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桌上有两本书。一本叫做《归来》,不对,是叫《所有失去的终将以另一种方式归来》,因为归来二字特别大,而忽略了其他几个字,故容易看成《归来》,说不定这样就容易和其他书搞混。另一本叫做《乌合之众》,英文名《The crowd》,直译名称《群众》,有时不得不称赞中文成语之铿锵有力,黑色封面,一看路觉得是那种风格比较严肃的书。而《归来》则更偏向娱乐性,两本书都是很随意的摆着,一本背面朝上,一本正面朝上,单就从书面上的灰尘来说,这两本书应该有十天半个月没有动了。而且从两本书迥异的风格来看,实在弄不懂书的主人形成了怎样的看书风格,不,应该说不知道主人究竟习惯看那一类风格的书,或许,ta并没有形成固定的看书喜好,而且也不是常看书,所以也可以说ta看书不是因为喜欢看书,因为据说喜欢看书的人绝不允许任何人把书当作垃圾一样随意摆放,包括自己在内。从崭新的扉页来看,主人也不是为了获得非常精确的知识而反复翻看这两本书,而且从两本书的新旧程度来看,这两本书应该是同一时期被买来的,就连尺寸和厚度都差不多,或许是出自于网络上的某一套装商品,诸如打折处理等等。从书页都已经蓬松,但是非常新来看,主人应该是匆匆读完的,没有被压过,没有折痕,看来没有分很多次来读,书页间隙非常小,微乎其微,所以多半没有用书签的习惯。那么,主人既不是为了获得精确无误的知识,也不喜欢读书,只是偶尔看看,可以说ta读这两本书的真正意图我们无法察觉,因为两本书关联不强,我们难以总结出什么。就书桌来看,也已经蒙尘,说明书桌并没有经常使用,书桌上有一个碗,碗底有淡黄的污迹,书桌脚的地上,放着一瓶黄色的果汁,瓶身上也有淡淡的灰尘,但是没有书桌上的厚,可以看出主人有坐着喝饮品的习惯,碗和饮料虽然并没有喝多少,但是迟迟没有撤去就是最好的证明,据此也可以判断主人运动量不大,因为摆在那么明显的位置,却很久都没有喝完。看起来,主人已经很久没有在家了,或者说,就算再这里居住,至少经常外出。”
B:“啧啧啧,你的推理都被自己推翻了,一下说ta已经离开了,一下又说ta还在家。那么运动量不大是不是也可以推翻了,万一这个人只是运动了没有回家呢,而且你也说了ta很少用这个书桌就很少坐下来,那就不太可能会喝甜饮,所以坐着喝饮品的习惯是不是也可以推翻,万一是另外的人某一天到ta家里来,坐着喝了一下橙汁,而后来就没人喝了。”
A:“好吧,你说得也对,那么我们从其他方面看看。”
B:“其他方面……嗯……从挂着的衣物来看,那么这个ta目前可以判断是个男性,就算他经常外出,偶尔回家,也可以看得出他是个性格粗犷的人,不在意卫生。”
A:“性格粗犷?何以见得,万一他只是没有这方面的常识呢,应该说非常懒惰吧。”
B:“不,从他看的书来说,他受过高等教育,不可能没有,而且从整理挂好的干净衣服来看,他并不懒,但又从他床头乱放的衣服来看,他不是一个严谨讲究的人,而且床头的衣服也都是干净的,就好像是在表明'衣服只要干净,怎么放都无所谓'一样,还不如说他比较随性呢。”
B:“而床头的椅子上是一些脏衣服,有的还满是灰尘,就他的性格来看,这人也是极其复杂的。我们可以把他的衣服分为三类,一类是干净的不常用的,这类衣服常常挂着,瞧那条铁线上挂着有十多件排得密集的衣服呢,如果常用,就会为了方便取用而隔着一定间隙,但却没有;第二类,常用的,就是床头这些,没有衣柜说明调节拮据,但衣服有很多款式,说明是个讲究的人,而且可以看得出他每天应该是匆匆出门,否则不会把此类衣服乱放,而且仔细观察他我并不是乱放,而是将衣物折成两段,然后铺在床头,或者横担在床桓上,说明他只是没有时间整理,但又不是强迫症;第三类就是那些脏衣服,胡乱堆着说明他连碰都不愿意碰,而且看来他没有洗衣机。那么又有一个问题,他爱干净,却允许让脏衣服如此接近自己的床头,还有的衣服有汗臭,难道他闻不到吗?又或者说,这个人应该患有嗅觉上的疾病。仔细瞧瞧,这个棉被在阳光下轻轻一碰就灰尘乱飞呢。"
A:“原来如此,咳咳,好脏啊。”
B:“好了,今天的学习就到这里,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