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父亲节,儿子与儿媳从遥远的地方给我发来了红包。我记起了一句话:不记回报的父母才是父母,不忘感恩的儿女才是儿女。这句话看似圆满,实则很虚伪。把主客颠倒过来,仍不失中国文化中的孝道。西方价值观是父母必须有抚养儿女的责任,而儿女不必有瞻养老人的义务,孰优孰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可是现今生产力最为发达的文明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若用孝道的标准来衡量,真可谓忤逆不道!
前几天,大院里忽然来了两个110警察问我谁报的警?可能报警者忘了报楼幢牌号,弄得警察也模不清方向。我帮忙一打听,原来是九号楼的门太婆与儿女间的家庭琐事又报警啦。据说门婆婆早年守寡,嫁过来时带了两个娃,这边又有三个娃,几十年含辛如苦,厚此薄彼是有的,前些年老伴走了。儿女们商量送她到养老院,但她死活不干。这矛盾就来了,谁谁来照顾,如何分摊,谁照顾周到谁又在敷衍,久而久之,问题一大堆,又是财产啦,又是亲疏啦,好端端的家闹得乌烟瘴气;在院里我常见一些八九十岁的,一瘸一拐的或三俩成群的坐在木椅上晒太阳。眼也花了,耳也背了,像时光的弃儿,面若木鸟。几年前,久未联系的馨韵忽然给我来电,托我在本市最好的医找关系。我电话问她母亲多大?八十多啦!我说:家有一老,就是一宝。电话那头苦笑地说:什么一宝呀?要健康才是宝!我妈这样我退休的几年全搭上了。我问:为什么不送养老院?那边长叹了一声说:这事提都不能提,你知道的。
我妹在加拿大多伦多买了一幢别墅,成交的那天我去了。一对白人老夫妻(约七十来岁)签了合同后收了我妹的支票,然后掏出自己的一叠支票来连签了三张给站在一旁的律师,一张给了教会,一张给了什么基金会,一张捐给了多伦多大学,支票上的总金额占售房款的90%。就这样“净身”出户,到养老院去了。看得我目瞪口呆。他的儿女们呢?妹妹说:老外一般不把大部分财产留给子女,他们的观念是:子女成年后应该自己去挣,他们留下来的应该是属于上帝和社会的。
这究竟好不好?我也想把我所余的财产贡献于这个社会,只留一扇门板,有一天挂了的时候抬着这门板进火葬场。就怕……就怕到时候我躺上这门板的气力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