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与你何干?
—— 兰小南
江湖传闻,在人类的思想领域,第一个伟大发明是法律,第二个伟大发明是计算机语言;迄今为止,仅此两项伟大发明而已。
想不到法律竟然如此高大上。
我接触法律早于听到该传闻十年以前,起初是文学爱好,顺着作家卡夫卡、歌德、托尔斯泰等人的学习履历,开始翻阅法律书籍,不料一见钟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天然地与弱者站在一起”等等法律谚语,当初对自己心灵的冲击,不亚于一场场飓风海啸......
后来,干脆半路改行从事法律职业,以法律知识赖以谋生。一路走来,酸甜苦辣,五味杂陈,痛并快乐着,幸福总之还是比痛苦要多。
据说,爱一个人是痛苦的,被人爱是一种幸福。
我深知自己“不入法眼”,未曾被法律所眷顾。法律风情万种,且仰慕追求的才俊众多,根本也无暇顾及。
有一句段子说:法律虐我千百遍,我待法律如初恋。
我想自己没有那么痴情,但对于法律的爱恋应该是千真万确的,尽管在法律看来,我与她只不过“萍水相逢”而已。
我听说,法律以慈母般的目光平等打量众生,保障所有人拥有安全、秩序、自由的生活空间,始终固守着社会的良知和道德底线,不为所动。
或许正因如此,我对法律深深眷恋,不妄求回馈。
现实情况,法律降临到了尘世,间或被权力霸占欺凌,衣衫不整,不堪入目,让人心痛不已。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人员,有时目睹法律的强颜欢笑,内心无比凄凉。
寂静中一声枪响,引来一片嘈杂、哗然......不久之后,将恢复之前的平静。
爱会成为一种信仰,流淌在你的血液......
扪心自问,法律,我对你的爱慕依旧,不增不减,不垢不净。
我爱你,与你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