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的演化都是一个由简到繁的进程,就好像动物从海里的鱼慢慢到两栖、爬行,直到最高等的哺乳类出现。
乐器也是一样,从打击到吹管,从弹拨到拉弦,越是复杂精巧的乐器,就越晚出现。不仅是类别的演变,就是同一类乐器中,也是这样顺序的进化。
譬如打击乐器中,如今鼓的种类已经繁杂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手鼓、腰鼓、花盆鼓、排鼓,只要你能想得到的形状、材料、构造、演奏方式,都有对应的鼓。
如果你沿着这些旁枝侧丫找到主干,然后耐心地逐渐向前探寻,最终一定会发现鼓在遥远时代那头的起源。
自有朝代记载以来,鼓就已和我们共存相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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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是我国最早产生的打击乐器之一。
原因很简单,一是制作的材料大多很常见,石头啦,陶土啦,兽皮啦等等。二是制作方法也很简单,把材料蒙到一块去就好,也不必有多复杂的造型。三呢,演奏很容易,击打就好,无非位置和方式有所差异而已。
就是因为乐器出现得早,连带着鼓这个字也比较资深。鼓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甚至金文中还有不同的字形。
我们的乐器小传中,但凡哪一件历史悠久的,就常常拿《诗经》来说事儿,毕竟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的地位是众所周知且不可撼动的。《诗经•小雅•钟鼓》中写“钟鼓将将,淮水汤汤”,证明着鼓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登场亮相了。
深受我大汉民族喜爱的乐器,常常会被披上一层神化的色彩。鼓亦享受到了这样的优待。
《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入东海七千里的地方,有一座流波山。山上有个神兽叫做夔,长得像牛,苍色的身体,只有一只脚,每当它出入海水就会引发狂风暴雨。黄帝后来得到了它,用它的皮做成鼓,用雷神的骨头当鼓槌来敲击,声音可以远达五百里,黄帝由此威震天下。
这当然只是传说,但是可以看出在那个荒蛮的年代里,农耕民族对鼓这件乐器的推崇和敬畏。
早在夏商周的年代,就已经出现很多种鼓了,乐器的第一个辉煌时期属于打击乐。到了秦汉,诞生出乐府这样的机构,打击乐器组成了各种乐队,钟鼓、鼓吹等等,并有人来专门管理这些演奏者。
鼓乐的优点呢,是声势浩大、激扬澎湃,但缺点亦是如此。所以喜静的音乐中,鼓往往被抑制。而喜闹的音乐中,则被推崇。譬如唐代的《龟兹乐》中,鼓乐就占了绝对的优势。
乐迷皇帝玄宗擅长多种乐器,尤其喜爱羯鼓。南卓的《羯鼓录》中记载了这样一番场景。有一天,一位琴师在御前弹奏古琴。古琴太静了,这和玄宗喜欢热闹的品味大相径庭。于是还没听完,玄宗就不高兴地中断了琴师,并命人速召花奴带着羯鼓前来,为自己解秽。
解秽啊!这个词用得多么吓人。那可是中国文人最推崇,也是正统音乐象征的古琴啊!到了玄宗这,居然成了秽,要靠羯鼓来解。
可见在玄宗的心中,这两样乐器的高下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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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诞生早的乐器,越有更多的音乐之外的意义。
因为音乐总的说来是一种锦上添花的娱乐,是需要人们摆脱了最基本的生存难题之后,在享受生活的阶段才会萌发的需求。而越早诞生,面临生存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就越是与生产、劳作、战争以及生活的关联更紧密。
譬如我们的祖先在狩猎之时,用骨哨来作信号和辅助。骨哨做得越来越有音乐性,变成了骨笛,继而又进化成了笛子。
鼓也是如此。
首先在生活中,鼓就有非音乐的意义。
譬如我们在古装剧里常常看到平头百姓到衙门口击鼓喊冤的镜头,那登闻鼓放在朝堂外,就是喊冤的象征。
还有京剧里著名的唱段《击鼓骂曹》,名士祢衡当着满朝文武大骂曹操,击鼓便是谏言的信号。
以及鼓的报时功效。其中,鼓呢只负责晚上,和负责早上的钟合并完成这项任务。所以人们常说:晨钟暮鼓。
其次,还有它在战场中的象征意义。《诗经•国风•邶风•击鼓》中写“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可见早在先秦,击鼓就成了战斗的象征。
恰是鼓声的气势雄壮,往往被用于振奋战士们的精神。所以在战场上,击鼓是进攻的代表。《左传》里一鼓作气的故事,也从侧面印证了这样的意义。
两军对垒之时,鼓声越响,常常代表进攻的气势越雄壮。所以白居易在《长恨歌》中写安史之乱,用的词是“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听听,鼓声把地面都震动了,这阵仗哪还能抵挡得了呢。
最后,鼓这件乐器也常常用作舞蹈的伴奏。《尚书》中就有记载,“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恰是人们的应鼓起舞,使得鼓舞这个词最后演化而成了激励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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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乐器是节奏的象征,而中国的传统音乐总体来讲是重旋律多于节奏的,即便有鼓乐的兴盛一时。
正统的音乐,如琴曲中是没有固定时长、标准节拍概念的。弹琴讲究的是人琴合一的境界,所以音乐的节奏要跟随呼吸,这就是中国音乐的韵。
那样的境界太高,很多普通人其实都达不到。在追求的过程中还造成了我们音乐的一个弊端,就是在节奏方面比较自由散漫。
所以在我们大众的眼中,打击乐器就不是个正经的乐器,属于小打小闹的范畴。而对节奏的概念,也永远停留在秧歌队的水平上。打正拍还可以,前8后16类型的就很勉强了,碰上个附点或者切分之类的,立马就歇菜。
这在流行音乐中也能有所反映。我们的流行音乐往往词和曲都很考究,可是节奏几乎都是咚次哒次。可是在西方的流行音乐中,就存在大量的歌词超级简单,甚至是重复,但是节奏丰富引发律动之美感的经典之作。
譬如大家都耳熟能详的Justin Bieber的《baby》,副歌部分几乎就一个词“baby”,再加个“Oh”和“No”的,竟然也能这么好听,这在我们的音乐中根本是无法想象的事。
我们的韵和西方的标准化的确是音乐的不同流派,但这之间是否绝对矛盾、水火不容?
也未必如此吧。
境界有时候确是高不可攀的,但在进阶的过程中,适当地借助一些标准化的方式,就好像踩着梯子向上一样,至少比我们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标准来得更有迹可循一些。
所以在我看来,立足于我们音乐的基础之上,去强化一些节奏性的需求,其实是件大有裨益的事。
只有知道了精准,才更懂得模糊的界限。只有明确了平均,才更可能看得到多一点或少一点的差别。
只有看透了西方音乐的标准化,才能更好地悟到我们传统音乐的韵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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