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书就是看完之后会留下来很多的惊叹,而不是了无痕迹。有一些感受想要留下来,生怕经过岁月的流逝,你会因为模糊这些感受感到失落不已。
对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我的感受是复杂且矛盾的。我不在意他对于周遭的人和事的态度,其实我像他一样,认为这和我没有两便士关系,生活是个人的经历,如何都不为过。即使他选择离开斯特里克兰太太的时候如此决绝,对于15年的感情和两个孩子如此漠然,我都只不过觉得他是个将梦想看的比什么都重要,相对于普通人少了一丝同理心的人。虽然不能理解但也是可以接受。
直到布兰琪的自杀。我无法接受他对于布兰琪•斯特罗夫的态度,当布兰琪自杀的时候,就像毛姆当时感觉一样,是震惊并且愤怒的。就像约翰密尔在论自由里面说过人若要干涉群体中任何个体得行动自由,无论干涉出自个人还是出自集体,其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障自我不受伤害也就是说人的自由是建立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即使他多么有理由,以热爱艺术为借口,他都不能被原谅。以一个人的生命换的的自由,即使在内心深处有这样一丝念头像火星一样出现然后熄灭都是一种罪恶。更不要说他在知道时候的冷漠甚至是厌恶。我不再能接受,他就好像
某种力量控制了,那种力量有自己的目标要催促他去实现,而他就像掉进蜘蛛网的苍蝇那样,根本没有反抗的力量。他好像是中了别人的魔咒。
所以他超脱,只是为了实现,因为内心的性欲无法去除甚至无法控制而愤怒不已,在他眼中布兰琪只是兽欲无法控制而将兽欲转化为感情的寄主,一旦欲望退去,他清醒过来,因为被自己厌恶的欲望所控制而愤怒不已,所以他不愿意见布兰琪,厌恶她,甚至对于她的死甚至嗤之以鼻。
这些都是看到最后的最后明白的。塔希提岛是个转折点,不仅仅是斯特里克兰,也是我对于这个人想法上的转变。塔希提岛对于斯特里克兰来说就像是一个命中注定的归属地。每个人都在寻觅,有的人是上帝的宠儿,寻找到归宿,可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找不到这样一个地方。有些人就像是阿飞一样,在这一方面有着洁癖般的的执拗,所以一直追寻从不停歇,最终死在旅途中。而绝大多数都是安然接受。
我总觉得有些人没有出生在正确的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性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让。俺们是生身之地的过客,从孩提时代就熟悉的的林荫小径,或者曾在其中玩耍过的人脑街道,都无非是人生路上的驿站。他们始终把亲友是如陌路,对生平仅见的环境毫无感情。也许正是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种永恒的东西,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也许正是某种藏得很深的寻根意识,敦促这些天涯游子重返他们的祖先在湮远的太初便已离开的故地。
斯特里克兰很幸运成为了那最幸运的一类人,也正是因为塔希提如此自然让他离他的上帝更进一步,之前在他内心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冲动他开始明白。其实在我看来,斯特里克兰的成名真的是他的幸运,就像巴黎的那些画廊老板说的,有些人能成为莫奈,缇香,可绝大多艺术家终其一生郁郁不得志,默默无闻。而他来到了塔希提就像是上帝的指引,就像是骨骼清奇的练武奇才有幸遇到了师傅打通了任督二脉,终成一代名师。所以我一度怀疑,他的成疯成魔是否也是上帝的指引,他的一生只是上帝的一个试验品。也是这个时候,我对于他开始同情,即使厌恶,不理解,也仍旧同情。
还有一点不太能理解就是斯特里克兰对于布兰琪和爱塔的差别,同样都是对于其他人的情感,为什么他对于布兰琪能够如此冷血,却能对于爱塔能够生活到生命的最终。其实他是无情的利己主义者,正是因为爱塔能够给予他不打扰的生活,并且能够适时的满足自己厌恶的欲望。而布兰琪奢求太多,并且逐步逼近。其实这世界上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爱塔这样,无欲无求,只给予陪伴。
我很羡慕斯特里克兰能有这么一个愿望,我想每个人能够有这么一个奋斗一生不求结果的梦想,简直是一生之幸,而且用他的余生去实现,他其实已经超脱,精神完全胜于物质。不过也许是因为资历过浅,入世未深的原因,对于他这种缺乏同理心,与世隔绝,完全不考虑他们的性格我能从他的角度理解却无法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我想毛姆写到的这几件事去侧面描述了斯特里克兰的人生态度。只有梦想才是人的生存的食粮。也许只有这样的离经叛道,不能被世俗所理解的取经之路才能让读者更能理解他对于梦想追求的无法舍弃。对于梦想的追求不再是我想,而且我没有这个我就无法生存。
我总觉得大多数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