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四种才情,你属哪一种

上学的时候,有四种人给我深刻印象。第一种放浪不羁的天才,神出鬼没,哪里好玩哪里有他,每次考试轻松第一。第二种明朗飘逸的天才,健康洒脱,读书与休息两相宜,每次考试无悬念地第一。第三种上等的勤奋,底子不好,但认真努力,从不放松,最终也能后来居上,甚至第一。第四种次等的勤奋,夜夜挑灯奋战,几乎只作不息,但成绩始终中下,好像读书的窍被上帝摁住了。

近来琢磨读书写作,忽发奇想,上学的这四种人,用在作家中,也是准的,且看我这次借的几本书。社区图书馆么,你想要的书总是没有的,我每次都乱摸,摸到哪本借哪本。

第一本,《呼兰河传》。

民国有名气的女子们被人写了又写,尤其萧红,重点总在她潦倒不堪的情感与生活,导致我对她没什么好印象,这次她的书是瞎摸来了,但是摸得好啊。由《呼兰河传》看萧红,她当属第一种人。在她饱受病痛行将就死的时候,写出来的文字仍然欢快灵动,充满希望。“一到了后园里,立刻就另是一个世界了。决不是那房子里的狭窄的世界,而是宽广的,人和天地在一起,天地是多么大,多么远,用手摸不到天空。而土地上所长的又是那么繁华,一眼看上去,是看不完的,只觉得眼前鲜绿一片”。这字里的灵魂像林间小鹿,纯净又自由。

她自己遇人不淑潦倒困厄,却对世人的苦难体察入微:“打猫,她怕把猫打丢了;打狗,她怕把狗打跑了;打猪,怕猪掉了斤两;打鸡,怕鸡不下蛋。惟独打这小团圆媳妇是一点毛病也没有”。这笔法实在是良善又犀利,没有任何刻意的痕迹,心中没有大悲悯的人,是做不到的。她没有骂哪一个,你却在心里骂了千百次。所以说在写作上,萧红是放浪不羁的天才,天生的。

第二本,《八骏图》。

湘西多匪事,湘西也多情,多情当属沈从文,他是第二种人。他的文字有一种神仙般飘逸的美,尽管有时粗鲁又放肆,“悖时的!我以为你到常德府,被婊子尿冲你到洞庭湖了”。不管他是不是成了一位穿粗布蓝衫的扁老头,不管什么年纪读他的文,你依然会觉得他就是那位斯文尊贵白衣胜雪的二少爷,那是他不可更改的精神形象,连土匪都觉得“二少爷吃了一只梨子算哪样事”,吃得!

他的文字是温和的,但这种温和是毒辣的,是暗藏锋刃的,他对文字的把握已经出神入化,只轻飘飘几笔就勾出了事情的本质。比如写逃兵的孤单:“兵士的揪打,火夫的戏谑,书记官的烟枪,洗衣妇人的裤,都各为其主,非为他而预备得如此周全”。什么都与你无关了,孤单不?写佃户无极的愤恨与伤心:“鸭毛伯伯结结巴巴地说:‘这是命,五爷,这是命。’回头见金凤正哭着,心中却说:‘丫头,做小老婆不开心?回去一索子吊死了吧,哭什么!’”。温驯的长工叫主子的新姨太去死,这愤慨是出离了。所以说沈从文是第二种天才,字字飘逸却又力达千均,他还有干一行专一行的本领,短篇小说之王最后却成了古代服饰的研究专家。

第三本,《蛙》。

一等一的勤奋者代表当属莫言,第三种人。他坚持不懈地努力着,梯子就架到了云里头,爬到了天才的行列。作家本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但是严谨地呈现一个时代的民生,是他们的使命和责任。比如《蛙》,莫言用庖丁的刀割开一个瘤,里面汩汩的是脓是血,你自己看。第一次看时,我涕泪纵横,郁气盈胸。一位光荣的产科医生,转眼就成了到处弄死人家肚里孩子的刽子手,不得不成为披着合法外衣的杀人犯。这是时代的痛,是政策和人性的尴尬。

我高中的时候,堂哥家超生第三胎,计划生育的人找不到他们,就来找我爸。他们说再不交出我堂哥一家,就把我家屋拆了,我爸气得当即指着来人鼻子大骂:“你发糊头瘟!哪条法律说你抓不到他就可以来拆我家的屋?你拿给我看看!”我家屋到底是没拆,因为我爸毕竟只是大伯,他们最后把我婶拖上警车,关到看守所里个把月。后排的干文老儿就没这么幸运了,因为小儿子家超生,老夫妻两住了个把月看守所不说,家里的房子是被拆了建,建了又拆,最后两老人只好住猪圈。

放假回家的时候,我妈对我说:“计划生育的又来了,前面旺喜的堂客和后面红伢家的都被抓去了,旺喜家的(个子)又长又大,拼命地挠,拼命地打,给她从三轮车上跳下来跑了,那些人在后面追,硬是没追上,第三天她就生了个儿子。那个红伢家的堂客是后讨的,前头带来个女,身体又不好,吃去死,莫得用,人家跑得掉,她一抓就抓住了,引掉产了,还是个好男伢,本来过两天就要生了”。我妈眯着眼缝她袜子上的破洞,我听得胆颤心惊,那个大肚婆如果从车上跳下来时摔破了肚子,岂不是大小都要死!

你看故事中的原型在你我身边随手就能抓到,只有莫言用文字精准地捕捉出来,并成功地超越了纯粹的艺术,引发人们对这项政策的思考。所以说莫言是当之无愧的第三种人,经过长久的磨练,他手中的笔已成一把刀。

第四本,《去雅典的鞋子》。

这是我第一次看作家叶兆言的书,仅就本书而言,是次等的勤劳,第四种。挑此书时吸引我的地方,在它封尾的一句话:“我这部小说如果有一个关键词,恐怕就是孤独,难以诉说的一种孤独”。最后坏了我感觉的,还是这句话。孤独在我印象中是带点诗意的,是美的,我带着期望了,一直去书中寻找诗意和美,结果很失望,直到通篇读完,我都没找到。作家可能要表达的是女主在青春期在寻父征途中的孤独,但我看到的只是神经质的苦闷和混乱,作家对她孤独的挖掘,还抵不上写她母亲的,那位精神上有追求有洁癖有幻灭最终自杀的高个子女人,可是小说里母亲只是一个引子。所以我说这本书是次等勤奋的结果,读后就像只是听了一个干瘪的故事,主旨不清,没有感情,没有共鸣。

可能这只是个例,或者只是我个人的感觉,就像莫言的《红树林之歌》,我就不太喜欢,总觉得像一个老实巴脚的农民去写光怪陆离的大都市,写是写出来了,但气质不符,气场有点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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