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些导演编剧的抄袭风波闹得沸沸扬扬,迟到十几年的道歉到底值不值得原谅呢?显然公众并不买账。
作为一名文字工作者,我珍视自己写的东西,这些虽然称不上“作品”的稿件,却是我辛苦付出的劳动成果。每当接到一项写作任务,我会用心想、花大量的时间构思,把准备工作做足。我相信,只有认真对待文字,文字才会服务于你、服务于稿子,这是态度问题。写作并非难事,但也绝非易事。有些人写东西只图快,不图质,轻易写成的稿子,既无神也无形,虽节约了时间成本,来出的产物往往贻笑大方,为人不齿,到头来只是浪费了纸,这样反倒是白费精力罢了。更有甚者,写东西完全是奔着利益去的,为了出书赚钱,想也不想地奉行“拿来主义”,靠剽窃他人之作投机取巧,最终落得个自食恶果的下场。是他们不会写作吗?我看不然,他们中的大多数有着不俗的写作成就,本是靠写作发了家、成了名,可是名利双收后,却把写作的本真给丢了,成了文字的“搬运工”,想来戚戚然。知识是种无形的财产,但不能因其无形便可肆意窃之,这就乱了规矩,为当今社会所不容。公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必须不断提高,这才是保护原创、鼓励创新的应有之义。
常言道: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写作亦然。这其中,心到是首要原则。心不到,后面的一切都毫无意义。那何谓眼到呢?我认为眼到可以理解为积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有知识储备足了,才能在拿起笔时文思泉涌、如有神助。一件好的原创作品,其架构、逻辑、文风、笔触等都必须配合得当,这很考验笔者的基本功,基本功源于积累——成年累月的读和写。如果只是把别人的好词好句不加修饰地直接挪用,那叫摘抄,不叫写作。最后说说口到,即自己写的东西要先过自己这关 如果自己都读不下去,又怎么奢求别人看下去呢?好的作品不可能一笔而就,文字总是需要反复斟酌修改的,有时哪怕仅改一字,都能使整篇文章更上一层楼。因此,写出的东西多读读,勤改改,多想想,别有一番风味。
总而言之,写作离不开灵感,但更离不开时间的积淀和精力的付出。或抓耳挠腮,或低头冥思,或来回踱步,或咬坏笔帽……这样出来的文章,才有价值和意义。有时候,写着写着,就白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