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意思,人都是为了自己的,“为己”在现在社会还行得通吗?
小时候,每逢秋收老爸都会忙上1个月左右,那时大型收割机一个大队也就一个,百十来户,轮流秋收。
司机轮班,收割机不停,轮到谁家,谁家要准备饭食,组织人员收秋。
需要2个四轮车跟车接粮食,粮食拉到场院,需要晒,就倒出来摊平,不需要晒就直接装袋,有撑袋子的,有装袋子,完成后,落在院子里或是送入仓房,加起来至少需要八、九个人。
直系亲属自愿帮忙,如果人员不够,就与其它人家换工,等人家收地时去帮忙就行。
还记得老妈念叨刘二婶子心眼小,心疼刘二叔,换工时,去的基本上刘二婶子,她出力也不实在,轮到她家收地时,来的也基本上都是女的,听说弄很晚才收完,第二天刘二叔就累病了,在秋收的时候,只顾自己是行不通的。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诠释了人和人之间互帮互助的关系,人是群居动物,谁也不可能活成“孤峰”。
补充说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最早出自老子的《道德经》本意是:人如果不修行一身的德行,天地都不会容他。意思与我说的大相径庭,本意和现在意差出了十万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