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篇文章写了专利保护客体相关内容,总结一下发明或实用新型之所以不保护的客体,一方面是因为已经有别人保护了,例如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动植物保护条例等等;另一方面是因为也管不了太宽,例如对于人的智力活动规则进行限制既不现实也没有意义,总不能限制人的思维自由吧;再有就是不能阻碍科学技术进步,例如对于科学发现等后续创新的基础,再比如下图审查规程中规定信号、能量、图形本身等不属于保护客体,应该也有这方面的考量;
实用新型专利我们都比较熟悉,不夸张的说每个代理人的职业生涯都是从写实用新型开始的,初期挣得大都是实用新型的钱;小丁对实用新型的认知也是在逐步加深的,刚开始劝客户写实用新型是害怕报发明不授权,后期劝客户报实用新型是想更好的保护客户的产品;
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大家也都知道---产品的形状、构造所构成的技术方案;其中产品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形状是指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构造指的是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相互关系,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
实用新型保护客体的难点就在于包含方法、材料特征的权利要求,指南中规定①使用已知方法的名称限定产品的形状、构造,例如以焊接、铆接等已知方法名称限定各部件连接关系的,不属于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②权利要求中可以将现有技术中的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例如复合木地板、塑料杯、记忆合金制成的心脏导管支架等,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
通过这两点规定似乎表明--在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中包含已知的方法或者材料是允许的,然而这种理解其实是不完全正确的;
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中出现的方法、材料特征的允许的作用,应当是对产品或者其形状构造进行限定,也就是说不论是方法还是材料特征均应能够服务于产品或者其形状构造,而不应该对方法或者材料本身进行改进或者限定,下面以案例形式来进行说明:
【案例一】权利要求:“一种高耐磨实木地板,由实木地板、木皮、三氧化二铝层组成,其特征是在实木地板(1)上涂有尿醛树脂层(2),在尿醛树脂层(2)上贴有用三聚氰胺树脂浸过的木皮(3),在木皮(3)上热压有三氧化二铝层(4)。
案例一权利要求中包含的加工方法的特征“涂”、“贴”、“浸”、“热压”,都是本领域中已知的加工方法,而且上述已知的方法名称限定的是地板的构造而不是方法本身,因此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案例二】权利要求:“一种耐磨地板,其特征在于,分为四层结构,由上至下依次为耐磨层、装饰层、中间层和底层,四层结构经热压成型,热压压强 2.0~2.2MPa,热压温度 180~200℃,保压 5~10 分钟成型。”
权利要求中描述了地板的结构特征,同时又包含了地板的加工工艺和步骤,即权利要求中包含了对方法本身的限定,因此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规程中指出,权利要求中包含有对方法本身的限定,例如产品加工步骤、工艺条件等,在初步审查中不必判断其是否为已知方法,均视为对方法本身的限定,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也就是说,如果对已知方法增加了工艺条件、步骤的限制,则属于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就属于审查指南中规定的“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的情形,因此,如果在实用新型的权要中写入了已知方法,不要对方法附加任何的限定;
继续来看包含材料类的实用新型,指南中也指出,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何为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我们继续来看案例:
【案例三】权利要求 1:“一种巧克力饼干,其特征在于:由巧克力表层、两层膨化外层和一层夹心层组成。”
在上述案例中,权利要求1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因为每一层都是已知的材料制成的,并没有对材料本身提出改进;
【案例四】权利要求 2:“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巧克力饼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膨化外层由大米粉和玉米粉加盐、香料和糖膨化而成。”
案例四中的权利要求2却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因为其包含了组分或配方含量的限定,这种对已知材料的组分、配方的限定就不再属于构造的范畴,而是对材料本身提出的限定;
审查规程中还规定,如果权利要求中包含对材料本身的限定,例如包含对材料有关组分或配方含量的限定,在初步审查中不必判断其是否为已知材料,均视为对材料本身的限定,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来,材料特征只能用于限定产品的材质,即使该材料是已知的,即使该材料的组分也都是已知的,一旦对材料的组分配比进行了变动,就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这种改进就不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畴之内;
最后,关于构造,还需要补充的一点是,指南中仅指出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却没有详细说明线路构造具体指的是什么,但在规程中给出了说明,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确定的连接关系,包括电路、气路、液压线路、光路等;电路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确定的连接关系可以是有线连接,也可以是无线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