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大自然,特别是喜欢那一池一池的稻田,一片一片的玉米,一望无际的麦田,碧波荡漾,是一片绿的海洋。
我喜欢乡村情怀,乡村人的朴素,乡村人的质朴,乡村人的纯朴,在我记忆深刻的童年,喜欢乡村。
走在城市的街道上,乡村人一看便知,虽然没有符号,但留有乡村人的质朴,流淌乡村人的气息。
即使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花枝招展,也有“乡土”的印迹。
我生在乡下,长在乡村,尽管受过高等教育,一直在城市生活,身上还是有乡村人的特征,骨子里有乡村人的情怀。
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里到处都是乡村人,他们的下一代就是城市人。
第一代乡村人,在城市里还是那样的“土”,第二代乡村人就不同了,乡村的影子少了许多,城市里的“文明”影响颇深。
朴素单纯的乡村人被同化,这就是人类的进步,就像英国的圈地运动,农民被迫背景离乡,流入城市,完成了英国的“工业革命”。
乡村人有他们的优点,但那些低俗的,落后的文化,的确让一些人接受不了。
有人说:土包子进城没治了。
有一些人,没文化,素质低,粗鲁野蛮,进城后就大变。
违法违纪的人不少,有些人发了财,恣意众生,腐化堕落,花天酒地,说到底还是文化素养,文化底韵低。
乡村人在改变自己,也在被改变。不管有怎样的情怀,它的落后是事实。
走在乡村的街道上,记忆的闸门顺间打开,总是让人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