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曾说过一段关于红白玫瑰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粗俗的理解应该就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吧。
遇见一个人,你或许对他一见钟情,他就像一朵红玫瑰,惹人接近。你心中漾起原始的渴望,不断靠近,直至被玫瑰刺扎疼,疼痛使接近的快乐难得而诱人。不断靠近,不断受伤。越痛越欲罢不能,恋其成瘾,思其成疾。这个求而不得过程中,他将绽放得更加红艳,直至你最终发现,是你的血将其染红。
总有一个对你无限宽容的人,愿意呵护你即便终其一生,他或许将你当做了他的一束红玫瑰。而他,即为你的白玫瑰。你对他充满了感谢,却缺乏鹿撞心头的感觉。而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总是牵其心魂,惹其陷深。而你无意的举动,便是刺。若不及时珍惜,当你回头回应,或许他已遍体鳞伤,身着红裙,而此时,你又追不回这朵红玫瑰了。所以心动的人,惨而快乐。
当两者同时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时,你无法避免一种情感—歉疚。你一味地追求那一抹红艳,而伤痛却由那白色月光来抚慰。久之,你会觉得红玫瑰依旧令人魂牵,白玫瑰为你付出的憔悴你只觉无法偿还——毕竟那是情债。你歉疚,但你换不清,你也不想违背自己心口的朱砂痣,去分给白玫瑰一丝爱恋,因为这不尊重自己,更不尊重他人。
但当你累了,当你疲于追随,不如回头看看眼前人,不如高歌一曲回应那明月的皎洁,不如轻抚那抚慰你的箭上翎羽,不如吞下嘴角那颗饭粘子,不如捧一抔六月雪,毕竟他忍着你对他人的追随,只为你一朝回头。
累了的话,不要去荆棘丛中寻找红玫瑰了,不痛吗?不要去端详那墙上那抹蚊子血了,不丑吗?不要去触碰心头那枚朱砂痣了,不无奈吗?不要去酿一杯无果的葡萄酒了,不倦吗?那抹白色不痛吗?
改喝白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