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要立足干部培养,从思想观念的内在教育引导,而且涉及制度和体制的外部机制配合,多个方面形成合力,发扬求真务实、正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
通过教育奠定思想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增强公务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注重实践教育,让公务员在实践中学习、成长。通过组织各种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调研考察等,让公务员深入了解社会、了解群众,增强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公务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为其担当作为提供有力支持。
完善制度引领正确导向。增强考核的系统性,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纳入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畴,兼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风险防范等工作实绩,既看结果又看过程,既看产出又看成本,综合作出评价。增强考核的精准性,完善评价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对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开展差别化考核,客观判断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外在条件、显性业绩与潜在业绩,确保考实考准干部政绩。增强考核的引导性,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表彰评优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奖惩分明,引导督促干部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依据制度规范履职、脚踏实地推动发展。
奖惩并施激励鼓舞干劲。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应该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优先选拔那些不仅具有出色政绩观还具备高尚的政治道德和领导素质的党员干部。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让真正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得到应有的回报。营造崇尚实干、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让公务员在工作中感受到成就感和价值感。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公务员敢于担当、敢于创新。对于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要给予理解和宽容,及时纠正并总结经验教训。对于那些表现不佳、政绩观偏差的党员干部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组织措施以示警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