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写同学录,有一栏,叫最想去的地方,或者是最想去的国家。那时候,很多人都会写美国,或者是巴黎,还有很多人会写Danny的老家,加拿大,而我都写的是澳大利亚,,因为那是有海的地方。
家里有很多影集,里面有一本塞满了妈妈学生时代各种各样的照片,有聚餐,有文艺汇演,当然少不了的就是旅游留念。有一张照片,她坐在礁石上,头发散散的扎在后面,松松的衣衫,白衣胜雪。所以到现在,我一直想去她所看见过的那片海。
小学时候,跟一群小朋友去北戴河玩,那是第一次看到大海,深绿色的海水卷着海藻飘向海岸,海风充满了咸涩的味道。不是我想看到的大海。
中学,又和朋友去了青岛。那时候,海水里水葫芦肆虐,到处都是武警官兵。于是,自己的视线也不自觉的移动到了远处的战舰和这群打捞的人身上。
后来,去印尼,看了各种各样的海,有的狂暴,有的安静,有的调皮,有的温柔。就像食物一样,美景也藏匿在不为人知的角落。从楠榜省开车八个小时,要穿越三座山,才能来到我们的目的地。可能正式由于旅程的辛苦,所以当我们看到那片海时,走了不一样的感受,是意想不到的惊喜,也是意料之中的收获。深蓝色的海水在阳光下粼粼发光,雪白的云一团一团的贴在海面上,成群的海鸥盘旋在海礁上。那是第一次有如此兴奋的感觉。
再后来,跟一个台湾的男孩搭伙去巴厘岛。早上因为有一些水上项目,所以到了晚些时候,才到了情人崖,他们把她叫nyangnyangbeach。我们刚到,最后一个从中国来旅行团就走了,四处无人,很安静很安静。太阳刚开始下山,他慢慢落,云彩慢慢变红,海水被染成越来越调皮的橘红色……当落日跳进海平面的一瞬间,天空,云彩,海水,海礁,还有我们,都成了焰火般的红色。那一刻,我深深的理解为什么叫情人崖……焰火般的红色。我跟同行的伙伴说,这是等死的好地方,人家不都说夕阳红么,我就喜欢这血色夕阳。他说,我不喜欢,我希望再玩一次滑翔。快艇带着自己飞过整个海湾,越飞越高,除了风声,就只剩下自己。待飞到看得到整个海岛的时候,就把带子解开,双手交叉,闭上眼睛,落入海中,完成一次华丽丽的海葬。
另一片海,就是金巴莱。从情人崖走的时候,已是晚上八点,没有出租车,我们就站在路边,竖着大拇指求freeride。很多人为我们停下,可最后的都说,you can not find a freeride。旅行,就是渴望路边的美景,与不一样的故事,而作为主人公的我们,就需要耐心的等待一个又一个惊喜的开始。一对来自雅加达的年轻情侣为我们听下了车,载着我们去享受晚餐。
聪明的老板们在海湾边撑起桌子,摆上一两盏烛灯,与些香料。晚餐开始,耳边的海浪,一整个海湾的烛火,诱人的海鲜,游唱乐队的"加州宾馆",还有即兴舞蹈的白人少女们,食物的美妙似乎不只在食物本身上,更多是它所包含的想象力与意境。
一个故事可以让人爱上一座城,一座城也就记录了千千万万的故事。我还是最喜欢海,还是渴望塔斯马尼亚的心跳和圣托里尼的白屋,还想追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