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竹马走天涯
带我走上看小说的这条路,是我老爸。他有一箱子武侠小说,天龙八部,隋唐英雄,七剑下天山……我见过那个箱子,被留在阁楼的角落,布满灰尘。那种灰黄灰黄的土色,就像爸爸的胡茬一样,密密麻麻。
带我走上看校园小说的这条路是我哥,那时候的他,14岁,躁动的年纪。一天在他房间里发现一本《沙漏》。女主角有着好听的名字,好看的脸。格格不入的生活。
今年的我21岁,刚刚实习,刚刚感受到这个世界一点点的恶意。你告诉我仅仅是刚刚开始的彩头。
每天在狭小的办公室里,钻在一个小小的格子里,像集装箱一样。做着不太喜欢的事情,穿着全黑色的制服。所以人告诉我这就是真正的生活。
我忘记了那些年看的书,写的字。你对我说那些都是骗人的。所有人都想去故事里找自己,没有一个人愿意倾听最平凡且代表大多数人的喜怒哀乐。
那些年读郭敬明,韩寒,饶雪漫,十三四岁的心,幻想有一段轰轰烈烈的青春,惊天动地的梦,永不忘记的人。符合青春偶像剧的所有人设。
成长这个东西告诉我,全TM都是假的。
之后在撒哈拉,遇见三毛,热烈,浪漫,自由。于是借了她的一匹马,想去看不再来的雨季,看看梦里的花落,如果可以,愿意再为她讲一个故事。关于大胡子,关于异国情怀,关于天气,粮食,动物骨头和蔬菜。
记得刚上大一时,大学老师谈到读书,说读三毛的书就是读靡靡之音。我默默在心里冷笑一声就没有下文了。君非书中人,谁解其中意。每一个人用心写的文字可能不会被看重,但都应该被尊重。自己读不出感同身受,只怪自己的生活太无聊,与靡靡没有半点关系。
现在的书很多,旧书很少,能找到一本相见恨晚的书,能遇到一个谈到一起的知己,更是可遇不可求。现在的我,读历史,读心理学,读哲学,再很少读关于叙事的小说。因为我不敢,写作人的心,永远是个迷,不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我又怎么敢妄加揣测。倒是现在这个社会,就是有很多人喜欢自作聪明,总以为自己能读懂一切,理解一切。其实没有什么事是能够感同身受的。
那些我读过的书,留在我心里的人物,藏在我心里的幻想与感悟。我不想和任何人分享,我是个自私的人。其实无论我用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词藻写出来,被什么样的人读到。故事都只是故事,人有时候突如其来的孤独,自己都会被吓到。
这里缺一杯酒,还有一个平淡的故事,当你读到这个残缺不全的半篇时,不管是你什么想法,什么评价。这个故事现在是你的了。你可以把这个故事带走,对别人说,我今天读到一个傻逼写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那这个故事也是你的。
不管你接不接受,要不要。
遇到你,它就是你的。
你还是拿走了那些原本只属于我的东西,我的隐秘。
不过我不要酒,无论是烈酒,还是陈酿,我怕醉。
我把故事装起来送给你,你愿意要么?带着它,去春天的枝头挂一挂,夏天的骄阳下晒一晒,再吹吹秋天的风,看看冬天的雪。
故事或短或长,总得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