老干部。不久后,母亲生下了弟弟妹妹,因为她是右派份子的女儿,是这个根正苗红家庭的唯一污点,她的命运不可逆转的朝着不幸走向,她成了全家最讨人厌的存在。
正是这样的家庭环境,让她内心充满了不安感。只要厨房没人就拿吃的,母亲夹给她一块红烧肉,她会马上杵到碗底,用米饭盖住,等大家吃完离开,再把肉挖出来。连保姆都说:她就像是农村里的狗,找到一块骨头舍不得一下啃掉,就挖个坑埋起来,还在上面撒泡尿,深更半夜再刨出来啃。”
那是一个阶级鲜明的年代,人以群分是必然的,落后必将受到排挤,去歧视一个人,反而显示出自己身份的尊贵。
何小萍告别了原生家庭,进入军队,满怀欣喜地以为将迎来被善待的全新生活。当她被众人歧视时,刘峰是唯一一个不嫌弃她,肯耐心陪她练舞的人,所以她感激他,甚至爱上了他,在他落难时,也是她第一个站出来打抱不平。
面对集体的施暴者以及炎凉的看客们,她的心里满是厌恶,甚至故意装病不演出以对抗刘峰的不公平待遇,结果,惨被罚去野战医院做护士。
何小萍也成了战斗英雄,可这不但摧毁了她的身体,更摧残了她的精神。在接受英雄表彰时,她活生生被刺激成了精神分裂。她在连队安排下进行全国巡回性质的战斗英雄报告,每一处都有人都向她欢呼,而那些曾经欺侮过她的人,与她毫无亲情可言的母亲,此刻都以她为荣。
当她回到文工团看解散前的最后一场演出,当她身着病服在草地上跳起最熟悉的舞蹈,当荣耀与耻辱、赞美与刻薄混淆模糊融合在了一起,除了芳华年代的青春气息,只剩下时代夹缝里的一声叹息。
电影里有句话说,“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何小萍对刘峰,从默默感激,到久久爱慕。她的爱更像是珍惜,珍惜芳华时遇见的没有杂质的真诚与善待。
当多年后他们重逢时,她的愿望是:刘峰能抱抱她。
3
再多的理想
也抵不过现实的骨感
林丁丁是个文气的女孩,比郝淑雯大一岁,当时应该二十岁。细皮嫩肉的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手脚轻微地不协调,像小儿麻痹症落了点儿后遗症,而这不协调给了她一种稚气,看她走路跑操人都会暗暗怀着一点儿担忧:可别摔了。她话不多,每天总有一点身体不舒服。这种时常生小病的女孩最让我们羡慕:带病坚持工作,轻伤不下火线,诸如此类的表扬嘉奖都归这类女兵包圆。我们那时都盼望生病。
——《芳华》原文节选 严歌苓
林丁丁是个典型的上海女孩,甜美可人,小脸,长发,皮肤白白,身材苗条,柔弱嗲气。再加上是团里的独唱,出生也不错,从小捧大的公主,几乎每个男人都爱她。
林丁丁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也很清楚她和刘峰不是一种人。刘峰是木匠的儿子,会打沙发,会修手表,心灵手巧,纯正的无产阶级。而林丁丁呢?来自上海的娇小姐,能歌善舞会谈琴,绝对的小资产阶级。
刘峰拒绝上大学,也就拒绝了仕途,转业后只能回家。难道林丁丁会跟着他卖沙发吗?不可能。林丁丁是用蜜和糖泡出来的女孩,生来就是要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那两个浅浅的梨涡,把战乱的凄苦唱出了甘之如饴。她甜美娇弱、楚楚动人,这样的女神,谁不想去呵护呢?
她后来嫁给华侨,也很正常。毕竟,美貌是一种稀缺资源,谁舍得打折出售?
作为一个典型的精致利己主义者,其内心都有着萌动而具体的物质需求。她很清楚地知道能做沙发的刘峰很划算,她会带着那个年代少有的奢侈品牌的手表,她想嫁华侨过上吃穿不愁的好日子。
大家都吃饺子的时候,刘峰给不喜欢吃饺子的林丁丁煮了挂面,她端着就吃了;
摄影部干事把她叫出去,喂她吃黄桃罐头,她就等他喂,他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她笑嘻嘻的并没有反抗,反而一脸娇羞很享受的样子;
刘峰给她挑水泡,观众都恶心坏了,她心安理得让他挑,这么私密的事情她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她要跳下车,刘峰去扶她,她也一点没退让地让他扶……
我们无法说林丁丁不对,而且现实生活中,你可能会担心别人莫名帮助背后的居心叵测,而早已习惯身边多数都是像林丁丁这样的人。
4
青春不是年华
是你我的芳华
高晓松说,她的文字颠覆了千百年的套路。
张艺谋说,她每一部小说都是一部电影。
冯小刚说,她是《芳华》的缘起、穗子的原型。
莫言说,她是真懂小说技术的人,一位真正的“美女作家”。
她是影片中的萧穗子,而这个人物的原型就是《芳华》小说作者严歌苓本人。导演冯小刚20岁时进入文工团担任美工,一待就是七年。他曾在采访中称:“在文工团的日子是那段岁月中少有的一抹亮色。”而严歌苓更是12岁就入了伍,一直待到25岁时部队裁军退伍。
1958年,严歌苓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祖父严恩春,16岁上大学,25岁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是托马斯哈代《德伯家的苔丝》的中文译者。父亲严敦勋,笔名萧马,是著名作家。母亲则是一名极为勤奋的话剧演员。她就是在这样文艺而浪漫的家庭氛围中出生长大。
严歌苓说,我12岁就成年了。父亲被下放劳动,12岁的她考入了成都军区歌舞团,成了一名跳芭蕾的文艺兵。和《芳华》中的姑娘们一样,开始她自己的芳华。
严歌苓说:“我在作品中的诉求均为艺术诉求而非政治诉求——虽然我写过中国历史上的一系列运动,写过这些运动给普通人命运带来的支配性改变,但在写作中,我的全部精力都集中于人性的探究,探究它的畸变之因,嬗迭之谜,并就此呈现人性的富饶与逼仄。”
15岁,她迎来了人生第一场爱情。结果却是惨烈。他是比他大15岁的军官,远远看上去,英气潇洒。部队禁止恋爱,两人便眉目传情。
6个月里,她给他一口气写了160封情书。然而这些,却成了她的爱慕者为“表现自己”而举报她的证据。严歌苓被叫去,一遍一遍地写检查。写完一遍,上级又会打回去重写:“写得不够细!要细节!”她于是又重写,收到回复:“再细一点!挖掘思想根源!”
在《芳华》里,穗子暗恋陈灿,而陈灿选择了同是干部家庭出身的郝淑雯,撕碎的情书在寒风中飘荡......刘峰被叫去调查,审问他的军官说:你对她有什么想法,手往哪里摸,咱聊的是细节……
1980年,她发表了电影文学剧本《心弦》,之后进入鲁迅文学院作家研究生班,与莫言、余华、迟子建成为了同学。3年后,她便写出了,著名的《天浴》和《少女小渔》,更是让她在文学界一炮成名。
严歌苓说:我感觉这些故事非写不可,我不写,这辈子就白活了。而这些故事,都是严歌苓经过证实,经过了解和观察得来的,并不是凭空想象的。
就这样,严歌苓用一双眼睛和一支笔,写下了58卷文学作品,被尊为华人第一女编剧,将40多年都奉献给了文学创作。
看完《芳华》,内心有一种无以名状的复杂,伤感、无奈、感动、执着,这些都属于即将逝去却永远无力挽回的青春。
青春是多么美好的词,我们盼望着长大,盼望着毕业,盼望着奔赴远方。青春很短,未来很长,只是我们永远无法在拥有时懂得珍惜,努力过好现在拥有的每一天,似乎才是唯一能做的。
青春不是年华 是你我的芳华
那些笑过闹过荒唐过的美好岁月
都是回忆里最棒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