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远房妹妹因为结婚买房的事情和男朋友闹得不愉快。男生不愿意房产证上加女生的名字,女生觉得自己出了部分钱,写自己名字多一份安全感!
我知道,不管她如何吐槽男朋友,还是会去领证的。果然两个人吵到民政局快下班的时候,花几分钟领证了,然后去逛首饰,又一路吵!
我知道,不管怎么吵,她还是会妥协!
我知道,这一切,只是她很喜欢他!
作为外人,我没办法去评说,只能安慰她尽量好情绪。
哪怕是已婚人士,我还没有看清楚喜欢一个人,可以做到哪些事!
十点
跟室友说我想吃个苹果。然后他就出去买了!买了一个,一个苹果!
其实
我们都只是喜欢对方,多一点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