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很多年后,小北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出那些夜晚。没有路灯,月光从斑驳的梧桐树下打在前方那个瘦高的男子身上,耳边只有两人踩在落叶上的清清脆响和自己的呼吸。小北不敢上前,她认为这样已经很好。
他,1米83的个头,戴着眼镜。他们同班两年,却直到高三前的那个暑假,小北才喜欢上他。那次补习课上,他们是同桌。小北坐窗户边上,下面有一排商铺,其中有一家文具礼品店,正对着小北的是一个戴着眼镜背着书包的小熊。每次上课无聊时,小北都会望着小熊走神。看着看着,渐渐地爱上了小熊。偶一回头,就爱上了旁边的那位戴眼镜的好看的同桌。虽然后来每每说起这段故事时感觉像玩笑,但小北认为,这就是缘分!
他是篮球队的明星。那时正流行《灌篮高手》,小北常常看着一头红发的樱木,脑海里却浮现的是他的脸。于是小北开始练习篮球。
小北个子不高,身材微胖,满脸青春痘,再加上和班里另一位不受欢迎的同学走的比较近,于是班里的男同学们给两个人起了外号,尊称“恐龙”。所以当两人出现在他回家必经过的篮球场上时,他没有起哄,却头也不回地走了,一次又一次。
一年过去了,因为自卑,小北还是只默默地喜欢着他,从不曾表白或靠近。只是喜欢在下晚自习后跟在他身后,踩着长长的影子,哪怕行人很少,也分外的安全。
转眼间,高中毕业,分隔千里。小北考进了本省的一所学校,他据说复读一年后考去一千多公里的北方,她只能从他们共同的朋友口中得到关于他的只言片语。
没有丑女逆袭的桥段,没有异地偶遇的故事,现实不是小说,他们的生活终究没有了交集,而小北也从未说出那句话。只是在看致青春,我的少女时代的电影后,看着身边现在熟悉的人的侧影,然后说:嗨,认识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